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七十七章 优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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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点头又摇摇头,周秦深深叹口气。
曾几何时,他也是小四的书迷,现在却早已粉转黑。
“不得不说,郭小四的确是优秀的电影商人,很清楚要拍什么电影、拍给什么人看,他才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可惜这人就是有些节操太低、急功近利,主题歌抄得那么明显,居然厚着脸皮一而再、再而三地继续用着。”
当初电影刚刚展开宣传,就被人扒出电影主题歌《时间煮雨》抄袭,日音粉丝拿出《かざぐるま(风车)》、国语歌迷举出《等一个晴天》,二次元宅众拿出《寒衣调》,大声疾呼:“调子一模一样,郭小四、郁那谁,你们的耳朵不会痛么?”
随便一个乐感正常的普通人,依次听一遍四首歌的伴奏旋律,都能发现它们简直一模一样。实际上,后面三首歌其实源出一家,作曲一栏都署着武部聪志的名字,其中“风车”算是原曲,“晴天”系授权商业翻唱、“寒衣”则属于非商业无授权翻唱,唯独“时间”的作曲人署名给了刘大酱,这也是这首歌被攻击抄袭的原因所在。
“唉!”吴越也是叹气,“翻唱授权费其实也没多少钱,否则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翻唱日韩美欧音乐的华语歌手了。我觉得郭小四其实也是受害者,他和天娱还有郁那谁应该是被刘大酱给坑了。至于后者为什么这么做,我猜可能是为了多拿一份钱,也可能是懒得检查没有做查重处理。”
作曲需要极高的专业素养和偶然的灵感火花,创作本就不易,还要迎接“全球化”的冲击。
音乐是人类的共同语言,优秀的乐曲很容易突破文化隔阂,要是加上本地化的编曲和填词,成功率还会进一步提高。对于本土作曲人来说,引进翻唱外国音乐其实是充当“倾销者”的帮凶,但对唱片公司来说,便宜好用的外国乐曲却是提升利润的不二之选。
港台音乐公司喜欢翻唱日韩流行歌曲,后来居上的内地同行有样学样,还更有国际视野地看上了美欧音乐,可以说华语流行乐坛的半壁江山其实是外国人撑起来的。
这种情况下,音乐公司其实并不排斥翻唱,反正翻唱费也没有多少钱。不过偷懒抠门的音乐人也有不少,前有成名后到处接商演却不给皮裤汪分钱以致遭其禁唱的旭日阳刚,后有故意抄袭得刘大酱。
“呵呵,”周秦从鼻子里喷出不屑的笑声,“就算问题真得出在刘大酱身上,可郭小四也有补救追责的责任。修改官方介绍,增加武部聪志的名字、发表公开声明、起诉刘大酱违约,能做的该做的事情有很多,可他什么也没做。”
“可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主题曲版权属于天娱所有,添加武部聪志名字不难,但是道歉赔偿就麻烦了,需要找人站出来背锅,承担国有资产流失的责任。他们拖着不做,郭小四自然不会上赶着撇清关系,毕竟以后还要合作呢。”
周秦眨眨眼,“怎么扯到国资上去了?”
“天娱是湘南广电旗下企业,其实是一家省属国企。国企嘛,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官僚习气,很正常。”
“说到底还是法律太过宽松,犯错没有惩罚或者力度不够,自然谁都不鸟。”
“没办法,”吴越无奈道:“法律都是偏向本国人的,涉外官司不好打,外国公司一般没精力理会,国内检察院又不插手单纯的商业侵权案,小四他们自然是官不究民不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版权是建立在生产力基础上的,社会发展阶段不够,只能默许纵容各种野蛮生长。现在的法律和社会舆论已经开始打压抄袭盗版了,但是力度还没办法一步到位,要给产业和消费者适应的时间。”
“算了,不说这个了,”周秦决定关闭“小时代”以及抄袭相关的话题,和一个开始学习民商法的法学生聊这些,纯粹是自己找虐。
扭头看看她,周秦问道:“你们那个案子怎么样了?”
听见他的话,吴越脸颊微微一红,淡然道:“法援中心的师姐跟我说已经成功立案了,不过还在等待排期,开庭质证可能要到下半年。”
周秦也不知道怎么说,只得不痛不痒地接了一句:“辛苦你了。”
上一回出场,吴越在商场试衣间遭遇偷拍,闹得很不愉快。所幸的是,警方找到了藏在外面作为中转的蜜蜂6手机,并根据手机资料顺藤摸瓜找到了偷拍者,赫然是一对雌雄惯犯。
而警方通报给她的调查结果,却让两个女孩一阵后怕,那两个家伙居然是专业做这个的!女的逛商场装设备、男的蹲在家收信号,然后把视频卖给国内外的兴趣论坛。若非发现及时、抓获迅速,她俩很可能会出现在稍后发行的“更衣室摄影合集”里面,被全世界的咸湿佬评头论足。
因为其中一些镜头拍到了更换内衣的场景,被鉴黄师确定为那啥,这俩人已经被依法收押,案子也被移交给了检察院进入公诉流程。吴越和秦小雨作为受害者,以及两名未来的法律工作者,毅然决然地站了出来,对雌雄双盗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希望能用自己的行为给天下受到偷拍伤害的姐妹做表率。
当然,她们这么做也有借机扬名的私心,毕竟将来有很大概率会考证当律师,提前储备一些知法懂法敢用法的名气显然没有坏处。
“唉!”吴越突然叹了口气。
“又怎么啦?”
“没什么,突然有些迷茫。人工智能现在都这么厉害了,等到我们毕业应该变得更加强大,到时候怕是很难找到工作了。唉,律师行业还没真正发展起来,就要变成夕阳产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