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 父子局(1 / 2)
手段没有好坏之分。
这就像是工具工具被创造时不会赋予正义或者邪恶的标签包括那些用来夺走生命的武器。
手段其实也一样。
杰瑞&戴斯集团遭遇到有史以来最大一次危机的同时林奇其他的手段也开始出现。
最先上门的是税务局有人写匿名信举报杰瑞&戴斯集团的几个重要子公司存在偷税漏税现象。
其实按照联邦举报的标准来说匿名举报并不一定就要立刻响应。
可以拖一拖在有空闲人力资源的时候再清理这些匿名的举报信。
任何政府机构安排调查取证都是有成本的。
不是说因为是政府机构就没有成本这么一说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在人力资源紧张时调查这些匿名的举报会增加人力成本。
比如说增加临时岗位从其他机构借调等这些都是有付出的。
匿名举报因为是匿名属于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后果的举报方式也找不到举报人所以匿名举报的权重很低。
只有等机构里的人力资源出现闲置的时候才会有选择的去挑选一些匿名举报调查取证。
事实上也证明大多数匿名举报都带有打击报复的色彩并不是真的要举报只是为了给别人添麻烦。
所以按道理来说针对杰瑞&戴斯集团的匿名举报不应该会受到重视。
而且现在也不属于人力资源闲置时期可偏偏联邦税务局围绕着杰瑞&戴斯麾下几家权重子公司展开了税务调查。
所有的账户账面上的资金票据全部冻结。
上亿的资金暂时被冻结股票在停牌之前出现了恐慌性的抛售。
除此之外还有移民署的人也加入了进来有人实名举报杰瑞&戴斯集团雇佣了非法移民。
大量公司的工作都陷入了停顿当中接受移民署对员工的身份背景调查。
刚开始就发现了几名的确没有社会保险账号也没有合法入境手续的偷渡者。
这些人会被遣送回国同时还要对雇佣他们的人处以罚款。
钱不多但是耽误的时间多。
诸如此类有一些权力的机构都开始对杰瑞&戴斯集团进行调查这些调查和要求配合都是符合司法程序的。
司法流程在联邦永远都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哪怕这一切的背后站着总统府和总统先生。
不符合司法流程这就等于把把柄送到了对方的手里但只要符合司法流程杰瑞&戴斯集团就必须配合。
这是宪章赋予彼此的权力和义务谁都不能免俗!
如果放在平时这种调查对一个财团来说可以说是不痛不痒。
罚款也好追缴税务也好或者其他什么处罚也好对一个市值二十亿拥有深厚背景的财团而言连伤害都谈不到!
他们有充足的人去顶罪看上去好像一些问题都涉及到牢狱之灾但真的不叫事。
可现在情况有些不同。
金融市场上的抛盘和狙击让杰瑞&戴斯集团本来就非常的被动他们能够感觉到有人正在侵吞他们的股份他们也正在反击。
对于股东而言他们的反击是提高回购价格如果股东们感觉到危险打算出售手中的股票。
他们可以提供多部分的协议最普遍的手段就是按合同提高回购价格。
一百块钱的股票一百二三十块钱回购现在整体股票向下递进这一条其实很具有吸引力。
还有一种比较常见的就是对赌协议财团暂时不拿出钱来收购股东手中的股票但股东也不出售手中的股票。
在一定期限后比如说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后股票的价格如果能涨回来甚至涨得更高那么谁都不做任何动作。
股东还是股东财团还是财团没有任何变化。
可如果股票价格比对赌计划时股票价格降低那么按照跌幅的百分比或者商谈的比例和顺序权重进行回购。
比如说一百块钱的股票到期后只价值八十块钱那么对赌的公司会补偿二十五块这样持股人不仅没有亏损还能赚百分之五。
这是比较常见的两种“防守”方法第一种很简单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行了对财团短期的资金需求很大。
如果在非危急时刻可以引入外部资金来完成反收购。
属于给自己一刀然后给别人一刀的。
第二种方法短期内资金压力不大股东们特别是那些趋向于稳定发展的股东们往往会选择这种。
因为他们无论如何都不会亏。
股票涨回来一切照旧。
股票跌得太狠了他们反而赚的更多。前一个计划考验的是企业的综合实力后一个计划考验的是企业在金融方面的手段以及股东们对未来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