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七章 信仰和监管(2 / 2)
科丹主管的发言让前来开会的大部分诺顿家族的高层陷入了沉思,这的确是一个新的问题,战乱年代的人们很容易满足,他们渴求的是安定和和平的生活。诺顿家族给了他们安定,又让他们富裕了起来。但现在领民门需要的是精神上的满足,在信仰这方面诺顿家族是无能为力,所以科丹主管希望的是家族主动欢迎那些神殿的到来。
卡莫拉子爵表示,虽然史瑞德子爵和科丹主管认为现阶段答应那些神殿在家族领地布道的要求对家族有利,但也要考虑到希克德总督所说的那些神殿的弊端。目前那些神殿有求于诺顿家族为了在北地布道他们愿意答应一些苛刻的要求和条件,但家族也要防备这些神殿在北地站稳脚跟后挟持民意或者鼓惑民众来逼迫家族放松对神殿的监管。以前有些领主就是因此和领地里的神殿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动用了武力来驱逐神殿,这些例子都是有史可鉴。所以一般的领主都很反感某个神殿涉足自己的家族领地。
卡莫拉子爵认为,家族如果也许莫伦特城的那些神殿进入家族领地兴建神殿进行布道的话,首先就是不能象莫伦特城那样划分神殿区,以至这些神殿勾结在一起形成神殿势力。应该在家族领地的各个城镇划分区域来分开这些神殿。比如北海城,可以兴建海神殿和风神殿,因为这两个神明和海路航运有关。
象农恳为主的丰乐原,可以祭拜大地母神和丰收女神。临近黑森林的红河原可以兴建森林女神殿和林间小溪女神殿。磐石城堡和怒熊城可以划归战神殿的布道范围。卡莫拉子爵很快就将北地的六十余座城镇划分给了二十余个神明,他表示,或许在牧野原省和北地东部地区兴建神殿有利于草蛮部族和山蛮部族的归化。
会议商讨到这时可以说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那就是允许莫伦特城的那些神殿进入家族领地传宗布道和兴建神殿。接下去商讨的就是怎么对这些进入北地的神殿进行有效的监管。史胖子发言说,首先第一条规定就是任何神殿都不允许反对诺顿家族对家族领地所施行的政策和行政措施,任何挟持民意和鼓惑民众的行为都将被视为叛逆,必将遭到豪不留情的歼灭和驱逐。
斯佩尔主管急急忙忙起身,他认为第二条规定应该是神殿不得在布道范围内对信徒大肆敛财,任何信众在每一个月的期限内对神殿的供奉财物不得超过某一个规定的数额,否则的话就必须被刻以三倍的重税。而神殿也必须将每月从信徒供奉献纳的财物数额进行如实的申报,并拨出一半的数额来扶持贫困的信徒,为信徒治疗疾病和伤患……
科丹主管表示,任何神殿在诺顿家族领地里都不得庇护罪犯,保护诺顿家族的敌对分子,违者必究。同时不管什么神殿都有协助诺顿家族维护领地治安,打击邪教和平定暴乱的义务,而不是在诺顿家族领地出现变乱时借口中立袖手旁观,对诺顿家族巡警的询问和调查有必须配合的职责,不得推委和隐瞒。
卡莫拉子爵认为,每个神殿都必须遵循自己神殿的布道范围,不得插手于其他神殿的地盘,争夺信徒和诋毁其他的神殿。在布道过程中必须遵重个人的信仰自由,不能勉强信徒改变信仰和强迫他人的意愿,不得利用信徒无偿的劳力来为神殿谋取利益。
希克德总督也改变了原先拒绝神殿进入家族领地的看法,他认为如果那些神殿对草蛮部族和山蛮部族的归化有教导之力的话,那家族不妨对这些神殿进行奖励和资金上的扶持,功有赏,过有罚,这样对那些神殿来说才会公平,也会鼓励他们从草蛮部族和山蛮部族中大量的收取信徒宣扬神明的信仰。
很快,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建议中,收纳了关于神殿在家族领地范围内布道的十八条监管条例,最后呈送到洛里斯特的面前。
洛里斯特看着这十八条监管条例笑着问大家准备让哪个部门去负责监管这些神殿时大家这才发现忘了最重要的一点,行政部武装部内务部推举了半天才感觉这些部门去监管这些神殿似乎都不怎么合适。可如果没有部门去监管的话那这些条例只会成为一纸空文……
洛里斯特摇了摇头说,这样吧,由史瑞德子爵为首,希克德总督和卡莫拉子爵作为副手前去和那些神殿使者谈判,根据这十八条监管条例与那些神殿达成协议后成立一个家族领地神殿监管委员会,让每一个神殿都派一个代表进入这个委员会作为监管委员。如果有某一个神殿违反条例的话就可以让关观委员会来进行罚款和没收布道区作为处理凡案。
任何神殿每年都要上交一笔资金作为这个监管委员会的运行费用,每个监管委员的工作花费和福利以及薪水都从这笔资金扣除。另外监管委员的职务可以是兼职,并不影响其在神殿中负责的职责。同时,对于违反条例的神殿的罚款一半可以作为调查委员的奖金,另一半归入监管委员会的运行费用。如果某个神殿被没收了布道区的话,那这个布道区可以在监管委员会中进行投票,选出接手的神殿。
洛里斯特很有把握,自己提出的这个监管委员会很快会成为那些神殿的香饽饽,这些神殿再也不会象在莫伦特城那样结成一个势力来对抗诺顿家族的监管,相反他们会为了扩大自己神殿的布道区域和范围而相互争斗不休。当然,诺顿家族也会派相应的人手进入这个监管委员会,否则的话这个监管委员会里的神殿代表只怕会打破头……
以史胖子为首的谈判小组和莫伦特城来的各个神殿的代表进行了艰苦的拉锯性谈判,终于在七月份的时候对诺顿家族所提供的十八条监管协议进行了深入的细化,制定了各种情况下处理各种矛盾和冲突的标准,最终双方达成了满意的协议。从这一刻起,《神殿监察十八条》便成了正式的诺顿家族领地的执行法令。
对诺顿家族和各个神殿来说,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诺顿家族在允许各个神殿进入家族领地布道之后,有效的安抚了领民,并借神殿之手排除和打击了那些在领地里私下传通的邪教。而莫伦特城的那些神殿,则发现了一个更为适合传宗布道的地方,富裕的北地和领民足以保证他们扩展自己神殿的信仰,建立稳固的神殿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