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那位小姐(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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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璐安的父亲是京里一个七品的小官,但她有个在国子监当博士的祖父,因为是长女,又生的文静乖巧,家中长辈较是疼宠,去年六月,她刚满十四,因为祖父的缘故,幸得到被插进国子监去念书,不说混张文凭出来以后好嫁人,多些朋友玩伴总归是不错的。
比起普通的小姑娘,家里有两个弟弟的晋璐安已经很懂事了,对胭脂粉末不怎么上心的她,在祖父自小的陶冶下,最大的兴趣,便是书法,收集各种各样的笔墨纸砚、字帖样本,于是她没意外地进了书学院。
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总有个推崇的心理,或是德高望重的人物,或是年轻气盛的才子才女们,晋璐安也不例外,她最偏爱是欧阳询的字,临摹得一手好楷,又收有虞世南一十三篇刻本,但是她崇拜的那个人,既不是欧阳询,也不是虞世南,而是一位同她年纪相仿的小姐。
她还记得第一回瞧见那位小姐的字,是在刚入学的头一个月,在憩房帮着祖父整理往年学生上交的课业时候,发现了几份被他老人家妥帖收藏的笔迹,晋璐安长到十四,不说博览众家,可是长安城里的名笔,她都有幸一窥,只这么一种清秀圆润的小字,却是前所未见的体法,叫她一眼便喜欢上了。
瞧见那几份课业的落款留名,小姑娘很是惊讶了一番,早听说过这位小姐的名声,不管是从祖父那里,还是旁人的闲谈杂说中,好的坏的都有,没见着这字之前,她只当是故事听了,可见着这字,她心里便忽地痒痒起来,祖父是极爱这几份笔迹的,被她痴缠了好久才借给她临摹,越摹越爱,别起了别的心思。
一开始是四处找了国子监里的先生们讨要那位小姐往年的课业,从一份攒到十份,不单是那一种新体,不单是字还有文章,再然后就追寻起她的旧事——广为人知的有那场被传的神乎其神的书艺比试,从乡野出身到怀国公亲孙的离奇身世,闻名遐迩后因杀害长孙家嫡子而遗祸的京城才子是她兄长,同长孙家的小姐交恶,长安女子趋之若鹜的魏王爷对她青眼有加,甚至连某位公主生辰宴上的诗、还有中秋夜宴上那一个官兵强盗的故事,她都耳熟能详。
一桩桩,一件件,不管是真的假的,好的坏的,她都寻的津津有味,自觉是知道的愈多,愈发对这位才思敏捷的小姐喜欢,到了最后,便自然而然地起了憧憬之心,不过分地说,在她眼里,国子监那些受人追捧的人物,不管是才色,连那位小姐的一张字都比不上。
于是,当那位小姐一回京来,接连出了接风宴上一首快词,及笄礼上一怒拆穿尔容诗社花草评人的把戏,三夫人添笄的事后,名声大涨,晋璐安心中推崇又再膨胀一圈,当月就激动地递了贴子去了卢府拜访,只可惜被告知那位小姐不住此处,未能一见,那天回去又着凉,失望之余,好病了一场,他祖父看着心疼,也是知道这孙儿心思,便安抚她说,待她病好,便帮她引见。
一晃又是半个月过去,五院艺比头一天,作为书学院参比人选之一,正捧着一本《晴雪贴》在等待第一场琴艺比试时,忽而听见有人叫了一声“卢二小姐”,又闻身后一声轻疑,下意识地扭过头去,触目一片转身流波的墨灰色的裙衫。
仰起头便看见一张如墨如画的素净脸庞,眉黛色殊,眼目温亮,这姑娘分明同自己相似年纪,可她人站在那里,偏偏比这在座的都要高出一截,不是个头,只是感觉,不同于她先前百般设想中任何一种,却叫她霎时激动地涨红了脸,手里的字帖都握不牢。
“赵小姐,”遗玉认真看了几眼前方起身喊她的姑娘,方才认出是当年丙辰教舍坐在她后面那个赵瑶,若她没有记岔,这位赵小姐后来成了长孙娴的跟班。
“你、你是来参比吗?”赵瑶显然没想到遗玉还记得她,手脚僵硬地立在原处,望着遗玉说了句蠢话,前天宣楼听讲,哪个不知道书学院请了卢小姐回来参比的。
遗玉察觉到四周已是静下来,多少双眼睛带着好奇和窥探扫过来,对赵瑶点了点头,又好脾气道,“许久不见,眼下不便,改日再叙如何?”
“好、好。”赵瑶是受宠若惊了一把,匆忙点了头,又觉得自己答的太快,不及懊恼,程小凤不待见曾同长孙娴交好的人,已是不耐烦地开口:
“行了,咱们上去吧。”
说着便扯了遗玉衣袖往楼外走,刚迈开步子,就听“啪”地一声,遗玉低头就见一本薄册摔落在脚边,拉住差点踩上去的程小凤,弯腰捡起来,轻拍了两下皮页,扫到录名,眼睛亮了亮,身边“腾”地一下有人起身,她扭头对上一张涨的通红的小脸,便将簿册递还过去,温声笑道:
“你喜欢澜河先生的字么,这《晴雪贴》我也藏有。”
“我、我、是喜、喜欢。”晋璐安平日是断不会像这样说话结巴的,可眼下脑子一团乱,好像嗓子被一口气堵住,越急越说不全话。
遗玉见这圆脸姑娘没说两句话便面红耳赤,只当她是怕生,本来有心聊几句,便作罢,把字帖递还给她,就同程小凤一道离开了。
两人一消失在门帘后,这刚才寂静的兰楼下头便爆出一阵嘈杂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