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波斯风云(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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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东加里曼丹的华人在巨港,中加里曼丹的华人在马辰宣布成立“勃泥华人建国委员会”,并公开宣布成立“渤泥国”,组建了“临时参议会”,“最高军事委员会”,甚至以闪电速度通过了“勃泥基本法”,宣布“对整个加里曼丹岛除兰芳以外拥有主权”。
还没等英国人作出反应,甚至在荷属东印度当局作出回应之前,中国内阁就宣布“承认渤泥国”,中国国会则以闪电般的速度通过提案,“追加两亿华元的紧急预算,以应付紧急事态”。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更让荷兰方面措手不及的,是中国那支已经威名赫赫的舰队在“勃泥独立”一天后就出现在了巨港外面,而兰芳的中国驻军更是迅速向“边境“集结,部分先头部队甚至已经直接越境。
“渤泥国”几乎是在宣布成立的同时,就正式组建了“勃泥国防军”,总数高达三千人,装备了大批的日式装备乃至中国国防军的“剩余物资”,并“征调”了大量汽车和马车,其军官全部是服过役的中国退伍军人,甚至士官也全部是服过役甚至打过仗的老兵。
这样一支部队,根本不是乌合之众的土著甚至荷属东印度当局的殖民地部队可以对抗的。
一周半以后,当中国海军陆战队“应渤泥国邀请进驻勃泥”的时候,加里曼丹岛几个重要城市和交通要冲已经被勃泥国防军控制,土著暴民血流成河,大多被驱逐出境并强行送往爪哇和苏拉威西岛。
到了这个时候,朱尔典终于和伦敦的丘吉尔一样“出离愤怒”了。
就在他和中国外交部又打起口水官司的时候,荷属东印度各地已经爆发了更大规模的土著人与华裔的武装冲突。
加里曼丹两族间的冲突,在土著人看来,是“装备精良的华人武装分子屠杀原住民”,“完全是沙文主义”,而在华人看来,是“好吃懒做的下等马来鬼贪婪成性劫掠华人财富”,但结论都很一致:血债血偿。
就这样,土著人煽动了大批荷属东印度土著步兵和警察,开始了对华人的“清洗”。无数的马来暴民扔掉摈榔掏出巴冷刀,吹筒箭,梭标,土著步兵和警察们则拿出各种步枪手枪冲向各华人聚居区,甚至很多中下级军官带领整编制的土著连队投入“战斗”。整个荷属东印度如同苏醒的猛兽,一下子变得狂暴起来,连殖民当局也失去了控制荷兰殖民者,这些已经没落的“海上马车夫”后代,在南洋的统治完全依赖于与英国的协议以及华人和土著人对殖民者的顺从。但面对这样的乱局,殖民当局只能勉强维持几个大城市的秩序,然后就是拼了命向国内发求援电报。
在南洋华人方面,反应却不是恐惧而是欢欣鼓舞,很多地方在得到消息的时候“放了鞭炮”。
南洋华人,已经等待太久。
自从郑鹰两败法人,又与南洋华人宗社联合,后来又几次派遣舰队前往南洋“护侨”,甚至发展为定期“访问”,极大地改善了华人在当地的境遇。随着南洋开发,以舰队为后盾大批穷困华人就如同开了闸的洪水一般前往南洋“淘金”,进入各华人资本的种植园做工,南洋也就逐渐成为了郑鹰打造的中华经济圈最重要的原材料产地,也是重要的商品市场。
随着南洋和内地的经济越来越趋向一体化,华人资本在南洋逐渐占据了优势,荷属东印度殖民当局虽然还死抱着传统的“以土制华”和各种歧视政策不放,但在压制华人方面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
在三十年如一日的努力下,华人在荷属东印度的人口比例已经达到了五分之一在菲律宾也超过了百分之三十。
由于中华帝国方面有意识地把大批退役军人组织起来由政府出钱在南洋移民,立业各华人聚居区的华人自卫团也迅速发展了起来。利用各种渠道,这些自卫团不断从国内获取武器弹药,又以各种名义派遣南洋华人子弟在国内接受军事训练,然后回到南洋加入华人自卫团。
华人自卫团也以严密地组织起来,在总团甚至设有军事学校,在下面有培训班,培养兼职甚至专职的武装人员,并以“保安队”,“联防队”,“护矿队”,“拳馆”等名义公开活动。
早在亚洲战争中国战胜之后,这些前职业军人就有些按捺不住。
但在北京方面的强令之下,不得不让位于“帝国大局”,暂时蛰伏,但不甘寂寞的前参谋军官们天天没事就喝着茶水玩图上作业,作战计划早就制定了多次,兵棋推演也是三天两头地搞。
看着师兄师弟们在北面大杀四方,这些民族主义熏陶出来的前军人也已经是心头火热。
面对土著们的声势浩大的“进攻“,这些军事组织迅速脱下伪装,亮出了獠牙利齿。
装备到连的军用电话,全套狩华军边防部队的编制和武装,精良的华造枪械弹药,还有批缴获的日造枪炮,让这些华人武装一夜之间变成了不带军队名义的军队。
面对步枪手枪,土著人还能支持一阵,可当华人自卫团架起了轻机枪,迫击炮,掷弹筒,甚至推出了七十五毫米步兵炮的时候,土著人即使再愚蠢也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几经交战,马来暴徒死伤无数,甚至“土著步兵”也没占到便宜。
爪哇和苏门答腊爆发的冲突震惊了整个世界,规模之大甚至让北京的中国政府也有些意外。
发自内心地,郑宇没想闹到这么大。
但这股风潮一旦起来,很多时候并不是说压制就能压制下去的。
被仇杀杀红了眼的华人自治团干脆仿效加里曼丹华人,准备宣布“建国”。眼看形势要脱离控制北京方面急电在南洋的组织马上“勒马”。
在自治团高层,地方各华人宗族,总情局外围组织的联合控制下,这股风潮总体上算是没有出格,只是有些零星的地方宣布“独立”,“自治”。作为民意,爪哇和苏门答腊的华人当局向荷属东印度当局提出了“请愿书”,并限期答复:第一,承认渤泥国,荷兰殖民当局退出加里曼丹;
第二惩办元凶;
第三,赔偿损失;
第四,给与其他荷属东印度地区华人聚居地区高度自治;
第五,允许华语标准话为殖民地官方语言之一;
第六,接收华人进入殖民地当局担任高级官员;
第七,允许中华帝国在荷属东印度拥有治外法权,以“维护华人合法权益”;
第八,废除歧视性的税收政策,华人和欧洲人的税收条件必须统一个“少数族裔”的组织对“现政府”发出最后通牒,这也算是史无前例了。
但荷兰殖民当局现在却的确没什么办法。
因为就在爪哇和苏门答腊的华人当局提出“请愿书”的同时,中华帝国政府也对荷兰殖民政府提出了内容相同的外交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