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一、最后的和平时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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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3日,星期六傍晚,苏格兰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天气晴朗。
虽然英格兰的荒野上正是一片黑云压顶、暴雨倾盆;但位于遥远北方的苏格兰高地,却依然阳光灿烂、风淡云轻。春天的脚步缓缓降临在这片偏远湿冷的土地,让广袤山野间都渐渐多了几分盎然的绿意。
当各方势力在大不列颠岛这局棋盘上竞相落子的时候,身处于风暴漩涡边缘的王秋同学还恍然不觉。
此时,他正悠闲地走在格拉斯哥的市区街道上,不时用电子相机拍摄几张富有苏格兰风格的街景。
——共产国际驱魔纵队不列颠分部总政委,约翰.易安.杜可夫同志的葬礼,在今天上午草草结束了。
由于伦敦骚乱阻碍了英国和欧洲大陆之间的交通,没想到要提前出发的欧洲各国同行们,都被堵在了路上,只能打个电话或发个邮件过来表示歉意。就连提前了好些日子抵达伦敦,并且在海德公园跟王秋他们有着一面之缘的巴基斯坦同志拉赫曼.阿巴斯政委,也被骚乱困在了伦敦,没法前来现场吊唁。
更要命的是,约翰.易安.杜可夫同志的家属远在南非,英国这边竟然是一个亲戚都找不到。
于是,在一片冷冷清清的氛围之中,一位从爱尔兰坐快艇过来的政委同志,板着脸在空荡荡的会场里念了一篇满纸官腔的祭文,然后就把约翰.易安.杜可夫同志的骨灰盒打了航空邮包,准备寄回到南非去。
而共产国际驱魔纵队的不列颠分部“红龙”在不幸死了这位光杆总政委之后,则再次回到了空置无人的荒废状态,等着不知身在何方的下一任总政委前来接手——以目前的情况看,似乎是谁都不肯来做义工——甚至就连代表不列颠分部的红龙徽章,也被王秋和他姐姐王瑶顺手拆走,作为纪念品了。
(王秋他们这个“〖中〗国分部”的标志物是黑狗牙,所以叫做城管犬牙国际纵队。)
至此,不管怎么样,王秋他们来伦敦的第一个明面上的目的,总算是就此完成了。接下来,趁着还有一点空闲的时间,王秋就跟姐姐、索尼娅和僵尸巫女早苗里香,一起在格拉斯哥的街头闲逛。
如今这个时间点,正在英格兰诸多大城市不断肆虐的全面骚乱,暂时还没有蔓延到遥远北方的苏格兰。而来自国外的有色人种移民,也主要是在温暖繁华的英格兰扎堆,在寒冷荒凉的苏格兰这边则比较少见。
因此,这里的种族矛盾远不如英格兰地区尖锐,偶尔有几个黑人看到电视里的骚乱场景,感到心头痒痒,但毕竟是人数太少、势单力薄,能抢劫几个落单行人就已是极限,实在是折腾不出什么大场面来。
总之,在这个星期六的下午,苏格兰第一大城市格拉斯哥的街头,基本上依然是一派歌舞升平的假日悠闲景象——卖糕点的小贩,衣衫时尚的白领女性,玩着滑板和旱冰鞋的都市小年轻,染发纹身的非主流青少年,偶尔还有穿着苏格兰格子裙吹风笛的乐队……外加呜呜直响的救护车和无处不在的烂醉酒鬼!
——没办法,英国人喝酒犹如〖中〗国人喝茶,这话绝对没错。不让英国人喝酒等于拿走他的半条命,差不多称得上是全民酒鬼,每逢周末必然要酗酒狂饮一番。待到喝高了之后,少不得在光天化日之下憨态百出、丑相毕露:程度轻的,还只是胡言乱语,扶着墙壁踉踉跄跄走猫步;程度重的,直接在地上扑倒成一堆肉坨,只剩下时不时的哼哼和蠕动……而且数量很多,路边、桥边、huā坛里冷不零丁就能冒出一个。
于是,辛勤的救护车只好呜呜叫着一刻不停地来回奔驰,以便于及时把这帮子醉汉们抬进医院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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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跟那些行动力超强,破坏力超恐怖的英国熊孩子相比,这满街乱躺的酒鬼倒也算不得什么了。
——对于熊孩子这种生物,王秋本身倒是没多少体会,因为他熟识的几个亲戚小孩都是不太爱动的,成天唯一的爱好就是打网游,还要爸爸妈妈把他们拖出来吃饭。马彤学姐倒是遇到一回传说中的熊孩子:正月里拜年的时候,她舅舅家带着六岁的小儿子过来玩,马彤不过是一个不留神没把他看住,结果这熊孩子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把她房间里huā了好几年时间才收集起来,价值两万元人民币的各种〖日〗本进口模型手办给拆了个干净……最终心疼得马彤这个宅女兼腐女直掉泪,整整三天气得吃不下饭。
但是,跟破坏力惊人的英国熊孩子相比,这些〖中〗国熊孩子的本事就实在不够看了。比如说在这一天的格拉斯哥街头,王秋就看到一群最多不超过十二岁的英国小孩们,突然点了一大捆鞭炮扔进店铺里,炸得一地狼藉,然后隔着十几步路拍手哈哈大笑。等到店主气哼哼地跑出来,还被他们用石块砸得鼻青脸肿。
——真正在国外待过的人都知道,除了几个重点布防的风景旅游区之外,欧美大城市的治安其实一点都不好。法国的问题是北非移民喜欢搞事,而在英国,最大的治安问题之一则是青少年犯罪太普遍。
如果在英国的大街上,看见一群流里流气的小屁孩走过来,你最好还是赶紧绕路走开,不然被打死了也没人管你。即使找到〖警〗察也是没有办法的,因为英国的法律规定:“儿童有一切受到保护的权利”!
嗯?你说你武功高,一个能打十个,不怕这些小屁孩?唉,不行的,这些小孩对你扔石头,你也只能拔腿快跑,如果你敢回头给他们一拳,那〖警〗察马上就把你带走关起来了——侵犯儿童啊!
更离谱的是,在前些年的时候,英国还发生过这样一起案件,有一个人高马大的16岁男孩,砸开房门强行闯入一户人家,**了22岁的**女主人,而且是当着她2岁女儿的面,把母亲给操了一遍又一遍……
事后,〖警〗察接到报案来抓人,但却不是抓那个强.奸犯,而是抓了这个22岁的可怜**,罪名是说她和未成年男孩发生关系,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属于**罪,接下来要坐牢……相反,那个16岁的中学生强.奸犯只是在法庭上装装可怜,说自己只是一时冲动犯错了,以后一定改正,接下来就啥事都没有了。
(题外话:在作者的印象之中,按照〖中〗国法律,跟未满14岁的人发生关系,即使你情我愿也是犯罪——那么13岁的男初中生只要武力值够高,岂不是可以随便奸女人玩,告上法庭反而是被害者坐牢吗?)
总之,英国的小孩有着绝对凌驾于法律和〖道〗德之上的权利,小孩干啥都不犯法不受惩罚,大人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在英国外出上街要特别特别特别小心。夜间出门是绝对忌讳,因为夜里的大街上全是野狼一般的熊孩子。千万不要把他们想象成国内那些在火车站出没的小偷集团,两者根本不在同一个等级上。英国这边当小偷扒手的不良少年倒是挺少——不是因为人家素质高,而是因为人家根本不屑于偷偷摸摸地干事,从来都是直接拿了凶器过来明抢!实在不行,就先拿了你的命再拿走东西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