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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节 大荒(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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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趣味化变成时代诉求。   季美对饮食美食的追求,先后辞退了几个保姆,有一个厨子叫莱曼最拿手煮粥,煮各式各样的粥,从简单小米粥到复杂种类繁多的“八宝粥”(八宝粥只是个名,不单单只有八宝也。)。大米,小麦,芝麻,豌豆,去皮绿豆,枸杞,党参,莲仁子,冬菇等。集中几样做起各种尼姑粥。当然,吃荤了,添上瘦猪肉片儿,或小肠猪肝,或新鲜草鱼肉,或鲜水蛇肉,或黄鳝肉等等

反正,闲暇的时间花在做粥上,总能化成对简单、追求品质生活的理念。调和人心,抑制快节奏的时尚浪潮。季美倒是乐意做这样的事,不知疲倦。

“总能做好,你的时间是多了些。”,鲁子瑾一边喝着她刚煮熟的汤,一边说。

有时候,季美会提着一个保暖盒子,装着刚煮熟的芝麻糊,走进社长室。

鲁子瑾接了过来。当场揭开盒子,一股白烟直往上。

“天天能吃上这样的粥,夫复何求?”,鲁子瑾脸上堆满笑容,额头皱起跟眼角的皱纹道道是幸福。

季美一边听他说,一边在给办公室的几盆花浇水。听到的何尝不是一歌,何尝不是平淡生活里的最简单的套话。

“这个长进了,远比第一次煮糊带焦味的好吃多了。”,鲁子瑾知道她喜欢人赞,愿听这样的话,就一句句说起来。

“老板娘天天往社长带粥来,真真的让人羡慕不已。”,余钟美说。

“也好的,还可求什么,还差什么呀!”,小楠有一次在门缝外,并非有意的“偷看”,是鲁子瑾在喝粥在说赞美粥好喝,季美在那里整理桌面上的文件跟资料。

鲁子瑾从一本《心理太学》的“外部人”一章节里了解到,作为艺人的季美极易受到外部人的评价影响,为了获取他人的好言总会努力奋进,歌迷的喊话能直接影响到艺人心情的起伏。

鲁子瑾真心去做这一点,还好,至今收到的效果很不错。

总有一些笑话儿被制造,也总有智慧的人得到了智慧带来的乐趣,智慧可以从书籍上学得,当然从现实生活工作中也行,无尚大夏新来的实习生大荒,有一个桥段:

“脚跟儿还没站稳,大话连篇的眼高手低的大荒。年轻人是该脚踏实地学点东西呀!要不被人拿你当无知取笑时,非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不可了。”,余钟美当着众人的面,从那边的走廊,一边走,一边呵斥大荒。

大荒是余钟美带。大荒畏畏尾地紧跟在后面,听着她讲,没有反驳。

这个风波,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众人都在念叨:“这又是怎么了,带个实习生问题就是多呀。”

原来,大荒腼腆,也不愿跟人接触,工作上也没见个积极,总是让余钟美“叫这个,喊那个。”他去做。如果有工作阅历的人,准能不用你叫,我会去问你,什么做?怎么做?

“社里最该,也是最缺长文本小说,你要不来一个。”,余钟美试探他的野心,想激起他的创造欲。刚来得时候,大荒踌躇满志的,感觉这里大有作为,还跟余钟美炫耀说:“真真的,写一部小说,准是用太空飞船找老鼠般轻松。”

似乎在他看来,写小说就相当于自己吃一碗饭般简单。

“放过的话没有一个准星的,倒不了!”,余钟美理直气壮的说,好像非要把他当成一个皮球,自己想怎样踢,想什么时候踢,都无所谓。余钟美正想当场数落他,一个男子汉的形象倒是全毁似的,红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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