第五十七章手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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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跟我妈说的,是什么搬家公司?”李开元抱着被子,跟在沈冲后面,一边上楼一边说道:“上次换办公室,好像是你自己动手的吧?”
“哪有什么搬家公司。”沈冲说道:“等会打个电话给阿虫,让他明天从公司里找几个员工,开一辆送货的车过来帮忙搬一下,算他们加班。”
“就知道你是瞎掰。”李开元嗤笑,然后带着笑意说道:“还丢了支钢笔,说的有鼻子有眼的。”
“说的详细,刘婶才会信啊。”沈冲拿出钥匙开门,一边说道:“你和你妈说话,和气一点,注意一下技巧嘛,有事好好商量,别老是吹胡子瞪眼的。”
“切!我可学不来。”李开元侧身,让被子挤过门框,走进房屋后,说道:“我妈是喜欢你,所以吃你那一套,再说回到家里,说句话,还要和跟人谈生意一样假模假样的,累不累?”
沈冲无语,不再劝说。
明天要搬家,两人也就没回半山,准备在沈冲的老房子里凑合一晚。
这房子的租约还有几个月,闻人杰又去了硅谷,所以沈冲搬去和李开元合住后,也没退掉,很多物件还放在里面。
把被子放在沙发上,李开元环视了一圈,然后感慨:“才走没几天,怎么感觉这里旧了好多?”
“房子和美女一样。”沈冲从后面抱着她,亲了一下耳垂,说道:“都需要经常有人滋润,才能保持青春。”
虽然老夫老妻了,李开元还是被沈冲的荤段子弄的脸红,她用力拍了一下他的手背,说道:“松开,先帮忙把床铺好。”
铺好床后,沈冲开始翻箱倒柜,收拾东西,准备明天搭个顺风车,把需要搬走都搬走。
他对这屋子没多少感情,锅碗瓢盆等日常用品,自然是能不要的,都不要了,所以收拾的重点,全在书房里。
“阿冲,你看。”李开元从书橱底部的抽屉里,翻出来一个没有皮筋的弹弓,说道:“这还是小时候我给你做的那个。”
“嗯。”沈冲心不在焉的点头。
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穿越初发现的那几幅字画身上,把书桌清理干净后,一张张的摊开,重新审查一遍。
刚穿越的时候,这几幅字画的落款中,沈冲只认识一个金庸,这几个月里,天天读报看新闻,他对当前的港台名人,有了新的了解,再看落款,大部分都知道是什么人了。
那幅写着杜甫《登高》诗句的条幅,是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前主任饶宗颐的手笔,国学界有“南饶北季”的说法,饶宗颐是和季羡林齐名的大师。
那幅水墨山水画,是目前香港艺术馆馆长谭志成的作品。
那幅写着“萃錦聚菁”四个字的行书条幅,是张伯驹的墨宝,张伯驹是民初四大公子之一,现居住在北京,也不知道是怎么得来的。
其余几位,也都是港台文化界的名流。
检查完之后,沈冲不由的对这具身体的父亲多了几分好奇。
从留下的日记里,沈冲知道,他曾在长城电影公司任职,又做过报社编辑,香港“六七事件”后,从报社辞职,转行做了小学教师,至于他如何结识这么多文化界的名流的事,只字未提。
这些书画,先留着吧,以后说不定有用。
如此想着,沈冲把它们一一卷起来,收好。
“阿冲,你看这个。”李开元挪开书房角落里的一个小柜子,从里面摸出来一个满是灰尘的小亭子模型,笑着说道:“这是我爸当年做给我的生日礼物,你非要抢,我不给,你还哭的一塌糊涂,最终抢过去了。”
“有么?”
“当然了,你小时候最爱哭。”李开元拿起一条抹布,擦去表面上的灰尘,然后带着些许惊喜的语气说道:“都**年了,还是好的,一点都没坏。”
“给我看看。”
小亭子只比普通茶杯稍大,竹子做的,已经氧化成淡黄色了,有种古色古香的味道,做的非常精致,上有瓦片,下有台阶,比筷子还细的四根柱子上,还刻有楹联,字字清晰,入木三分。
“青云直上新添竹,明月可中旧有亭。”
“水宽山远春云冷,月淡风和小阁幽。”
“元元姐,你爸的手艺,真是巧夺天工。”沈冲照着念了一遍之后,啧啧赞叹,说道:“小小地方,不仅能把字清晰的刻上去,而且字体飘逸美观,毫无匠气,真是难得。”
“那当然,我爸的手工活,是天下最好的。”李开元很骄傲,她把小亭子拿过去,侧翻过来,指着里面,说道:“你看,亭子里面的屋顶上,还刻的有牡丹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