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削藩大略—第三节 晁错其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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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登基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弄死邓通、赶走张释之,报了私仇。然而,这对刘启来说还远不够,因为对他来说,还有一件大事要办。要办成这件事,必须做一些人员调整。
很快他提拔了一个人——晁错。
这个人的能力很强,对西汉王朝来说,其的影响力不弱于以往历代名臣,但他的名声却不是太好。当然,我也并不是说他是个坏人,对这些搞政治的人来说,是很难用“好”和“坏”来做评定的。
晁错兢兢业业,说了不少话,出了不少主意,干了不少事,劳心费力、掏心掏肺地混了一辈子,却没能落个好名声,着实有些窝囊。
但纵观其一生后,就会惊奇的发现,他之所以会捞得这么个结果是与其性格分不开的,因为他有一个很大的缺点——急功近利。
关于这个人,是有必要做个介绍的。
公元前200年,刘邦和冒顿正热火朝天搞“白登之围”时,河南颍川晁家诞生一婴儿。他老爹晁太公对政治事件颇为关心,觉得皇帝打的这一仗有点不太像话,被人按住脑袋敲打有点不太好看,但嘴上不敢胡说,因此拿自己儿子寻开心,起了个名字——“错”。
实际上,这个“错”字还有另外几重含义,有兴趣的话可以查查字典。
其中这个字可当名词用。有这么一句古诗:它山之石,可以为错。“错”字在此的含义是:琢玉用的粗磨石。
它还可以当动词用。解释起来是:动手(磨擦、涂饰)使金属器皿恢复本色。
晁太公给儿子起的这个名字真可谓动了一番心思。不得不承认,他真有先见之明,用一个字先行概括了儿子的一生。
高,真是太高了。
待晁错年纪少长,老爹就给他请了个家教老师,主攻法家“刑名之学”。这一学就是很多年,待其成年已对法家学说颇有研究。
然而这个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却很有文采,文字功底相当了得,因此小有名气。汉文帝时期,被朝廷征召,西入长安,成了一名正式公务员。
而入仕途后,晁错并没有继续搞自己的专业,反而被分到了“太常”手下,在宗庙祭祀礼仪之事上下起了功夫。
法律是以事实为准绳的东西,祭祀则完全是在务虚,按理说就晁错的专业,不可能会做出什么成绩。然而,是金子在哪都会发光,晁错在他的务虚岗位上干的还很不错,对历朝历代的典章制度、传闻逸事竟然了若指掌,这让领导眼前一亮,很快得到了提拔——太常掌故。
晁错时来运转的机会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