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写书(2 / 2)
其实北京电视台这时候的工作很轻松,每年除了拍戏的时候忙一点,其他的时候都很闲。
于是李奎勇萌生了再写一本书的冲动,他这次准备写一本古玩+盗墓的小说。
书名还是和第一本差不多,这本书叫“我当盗墓贼的那些年”。
他结合后世他看过的盗墓小说的元素,比如“摸金,卸岭,搬山,发丘”。
再加上他在古玩行的实战经验,开始了创作之路。
……
1984年年底,当兵已经十几年的钟跃民回来了。
他还是李奎勇熟悉的那个样子,没什么改变。
这是个不好玩就要舍弃的主,他认为现在军队上不打仗了,以后不好玩了,毅然放弃了自己的营长职位。
回来之后,在复转军人办公室,他也没有接受工作人员的推荐到公安局去,而是打算当一个个体户。
得知钟跃民回来的消息,郑桐通知了李奎勇。
于是他、杨雪、郑桐、蒋碧云、袁军、周晓白六人到奎元的餐馆里边给他接风。
要说钟跃民这样没压力的人就是洒脱,这个时候他们这些人都已经三十多了。
袁军和周晓白都在北京工作,生活简单清闲,日子过的红红火火,郑桐和蒋碧云两个也是工作稳定,日子过的心满意足,至于李奎勇和杨雪,那就更不用提了,吃穿不愁,生活幸福,工作轻松。
唯独钟跃民已经三十多了,媳妇也没有,钱要不是转业发了几千块,他就算是个穷光蛋,可他一点都不在乎。
聚会上,他们都是回味青春,吹牛皮,没有多聊以后。
第二天,李奎勇去钟跃民家找钟跃民了,问他有没有想干的事,自己可以支持他一些钱。
“我暂时还没想好干什么呢,我当个个体户你觉得怎么样?”
话还没说完,他爸就气呼呼的进来了。
“不行,你是我的儿子,你怎么能去当个体户,我丢不起那个人。”
钟跃民父亲的意思是想让钟跃民干一辈子的职业军人,这次他专业没告诉他父亲,把老爷子气的不轻。
“爸,你不让去当个体户也行,那我以后就在家里吃你的工资,你可不能嫌我吃闲饭。”
钟跃民原本以为他这样说,老头子会让他去,没想到他爸却说“我宁可让你吃闲饭,也不让出去给我丢人。”
“叮铃铃。”
钟跃民爸气呼呼的去接电话了,没想到打电话的是一个女孩子,他爸赶紧把钟跃民叫了过去。
随后,钟跃民爸走到李奎勇旁边和李奎勇聊起了天。
“奎勇,你觉得他去当个体户靠谱吗?”
“叔叔,我觉得挺好的,你想呀,这改革开放可是国家政策,以后我国的发展会越来越快。”
“当个体户,不仅自由而且还可以赚钱,当兵他已经当完了,去哪个机关混日子,跃民肯定不愿意,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管他,让他自己去闯。”
钟山岳听到李奎勇的话,好久都没有说话,就在钟跃民挂断电话的那一刻,他才说了个“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