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叔不是那种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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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眠了将近一个地球年,到了他给自己下定的最大时间期限,于是,他醒了过来。
睁开眼,这是一片茂密的矮树林。他就躺在落叶堆里,身上堆满枯叶和腐败的菌类。几缕细小的阳光从树叶缝隙间洒落身上,让许久不曾和光线相遇的双眼晃得失明了一下子。
坐起身,湿润的枯叶洒落一地。嗅着难闻并且有毒的气味,他嫌恶的摇了摇头,直接弹身跳起,屏住呼吸,往某个不知是哪里的方向走去。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从草地跑到树林里,沉眠这么长的时间,中间怕是发生了不少事情。
检查一下身体,四肢健全,五官没少,小兄弟也还顽强活着。云倌送的衣服就跟新的一样,只是脚上的两只鞋子一只不见了,一只没了脚后跟。手上须弥环没丢,背上柴刀也没丢,就是身上很脏,厚厚的一层污垢简直就和三十年没洗澡的老乞丐有得一拼。
真不知道自己身上有多少野兽的口水,想想都恶心!
还好树林不大,没多久他就看见了小溪和山谷。
脱光衣服踢掉鞋子,何易跳进浅浅的溪水中把¥▽,一身污垢洗净,而后重新穿回散发着淡雅清香的青莲衣衫,背上古朴柴刀,跣足大踏步前行。
肉身已经恢复了,伤势基本算是痊愈。萝莉不在身边,也不知道现在她在干什么,过得好不好。霍辽没找到自己,应该是去追她了,不过那个拿扇子的书生看起来应该不弱,丫头不会有事的。
但愿吧。
小乙,这小东西在遇到霍辽的时候被他收进了须弥环里,不知道有没有憋坏?
心念一动,小家伙一出来就狠狠胖揍了他一顿,连山谷都毁了一片。很显然,临战之时被收起来,小东西很生气!
废了一番口水抚平小家伙的情绪,他肩上扛着又长大一分的暗金色蚂蚁,循着小溪一路前行。
若无急事,他是不敢乱用道术了。七步登仙厉害是厉害,可闯到哪里却说不准,万一再碰到个虎王狼王什么的,下次可没这么好运气能活下来。
此时还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不过沿着小溪的话应该可以找到人家,到时候问一问路,目标仍然还得是玄都。
萝莉被书生救走,醒来之后应该也会找他。只是他已不在那草地上,而且草地又是一滩血迹,不知道她会不会误以为他已经死了?
如果是这样,她会伤心么?
经历一番生死和沉眠,何易的心情已经很平静。他想找萝莉,只是那书生像个过路客,他连对方是哪里人都不知道,根本无从找起。与其盲目乱跑,倒不如先去玄都见见林炎之等人。或许萝莉也去那里了,他省得麻烦;若她没去的话,有林炎之等人帮忙打听,也更容易一些。
溪水叮咚,深谷回荡着黄莺动听的歌声。
无论在哪个世界,平凡众生永远都是最多的。平凡的生命离不开水,溪流之畔,总能找到生命的踪迹。何易沿着小溪歪歪扭扭走了几十里路,终于在小溪和另一条小溪交汇之后,看见了一名可爱的仙界少女。
她看起来就和下界十七八岁的女孩子一样,眉眼之间尽显孩子般的好奇和稚嫩。这溪谷之地有群芳开放,亦有粉蝶争妍。当然了,也有勤劳的采蜜蜂。
少女扑蝶实是一道美景,那娇憨的模样和阵阵银铃般的悦耳笑声都让人不由为之莞尔。不过当她不小心撞到了小树上,晃下一个蜂窝,这风景的风格可就大不一样了。
数百上千只花蜂嗡嗡嗡地飞了出来,一下子就将那女孩给包围住了。
“救命,啊~走开!别过来!”女孩尖声求救。
才一小会儿的工夫,她就已经被蛰了好几十下,粉嫩脸蛋上红了两处,微微肿了起来。
沿溪走来的何易看见这一幕,顿时不禁笑出了声。眼看女孩凄惨模样,他身子一动,化作一道疾风飞掠而过,将跌倒在地,抱着脑袋的姑娘挟起。
匆匆跑出百丈远,他拐过一道弯,离开了花蜂们的追杀范围。
“别咬了,好疼~呜呜……救命呀~”抱着脑袋的扑蝶姑娘似乎还不知道自己得救了,身上的多处疼痛让她以为自己仍然还在被群蜂欺凌着。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呆萌型?
何易心中暗笑,拍了拍她挡在头上的手,说道:“已经没事了,这里没有蜜蜂。”
“啊?”听到有人说话,少女节惊呼一声,放下了手。左右看看确定没有可恶的花蜂之后,她才松了口气,拍拍胸口道:“还好还好,终于安全了。哎呀,我的手好疼!啊,全身都好疼,呜呜呜……”
反应有点慢的姑娘拍了拍胸口之后,忽然发现自己的手肿了好几个包,然后身子僵硬起来,后背腰部臀部腿部的几十处蛰口又痒又痛,顿时忍不住哭了出来。
在没有修仙之前何易也曾被蜜蜂蛰过,虽然没她这么严重,不过这种疼痛,他还是深表理解的。按捺不住笑了一声,他说道:“姑娘,要不要我帮你把蜂毒逼出来?”
花蜂毒素虽然不至于要人命,但被蜇遍全身也会有不小的影响。别的不说,肿起来的疼痒滋味就够人销魂好几度了。
咦,几度销魂难道就是这个意思?
“好呀,谢谢叔叔。”少女浑身难受地扭动着,欣喜点了点头,不过她好像又想到了什么,怯道:“那个,叔叔,您不会是要用嘴把毒吸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