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初见(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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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子恒家境好,他爸妈了解到上初中之后学校艰苦的住宿条件之后,早早的就在学校外面给自家儿子物色了一个各方面条件很不错的小公寓。
而裴清溪的家境却很艰难,连学费都是东拼西凑才凑齐的,哪会有余钱到租房子住?
有时候傅子恒也会想,假如那时候他如同计划好的那样住在校外的公寓里,那他还会不会一直把那个小姑娘记在心上?
然而人生总是那样充满了变换,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那年夏天,傅子恒因为一些事和父母之间有了很大的矛盾,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拒绝和父母沟通,初中开学报到对他来说就像是一种解脱,他不想回家看见父母,不想听从父母的安排,也不想住到父母给自己安排好的公寓里,倔强的他态度坚决的住到了一间屋里睡十几个人的学校宿舍。
也正是因为住进学校宿舍,才给了他早早就遇见裴清溪的机会。
2004年的中学住宿条件远远没有现在的学校好,学校的公共厕所和宿舍之间距离很远,中间隔了一个很大的自行车车棚,大半夜起来上厕所的傅子恒,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打开手电筒照明,到了车棚附近才发现车棚里的声控灯居然是亮着的。
一开始,傅子恒也没怎么在意这个,毕竟半夜起来上厕所的也不是他一个人,只是走到车棚过道的中央时隐约听到断断续续的脆脆的声音,才没忍住冲着生源的方向多看了几眼。
个子娇小的女生靠在栏杆上,手上端着本书,恍惚在背诵什么。
深秋的凌晨悄悄的,除了偶尔几声虫鸣以及细微的风声,再无庞杂的声音扰乱听觉,傅子恒毫不费劲就通过零星的几个字眼判断出来,女孩正在背诵的应当是初一新生刚学了没几天的古文言文《闲情记趣》。
声控灯亮灯时间有限,每一次感应到声音后大约会亮灯二十秒左右,要借车棚里的声控灯照明看书,就必须每隔一段时间制造一些足以让声控灯感应到的声音,最简单粗暴的方法就是不停的跺脚,如果那个女孩要在车棚里背书半小时,至少得跺脚90次以上。
大约没想到居然会有人用功至此,大半夜到车棚里利用声控灯照明背书,傅子恒一时诧异,不由停住脚步再次朝女孩多看了几眼。
刚巧声控灯熄灭,果真下一秒就听到了女孩跺脚的动静,而声控灯也随之亮起。
声控灯的灯泡是普通白炽灯,灯丝的功率也不够高,所以光线昏黄暗淡,但这不影响傅子恒看清女孩巴掌大的清秀脸蛋,甚至连脸上的表情也依稀能瞧见,大约是跺脚次数太多了,女孩神情中带着几分懊恼。
那一刻的傅子恒忽然觉得自己手里那个强光手电筒有些烫手。
人家大晚上在自行车棚里利用声控灯背课文,而他却经常大晚上的翻围墙溜出校门去网吧通宵上网......
别人需要灯光照明,他拿着的手电筒却基本上是摆设。
人冲动的时候动作永远都快于思考,等傅子恒意识到大晚上的自己一个男生突然冲到女孩子面前的行为实在太过突兀的时候,人已经站在了那个女孩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