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古怪的轻功(2 / 2)
水笙扭头一看,立刻跳了起来,往凉棚外奔去。跑了没两步,又跑回来,拖着路过的胳膊跟她一起走,路过无奈,只好任她拉扯着。
“爹,他就是神仙叔叔!表哥,这下你服气了吧?”水笙一见到来人立刻献宝。路过有些尴尬,朝面前的一老一少鞠了一礼,带着一丝苦笑,道:“晚辈路过,拜见前辈。”
水岱须发灰白,面容俊雅,一眼就看出路过中气不足,底盘虚浮,没有半点武功,绝不可能从山贼手里救出自己女儿。见他苦笑尴尬,也知道那“神仙叔叔”的确是女儿夸张的戏称,但他仍旧礼貌地道谢:“原来是路兄弟,幸会。听说路兄弟当年在三峡救我女儿一命,老夫感激不尽。”
三峡?路过愣了一愣。他来到这里时间不长,去的地方也不多,但三峡恰好是其中一个。印象中,他似乎有去过一座山,在那座山上采药,然后看到了血迹,然后——
他直接走人了。
不过水笙的确没说他有出手,只是以眼神把人吓走了。他的眼神有这么厉害?问题是他并没有看到什么人。
路过斜眼看了一眼水笙,水笙正撅着嘴生气,她旁边一个十四五岁的俊秀少年则一脸敌意地瞪着路过,不客气地问道:“真的是你救了笙妹妹?”
路过想了想,道:“大概是吧。”
少年抿起嘴唇不说话了。水笙终于又笑了起来,道:“这下你相信了吧?”
少年的表情更臭了,但看着路过这么大个大人,连师父都对他礼让三分,他也不能随意挑战,当下只好默默退后,站在一旁。水笙正自己高兴,只道表哥只是争执输了不高兴,也没有太理他。
这时候凌霜华带着丫鬟过来,见过水岱后,随即告辞离去。路过见她离开,倒有些舍不得。这一个多时辰的相处,凌霜华的诗书气质已经深入人心,真个是让人如沐春风。她是个大家闺秀,一旦回去了,那估计是见不着了。就连原著的丁典也只能傻愣愣地天天去她家后院看花,把花当美人脸。
回头看丁典,丁典也是一副依依不舍魂不守舍的模样。
路过当下决定,最好还是离这个凌霜华远点,还要拉着丁典一起远。鲜花好摘,但守园子的饿狼不好惹。凌霜华的老头凌退思又官又土匪,现在他们是惹不起的。至少等他先把金波旬花弄到手,等研制出了解药,凌退思也就没什么好忌惮的了。
兄弟,看我救你一命,你不要太感激我。
药店柴老板等凌霜华走远了才笑着说道:“你们是外地人不知道,这位凌小姐是武昌凌翰林家的小姐,咱们武汉出名的美人。”
水笙安慰路过道:“翰林有什么了不起?神仙叔叔,明天我们去她家看花,她答应了的。”
她哪时候答应了?路过在心里反问着,忽然听到远处江上传来一片喧哗吵闹。他抬头看过去,顿时目瞪口呆。
江天浩渺,本是风平浪静。但一个人自江上而来,踏水而行将一切都扰乱了。他每一步都像是在水里投了巨大的石头,以他的步伐为中心,激起千层浪花,如同朵朵金光闪闪的晶莹花在他足下一一盛开。
不知道佛祖当年步步生莲是不是其实就是这个情况?
但现在步步生花的人却显然不是个佛祖,他一身鼓鼓黑衫,是那一朵朵金花里最显眼的花蕊。花蕊所到之处,江面无风起浪,远处的船只受余波波及,上下翻飞,近处的小船就没这么幸运了,有的被浇进了满船的水,有的维持不了平衡直接就翻倒了,一片呼叫声喊骂声救命声由远及近,此起彼伏,热闹得很。
“黑色花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只快速踏水而来。轻功之奇,另人侧目。
“奇怪。但凡轻功,莫不以‘轻身’为旨。尤其是这水上工夫,总是得身轻如燕才能这般登萍渡水。但这大汉的轻功却如负重物一般,偏还没有沉下去,是何道理?”丁典喃喃自语。
水岱也捻着胡须沉吟不语。他擅长的轻功就是登萍渡水,无不讲究轻、灵、快,像这大汉这般身法,的确是怪。
“难道是他?”水岱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谁?”路过也很好奇,因为他任何人也想不起来。
说话间,那大汉已经到近处来了,只见他面目黝黑,满头茂密黑发与络腮大胡连成一片,再加上一身黑色的衣服,乍一看就像是一只乘风破浪的黑鲨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