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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零六章 魔术(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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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推荐: 七街里 漫步歌神路 云图仙道 姜蓝欣和三胞胎的小说 全民修炼时代 乌衣天下 君不见倾城与倾国 三国之狼来袭 霹雳之剑武风云 第一章晴天霹雳的消息姜蓝欣

当作家不是高正阳突发奇想,而是经过考虑后的最优选择。

如果只是赚钱谋生,高正阳有很多选择。就像最简单的搬砖,凭着这身体条件也能养活自己。

或者去开武馆,打职业格斗比赛,都可以迅速出名赚钱。但这些路子都太过依靠身体,高正阳觉得很无聊。

他又不是真缺钱,他来就是体验人生啊。他要尽可能尝试不同的生活。当然,他不会为此限制自己。

就像遇到了狗爷这种事情,他肯定不会有任何迟疑,直接用雷霆手段解决麻烦。

综合考虑,做个文抄公就成了最好选择。创业简单,工作时间自由,又不费力。

时间线不同,世界发展就有许多差异。譬如高正阳会和许婓结婚,年纪轻轻的许婓会病故等等。

这种差异性表现在文艺作品上,就差的更多了。那个蓝星世界脍炙人口的歌曲、小说、电影等等,在这个世界都没有踪迹。

当然,这个世界有自己的杰出文艺作品,有自己的流行文化。

高正阳这两天玩手机,就是在听歌看电影看小说。虽然两个世界不同,但在审美上明显是趋于一致的。

换句话说,另外一条时间线上火爆的文艺作品,拿到这个世界一样能火。

当然,能火,和必火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譬如《哈利波特》系列作品,风靡全球,成为新世纪初最畅销的小说。

《哈利波特》作品本身质量的确很好,这是书能火的前提。但是,没有出版社的全力推广,《哈利波特》就不可能大卖。没有大卖,就不可能拍摄成电影。

《哈利波特》电影的成功,才真正让这部作品火爆全球,成为流行文化的一个重要符号。并衍生出了数百亿美元的庞大产业。

这个世界没有《哈利波特》,也没有类似畅销作品。但是,高正阳并不打算抄《哈利波特》。

首先,《哈利波特》的火爆建立在英语文化的基础上。魔法,魔杖,长袍巫师,这些文化符号在西方英语文化中有着深厚基础。西方经济发达,也让英语文化成为最强势的文化。

包括好莱坞的电影,同样也是世界上最强电影工业基地。好莱坞电影强势输出英语文化西方文明,引领着世界流行文化。

《哈利波特》是有着这样的根基,才能火爆全球,成为一个价值数百亿美元的ip。

这个蓝星世界,东西方文化并立,西方文化并没有那么强势的主导地位。《哈利波特》没有了这个根基,就失去了火爆全球的可能。

而且,高正阳作为华夏人,根基都在本土,抄这种书就是自讨苦吃。

就是源自华夏本土文化的作品,也不是什么都能抄。

就像金古梁温黄,这几位可以称得上最出色武侠作家。

但金古梁几位的作品,都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作品。

香、港、台、湾,这两个地方在当时都有着特殊时代背景。当时生活贫苦,又缺少娱乐,对于源自中国传统侠义小说的武侠小说,特别的认可和欢迎。

等武侠小说传到大陆,是八十年代的事情。那时候华夏人同样面临娱乐贫乏的问题。武侠小说经过二十年的磨砺,已经成为一个成熟的小说类型。

其人物、故事都充满了想象力,远远超过当时的乡土文学。所以迅速流行,成为了那一代人的集体记忆。

但在2015年,时代正在飞速进步,所有人的节奏都很快,人的价值观念也在改变。世界正在变得多元和包容。

在这个时候抄武侠小说,一下就爆火,全民追读!那是做梦!

就以梁羽生小说来说,不论是最著名的《七剑下天山》,还是《萍踪侠影》、《白发魔女传》,其实就故事性上说很一般,而且充满了老派的传统思维。

对于现代人,尤其九零以后的人来说,非常的不友好。

还有金庸的《神雕侠侣》,小龙女被别的男人拿了一血,对于现在年轻人来说,就是巨大毒点。

事实上,当初金庸写完这个情节,也引发了强烈抗议。只是那时候金庸写的确实好,众人抗议过后也没别的选择。更没地方看盗版。

这个情节放在现在,就很蛋疼了。还有武侠小说提倡各种老派想法,很难引发读者共鸣。不说写出来一定扑死,想要爆火却一定是做梦。

到是古龙的写意洒脱,黄易的天马行空,更有超脱时代限制的可能。

尤其是黄易,能从武侠体系中跳出去,开创玄幻体系,可谓网络玄幻文学的开派宗师。

黄易小说的许多创意,到了2015年都有无数人在模仿。

《寻秦记》的穿越历史,《破碎虚空》的飞跃超脱,《星际浪子》的星际漫游等等。哪怕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些故事的想象力依然熠熠生辉。

在这个时代,哪怕做一个文抄公,抄什么,怎么抄,都要想好了。闭着眼拿另一个世界流行的作品就抄,那是脑残。

高正阳并不着急要抄书,他还需要一些时间,研究一下市场。但他不会和一个小屁孩解释这些。哪怕是个大胸的小屁孩。

对于沈宁的夸张的质疑,高正阳笑而不语,没有做任何应答。

那种感觉,就像大人没兴趣回答小孩幼稚问题一模一样。沈宁觉得受到了轻视,忿忿的瞪了眼高正阳。

她心里发狠,要不是高玥在这里,一定给高正阳这个老大爷好看。没错,在十八岁少女的心中,高正阳这种过了三十五岁的就是老大爷。

沈宁又有些不甘心的附在高玥耳边说“你不是关心你老爸么,你怎么不问问情况。他一个中学生,写小说不是开玩笑么!”

高玥其实也很好奇,她知道高正阳练过拳,而且很厉害。那也是小时候一起生活留下的深刻印象。

包括在这里吃牛排,这种中低端的牛排品质非常一般。但高玥就是喜欢这里的牛排味道。因为小时候他们一家有什么开心的事,就会全家来这里吃牛排庆祝。

坐在这里吃的不是牛排,而是记忆中的味道,是全家团圆的幸福味道。熟悉的味觉,会激发种强烈的满足感。

小时候他们一家过的很艰苦,但很快乐。到了外公家里,生活条件提高了百倍千倍。却无法替代家庭的温暖。

高玥特别怀念小时候,所以不管别人如何说高正阳无能废物,都动摇不她和高正阳之间的深厚父女感情。

也正是这种感情,高玥愿意无条件支持高正阳。当作家听上去是很不靠谱,但爸爸愿意努力就是好事。他不想详细的说,那她就不问。

高玥举起橙汁,对高正阳露出甜甜笑容“祝爸爸作品早日大卖,红遍联邦。”

高正阳举杯和高玥轻轻碰了下,“放心,用不了一年半载,爸爸就能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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