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兵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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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宫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
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何者?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由是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
案天官曰:‘背水陈为绝地,向陂陈为废军’。武王伐封,背济水向山阪而陈,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岂纣不得天官之陈哉!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
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
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二、兵谈
量土地肥墝而立邑建城。[以城]称地,以(城)[地]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战胜于外,(备主)[福生]于内,胜(备)[福]相应,犹合符节,无异故也。
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于无。故(关)[开]之,大不窕;[关之,]小不恢。明乎禁舍开塞,民流者亲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治)[制]则国治。富治者,(民)[车]不发轫,(车)[甲]不出(暴)[櫜],而威制天下。故曰:“兵胜于朝廷。”
不暴甲而胜者,主胜也。陈而胜者,将胜也。兵起,非可以忿也。见胜则兴,不见胜则止。患在百里之内,不起一日之师;患在千里之内,不起一月之师;患在四海之内,不起一岁之师。
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宽不可激而怒,清不可事以财。夫心狂、目盲、耳聋,以三悖率人者,难矣。
兵之所及,羊肠亦胜,锯齿亦胜,缘山亦胜,入谷亦胜,方亦胜,圆亦胜。重者如山如林,如江如河;轻者如炮如燔[,如漏如溃]。如垣压之,如云覆之,令之聚不得以散,散不得以聚,左不得以右,右不得以左。兵如总木,弩如羊角。人人无不腾陵张胆,绝乎疑虑,堂堂决而去。
三、制谈
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陈,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古者,士有什伍,车有偏列。鼓鸣旗麾,先登者未尝非多力国士也,先死者[亦]未尝非多力国士[也]。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此资敌而伤我甚焉,世将不能禁。征役分军而逃归,或临战自北,则逃伤甚焉,世将不能禁。杀人于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于五十步之内者,矛戟也。将已鼓,而士卒相嚣,拗矢折矛抱戟,利后发。战有此数者,内自败也,世将不能禁。士失什伍,车失偏列,奇兵捐将而走,大众亦走,世将不能禁。夫将能禁此四者,则高山陵之,深水绝之,坚陈犯之。不能禁此四者,犹亡舟楫绝江河,不可得也。
民非乐死而恶生也,号令明,法制审,故能使之前。明赏于前,决罚于后,是以发能中利,动则有功。(今)[令]百人一卒,千人一司马,万人一将,以少诛众,以弱诛强。试听臣言其术,足使三军之众诛一人无失刑。父不敢舍子,子不敢舍父,况国人乎?一贼杖剑击于市,万人无不避之者,臣谓非一人之独勇,万人皆不肖也。何则?必死与必生,固不侔也。听臣之术,足使三军之众为一死贼,莫当其前,莫随其后,而能独出独入焉。独出独入者,王霸之兵也。
有提十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桓公也。有提七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吴起也。有提三万之众,而天下莫当者谁?曰武子也。今天下诸国士,所率无不及二十万众者,然不能济功名者,不明乎禁舍开塞也。明其制,一人胜之,则十人亦以胜之也。十人胜之,则百千万人亦以胜之也。故曰:便吾器用,养吾武勇,发之如鸟击,如赴千仞之溪。
今国被患者,以重宝出聘,以爱子出质,以地界出割,得天下助卒。名为十万,其实不过数万尔。其兵来者,无不谓其将曰:“无为天下先战。”其实不可得而战也。
量吾境内之民,无伍莫能正矣。经制十万之众,而王必能使之衣吾衣,食吾食。战不胜,守不固者,非吾民之罪,内自致也。天下诸国助我战,犹良骥騄耳之驶,彼驽马鬐兴角逐,何能绍吾气哉?吾用天下之用为用,吾制天下之制为制。修吾号令,明吾刑赏,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故曰:发号出令,信行国内。
民言有可以胜敌者,毋许其空言,必试其能战也。视人之地而有之,分人之民而畜之,必能内有其贤者也。不能内有其贤而欲有天下,必覆军杀将。如此,虽战胜而国益弱,得地而国益贫,由国中之制弊矣。
四、战威
凡兵,有以道胜,有以威胜,有以力胜。讲武料敌,使敌之气失而师散,虽形全而不为之用,此道胜也。审法制,明赏罚,便器用,使民有必战之心,此威胜也。破军杀将,乘闉发机,溃众夺地,成功乃返,此力胜也。王侯如此,[所]以三胜者毕矣。
夫将(卒)[之]所以战者,民也;民之所以战者,气也。气实则斗,气夺则走。刑(如)未加,兵未接,而所以夺敌者五:一曰庙胜之论,二曰受命之论,三曰逾垠之论,四曰深沟高垒之论,五曰举陈加刑之论。此五者,先料敌而后动,是以击虚夺之也。
善用兵者,能夺人而不夺于人。夺者,心之机也。令者,一众心也。众不审则数变,数变则令虽出众不信矣。故令之法,小过无更,小疑无申。故上无疑令,则众不二听;动无疑事,则众不二志。
[古率民者,]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战者也。故国必有礼[信]亲爱之义,则可以饥易饱;国必有孝慈廉耻之俗,则可以死易生。古者率民,必先礼信而后爵禄,先廉耻而后刑罚,先亲爱而后律其身。故战者必本乎率身以励众士,如心之使四(支)[肢]也。志不励,则士不死节;士不死节,则众不战。励士之道,民之生不可不厚也;爵列之等,死丧之(亲)[礼],民之所营,不可不显也。必(也)因民所生而制之,因民所(荣)
[营]而显之,田禄之实,饮食之(亲)[粮],乡里相劝,死(生)[丧]相救,兵役相从,此民之所励也。使什伍如亲戚,卒伯如朋友,止如堵墙,动如风雨,车不结辙,士不旋踵,此本战之道也。
地所以养民也,城所以守地也,战所以守城也。故务耕者民不饥,务守者地不危,务战者城不围。三者,先王之本务[也]。本务[者],兵最急(本者)。故先王专于兵,有五焉:委积不多则士不行,赏禄不厚则民不劝,武士不选则众不强,备用不便则力不壮,刑赏不中则众不畏。务此五者,静能守其所(固)[有],动能成其所欲。夫以居攻出,则居欲重,阵欲坚,发欲毕,(阙)[斗]欲齐。
王国富民,霸国富士,仅存之国富大夫,亡国富仓府,(所)[是]谓上满下漏,患无所救。故曰:举贤任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又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圣人所贵,人事而已。
夫勤劳之师,将(不)[必]先己。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井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佚必以身同之。如此,师虽久而不老不弊。
五、攻权
兵以静(胜国)[固],以专胜。力分者弱,心疑者背。夫力弱,故进退不豪,纵敌不(禽)[擒]。将吏士卒,动静一身。心(既)疑[必]背,则计决而不动,动决而不禁。异口虚言,将无修容,卒无常试,发攻必衄。是谓疾陵之兵,无足与斗。
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其心动以诚,则支节必力;其心动以疑,则支节必背。夫将不心制,卒不节动,虽胜,幸胜也,非攻权也。
夫民无两畏也。畏我侮敌,畏敌侮我,见侮者败,立威者胜。凡将能其道者,吏畏其将也;吏畏其将者,民畏其吏也;民畏其吏者,敌畏其民也。是故知胜败之道者,必先知畏侮之权。
夫不爱说其心者,不我用也;不严畏其心者,不我举也。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二,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威而已。
战不必胜,不可以言战;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不然,虽刑赏不足信也。信在期前,事在未兆。故众已聚不虚散,兵已出不徒归,求敌若求亡子,击敌若救溺人。(分)[囚]险者无战心,(挑)[佻]战者无全气,斗战者无胜兵。
凡挟义而战者,(应)[贵从]我起;争私结怨,(应)[贵以]不得已;怨结(虽)[难]起,待之贵后。故争必当待之,息必当备之。
兵有胜于朝廷,有胜于原野,有胜于市井。斗则[得,服则]失,幸以不败,此不意彼惊惧而曲胜之也。曲胜,言非全也。非全胜者,无权名。故明主战攻[之]日,合鼓合[角],节以兵刃,不求胜而胜也。
兵有去备彻威而胜者,以其有法故也。有器用之早定也,其应敌也周,其总率也极。故五人而伍,十人而什,百人而卒,千人而率,万人而将,已(用)[周]已极。其朝死则朝代,暮死则暮代。权敌审将,而后举兵。
故凡集兵千里者旬日,百里者一日,必集敌境。卒聚将至,深入其地,错绝其道,栖其大城大邑,使之登城逼危,男女数重,各逼地形,而攻要塞。据一城邑而数道绝,从而攻之。敌将帅不能信,吏卒不能和,刑有所不从者,则我败之矣。敌救未至,而一城已降。
津梁未发,要塞未修,城险未设,渠答未张,则虽有城无守矣。远堡未入,戍客未归,则虽有人无人矣。六畜未聚,五谷未收,财用未敛,则虽有资无资矣。夫城邑空虚而资尽者,我因其虚而攻之。法曰:“独出独入,敌不接刃而致之。”此之谓也。
六、守权
凡守者,进不郭(围)[圉],退不亭障,以御战,非善者也。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疆)[强]矢,尽在郭中,乃收窖廪,毁拆而入保,令客气十百倍,而主之气不半焉。敌攻者,伤之甚也。然而世将弗能知。
夫守者,不失险者也。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与焉。出者不守,守者不出。一而当十,十而当百,百而当千,千而当万。故为城郭者,非特费于民聚土壤也,诚为守也。千丈之城,则万人之守。池深而广,城坚而厚,士民备,薪食给,弩坚矢强,矛戟称之,此守法也。
攻者不下十余万之众,其有必救之军者,则有必守之城;无必救之军者,则无必守之城。若彼[城]坚而救诚,则愚夫愚妇无不蔽城尽资血城者。期年之城,守余于攻者,救余于守者。若彼城坚而救不诚,则愚夫愚妇无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发其窖廪救抚,则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杰雄俊,坚甲利兵,劲弩强矢并于前,(分历)[幺么]毁瘠者并于后。
十万之军顿于城下,救必开之,守必出之。(据出)[出据]要塞,但救其后,无绝其粮道,中外相应。此救而示之不诚。[示之不诚,]则倒敌而待之者也。后其壮,前其老,彼敌无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权之谓也。
七、十二陵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因)[困]在于豫备;慎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敢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祥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贤;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八、武议
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暴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万乘农战,千乘救守,百乘事养。农战不外索权,救守不外索助,事养不外索资。夫出不足战,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外)[给]战守也。万乘无千乘之助,必有百乘之市。
凡诛[赏]者,所以明武也。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杀)[赏]一人而万人喜者,(杀)[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当杀而虽贵重必杀之,是刑上究也;赏及牛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夫能刑上究、赏下流,此将之武也,故人主重将。
夫将,提鼓挥桴,临难决战。接兵角刃,鼓之而当,则赏功立名;鼓之而不当,则身死国亡。是存亡安危,在于桴端,奈何无重将也。夫提鼓挥桴,接兵角刃,居以武事成功者,臣以为非难也。
古人曰:“无蒙冲而攻,无渠答而守,是谓无善之军。”视无见,听无闻,由国无市也。夫市也者,百货之官也。市贱卖贵,以限士人。人食粟一斗,马食(粟)[菽]三斗,人有饥色,马有瘠形,何也?市有所出,而官无主也。夫提天下之节制,而无百货之官,无谓其能战也。
起兵,直使甲冑生虮[虱]者,必为吾所效用也。鸷鸟逐雀,有袭人之怀,入人之室者,非出生[也],后有惮也。
太公望年七十,屠牛朝歌,卖食盟津,过七年余而主不听,人人(之谓)[谓之]狂夫也。及遇文王,则提三万之众,一战而天下定。非武议,安得此合也。故曰:“良马有策,远道可致;贤士有合,大道可明。”
武王伐纣,师渡盟津,右旄左钺,死士三百,战士三万。纣之陈亿万,飞廉、恶来,身先戟斧,陈开百里。武王不罢市民,兵不血刃,而[克]商诛纣。无祥异也,人事修不修而然也。今世将考孤虚,占咸池,合龟兆,视吉凶,观星辰风云之变,欲以成胜立功,臣以为难。
夫将者,上不制于天,下不制于地,中不制于人。故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将者,死官也。故不得已而用之。无天于上,无地于下,无主于后,无敌于前。一人之兵,如狼如虎,如风如雨,如雷如霆,震震冥冥,天下皆惊。
胜兵似水。夫水,至柔弱者也,然所触,丘陵必为之崩,无异也,性专而触诚也。今以莫邪之利,犀兕之坚,三军之众,有所奇正,则天下莫当其战矣。故曰:举贤用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占筮而获吉;贵功养劳,不祷祠而得福。又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古之圣人,谨人事而已。
吴起与秦战,舍不平陇亩,朴樕盖之,以蔽霜露。如此何也?不自高人故也。乞人之死不索尊,竭人之力不责礼。故古者,甲冑之士不拜,示人无已烦也。夫烦人而欲乞其死、竭其力,自古至今未尝闻矣。
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抱)[桴]而鼓忘其身。吴起临战,左右进剑。起曰:“将专主旗鼓尔,临难决疑,挥兵指刃,此将事也。一剑之任,非将事也。”三军成行,一舍而后成三舍,三舍之余,如决川源。望敌在前,因其所长而用之。敌白者垩之,赤者赭之。
吴起与秦战,未合,一夫不胜其勇,前获双首而还。吴起立斩之。军吏谏曰:“此材士也,不可斩。”起曰:“材士则是也,非吾令也。”斩之。
九、将理
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无(移)[私]于一人,故万物至而制之,万物至而命之。
君子不救囚于五步之外,虽钩矢射之,弗追也。故善审囚之情,不待箠楚,而囚之情可毕矣。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
今世谚云:“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试听臣之言、行臣之术,虽有尧舜之智,不能(关)[开]一言;虽有万金,不能用一铢。
今夫(决狱)[系者],小圄不下十数,中圄不下百数,大圄不下千数。十人联百人之事,百人联千人之事,千人联万人之事。所联之者,亲戚兄弟也,其次婚姻也,其次知识故人也。是农无不离[其]田业,贾无不离[其]肆宅,士大夫无不离[其]官府。如此关联良民,皆囚之情也。兵法曰:“十万之师出,日费千金。”今良民十万而联于(囚)[囹]圄,上不能省,臣以为危也。
十、原官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地分],节赋敛,取与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
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开)[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民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号]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也。
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十一、治本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
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积蓄。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
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则民不困。今短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古者,土无肥硗,人无勤惰,古人何得,而今人何失邪?耕有不终亩,织有日断机,而奈何寒饥!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而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民相轻佻,则欲心(与)[兴],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则民私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上也。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矣。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