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接受挑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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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以为这只是一个偶然的意外,毕竟路易斯出了一个新人他的演技很不稳定,属于程咬金的三板斧,只有风华读到了两个人眼神中的纠葛,这种感情通常被称为——基情。
“我去过华夏,那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我曾经听说你们有一种跟我们一样的歌剧,叫做京剧,是这样吗?”
路易斯所扮演的维安看向墨霭:“你刚才唱的就是这种东西吗,似乎很好听,可以给我再唱一遍吗?”
墨霭转身就走,面前这个面目俊朗的男人总是会勾起他们些不愉快的回忆,有些人看起来天生就是与众不同,整个人就像闪闪发光的水晶,正如那,睥睨众生的大师兄古玉凌,在台上纵横飞扬,一双水袖恍若花朵团团盛开,而那圈中最大的老板却甘当下脚石搀扶着他离开。
从本质上说,维安与古玉凌是同一种人,刚才自己擅长的领域有着无比的骄傲,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为,墨霭在看到维安的第一秒钟,就决定和这个男人说再见。
可惜事与愿违,在墨霭转身的那一秒钟,维安拉住了他。
“你来这里是为了参加歌剧吗?或许我可以帮助你。”
墨霭的心情百感交集,一方面只感觉到对方是一个毫无交集的陌生人,另一方面却因为对方话语中的高高在上而感到不由自主的愤怒。
“不必,谢谢你。”
听到墨霭毫不留情的拒绝,维安面色多了几分青白。
“你为什么要拒绝别人的帮助,真是奇怪的华夏人。”
墨霭怒目而视:“你又是谁,我为什么要接受你的帮助。”
“就凭我是维安。”
男人淡淡开口话语中没有炫耀,没有自豪,但却有一股你应该认识我的自信。
这是他第二次说出自己的名字,似乎这个名字就代表着一块沉甸甸的招牌。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在百老汇,维安这个名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作为一个在百老汇连续出演12场音乐剧作为主角,场场爆满,并且被最出名最刻薄的评论家称赞,被誉为本世纪最有灵魂的歌者,维安的确有这个自信,如果不是因为不能打破第13场这个惯例,加上这个数字的不吉祥,恐怕维安到现在一直还是被称为最受欢迎的男主角。
在米国,尤其在这个地方,的确没有人不认识维安,但是这个范围,却没有包括来自于华夏的墨霭。
“维安很有名吗?可惜我不认识。”
或许这句话听起来更像挑衅,维安负气地想要转身就走,脑海中却总是回忆着刚才听到的小调,那神奇的悠扬的音乐是自己从不曾听过的,但却根植于脑海,好似来自远方的回忆。
“你跟我进去,难道你不敢吗?华夏人。”
最后三个字似是触到雷区,墨霭冷冷的看向身旁:“我有什么不敢,去就去。”
虽然是明显的激将法,但,华夏人这三个字让墨霭感觉到愤怒。
两人对视,眸中有着浓浓的挑衅意味。
“本来以为这两个人会崩盘,没想到是一番龙争虎斗。”
张继然颇为感叹地说道,作为一个导演他对于新人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毕竟新人两个字代表的是不稳定,爱抽筋,发挥好了可以媲美影帝影后发挥不好,那就等着一次次ng吧。
陆域并不是新人,但架不住他的对手是新人啊?
张琪然冒险拍一个长镜头已经给了两人充分的信任,但他没有想到,这份信任竟然有了意外的收获。
“果然是基情四射的一部戏呀。”风华故意调笑着,这部戏本来是男一号和男二号的碰撞,但却被两人演绎出了别样的基情,或许旁人看不出来,但深知两人关系的风华,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想歪,你拉我我拉你,眼神碰撞,还有拉手腕,这些简直就是闹别扭情侣的把戏嘛,嗯,倒挺符合两个人现在的情景。
看着风华带笑的眸光,路易斯恼羞成怒的开口:“你们一直看着我做什么?难道我演的不好吗?”
“不不不,你演的简直太好了,到底是怎么做到的呢?”哈德毫不犹豫地称赞道,几乎以为路易斯是天赋型演员,如果真是这样苗子,自己可一定要好好把握。
“只要一想到那个家伙低头的样子,就会不由自主的演出来啊。”路易斯得意的挑眉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不服来战有本事你咬我啊的嚣张情景,简直和电影中的男二号一模一样,完全的本色出演啊,哈德无奈地叹声气,看来天赋型演员的确不好找,这种本色出演的倒是一抓一大把。
“真有你的。”风华也觉得好笑,没想到路易斯竟然能把对陆域的怨气转化为演技,这倒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
接下来的场景就顺理成章,墨霭被维安激将法激怒,现在那些协会审核人员面前唱了一段来自华夏的戏剧,成功而完美的将他们镇住。
陆域将自身的挣扎,表现的淋漓尽致,而路易斯也还不错,虽然演技略显浮夸表情略微外放,但还是很符合剧中人物的心情一直打,也没有喊卡,一路很顺利的过来了。
“我本来以为我们要在这个场景上卡很久,没想到真是天降福星。”哈德很兴奋:“这样看来,我们的这部电影可以提早杀青,然后提早上档,刚好可以赶上最火热的暑期档。”
暑期档绝对是票房的一个热门档期,这一点无论在中外都是一样的。
两位导演,没有理由不开心,毕竟华夏最艰难的部分,以及澳门的部分都已经过了在米国这一段对于演技的考验,并没有太多,也应该能够很顺利的通过。
只是在所有人都乐观的时候,风华却嗅到一股风雨欲来的味道,按理说杰米诺家族应该已经知道自己的行踪,但是这些人却潜伏在暗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跳出来咬自己一口儿那位大小姐梦韵,也时时刻刻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每天逛逛去左看看有什么有趣的明星,拍两张照片,完全是一副乐在其中小粉丝的模样,风华几次想把她送回去都不好意思开口,这简直是把自己这儿当成家的节奏啊!
也无怪说傻人有傻福,像自己就总是能嗅到一股风雨欲来的危险气息儿,而梦韵这些人就可以没心没肺,安安稳稳的过一辈子,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但是在愚钝的幸福与睿智的痛苦之间,风华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毕竟重活一世,她不想再那么浑浑沌沌,她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陈小姐,您来米国了对吗?”
这一天,风华收到一封电子邮件,那里包含着这样一段语音,风华让路易斯拿去分析,却发现这段语音是电子合成,完全没有办法找到声源,也没有办法通过服务器了解这到底是从哪里发出来的,那位发邮件的人,显然很小心,也很周密。
风华知道,这不过是一个开始而已,她在等,等第二封邮件的到来。
那边并没有让风华等多久,在第二天凌晨,也就是相同的时间,风华收到了同样的邮件,不同的是,语音内容,虽然是同样的时长,但合成出的话语,变了。
“陈小姐,不如我们玩一个游戏。”
这封更像是恶作剧的邮件,虽然没有署名,风华却很清楚它的来源——杰米诺家族。
那边也很清楚,风华清楚这件事,所以才没有名字,这句话听起来像一个绕口令,但风华丝毫不觉得这是一件好玩的事,因为第二封邮件并不是发到风华的邮箱中,而是发到梦韵的。
那边好像在说,嘿,我知道你们在一起,不用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