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2)
这种形色于外的愤怒不是王恂一贯的作风,但如今想来,他的反常,是从那件皮草围脖开始的。
她不明究里,当下便只是反复磨痧着他冰凉的手指,期图让他平静下来——不知为何,她总觉得,他的愤怒底下,还有悲伤难解。而她紧紧瞧着对方的灵秀美眸里,透出了满满的担忧。
王恂和她对视一会,半响深吸一口气,脸上终于泛起了安抚的笑容:“我没事。”
“真的没事么?”
王恂无声的点了点头。
慕初晴到底还是不放心,这空间里的气氛沉重到几近凝滞,这让她又怎能安心?别的不好说,作为王恂如今最亲近的人,总应当宽解一二的。
王恂瞧着她的样子,最终默默的叹了一口气:“好吧好吧,就知道瞒不过你,我说给你听前因后果。”
当下沉着脸把那天在电梯上遇到了那只狐狸精的事儿对她竹筒倒豆子,一一坦白,一边说一边小心的观察着她的样子,吐字慢悠悠的,只怕她露出异样的神色。
慕初晴其实从那皮草上已经猜到了一点儿大概——这或许也是她不管多冷一贯不爱皮草的原因,无它,每一件皮毛衣服,都代表着血腥和死亡。
她不能阻止别人穿,但至少她可以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
这会儿听得王恂说了那件事,听到男人语气里带着的怜悯和同情,她想了想忽然叹息说道:“我说一句我的看法,你别生气。在你看来或许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但在我来说,这胡七七却并不值得同情。”
王恂瞪大了眼睛。
慕初晴淡淡叹了一口气。
这就是男人和女人想法上的差异了。
正如同古代文人都可怜青楼女子,宋朝文人更是以狎妓为风气一般,在另一方面,女人们可是对青楼名妓们恨之入骨的——别说怜惜了,只怕那些后院里的女人们,恨不得杀之而后快。
这倒不只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而是如果他们争抢的是同一块肉骨头——比如说男人的感情,那么作为天敌,总是天生就对自己的敌人少了点儿怜悯之心。
站的角度不同,看到的自然也就是不同的风景了。
不同于王恂的立场,在慕初晴觉得,胡七七的确是个小三。
她见过隔壁的那对小白领同进同出,至少她搬来这儿的这三个月他们还一直住在一起,两人同居同食关系亲密,那女人一个月里总有一周左右要出差——若说那男人要偷腥找外遇,大约也就是在这短短的一周左右的时间里了。就这方面来说,一个连一个月内短短一周都无法忍耐,要出轨要玩女人的家伙,到底有什么值得别人爱的?一个连少许寂寞都无法忍受的家伙,难道胡七七不知道,自己只是他打发时间的玩物?
作为胡七七本身,她应该是知道自己的立场的——她可能也很清楚的知道,这个男人另有同居的对象,但她居然还会听从这个男人的意思,乖乖来到这个应该属于别人的“爱巢”里,和他翻云覆雨。这不是自己作践自己,又是什么呢?
同为女人,慕初晴只能对此说一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至于爱,爱着这样一个男人的女人,又岂不是自取其辱?
全身心的爱着某个男人的结果,就是在某一天,被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熟人看见,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副围脖——甚至还是只要花钱就能买到的一副围脖。在她以为自己的爱情无价的时候,她自己却变成了那个男子手中的商品,连最后的一点剩余价值都被完全剥洗干净。
更可怕的是,若不是王恂在这里,甚至没有任何人会知道,一只修行多年已经能够化作人形的狐狸精,就已经这么无声无息的,死在了一个普通男人的手里。
让人惋叹,但更让人觉得可悲。
慕初晴将她的想法慢慢说完,王恂最后闭了闭眼,也是深深叹了一口气,他不得不承认,在某些方面,的确,女人的想法更犀利也更不容情,可她说的,却一点也没有错,终究是胡七七自己一手导演了这出悲剧,而爱情,更应该擦亮眼睛:“我方才瞧见了她的一缕魂魄,还缠绕着这个男人不放。想来七日未至,我现在在想,是否该助她一臂之力……”
他眯了眯眸子冷笑起来:“纵然胡七七有千般不对,纵然她的的确确是自作孽不可活,但是她总也是生命,他可以玩弄她可以最后抛弃她,这些都是她自取其辱,但没有人可以随意剥夺别人的生存权!诳论是还把她做成一副皮草围脖!那个男人,他应该要为此付出代价!此事我若不知便罢,既然胡七七对我有点化之恩,和我有一面之缘,那么我就有立场,为她做一点事情!我总不能,就此袖手旁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