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初识大荒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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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火部落随着俞小春的出走,同时也炸开了锅。 对于俞小春的莫名失踪,最最着急的莫过于洛苏以及洛夏坤了。
洛苏现在虽然被选为了继承人,但是他派系中如今少了俞小春这个能震住别人的人物后,自然显得威慑力不足。
洛夏坤更是急躁,一回到洛家,他就命令自己的卫兵出去寻找俞小春:“掘地三尺!也一定要把俞小春给找出来!”
开玩笑了,自己为了留住俞小春,把水灵灵的女儿都卖了。可现在呢,俞小春这个大活人居然跑了!这颇让洛夏坤有种赔了夫人又折兵又折兵的感觉。
“是!”洛夏坤的卫兵回答道,他们都是从白银之手骑士团抽调出来的精英们,还是有着一些铁血的效率手段的。
不过,俞小春这次去的地方凶险异常,是个根本就没有法律的地方,如果白银之手的这几个精英真的找到那里去的话,也难保他们能不能平安回来。
而此刻,洛雨声的心里也是火焦火燎的。当然了,她可不是担心俞小春。她是现,俞小春的小情人,岳小晴也不见了,仿佛是神秘失踪一样。
连续问了好几个洛家的人,洛雨声也没有得到岳小晴的消息。所以,现在,洛雨声纠结着是不是要把这个消息告诉俞小春。
但思忖再三,洛雨声还是放弃了用戒指向俞小春传音。因为先这枚戒指的传音次数有限,不方便多次使用;其次,如果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俞小春,俞小春不了疯似地找回洛家来才怪。
俞小春失踪的消息一个上午就在洛家传开了,当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他外公洛洪更是像热锅上的蚂蚁,不顾自己刚刚初愈的身体,一个劲地拽着洛苏问俞小春的下落。
洛苏也没有任何办法,只得敷衍着回答。
…………
洛家那里炸开了锅,而俞小春这边却依旧逍遥自得。 此刻,他已然飞越了凤凰山脉,正在大荒洲边缘上空盘旋。
“尼马……真力也耗得差不多了!”俞小春嘟囔了句后,就缓缓降落下去。
落到地面,他方才从储物戒中掏出了干粮啃了起来。这时,他方才得空欣赏起了大荒洲的风景。
大荒洲给他的印象也就六个字:天苍苍,野茫茫。
一望无垠的戈壁有着荡气回肠的长河落日,落日之下的穷荒绝漠,寻不到孤鸿高飞的身影。金黄色的沙丘间,依稀露出些许白骨。西风正烈,卷起金沙无数,白日黄云之下,俞小春“阿嚏”一声,被沙子呛了个喷嚏。
“麻痹啊!老子的馒头还怎么吃啊?”俞小春甩掉了手中的馒头,骂道,他手上的馒头已然沾满了沙尘,沙尘这玩意自然不能吃到嘴里。
考虑到四周沙尘太大,俞小春暂时决定找到绿洲后再开始吃饭。
但在沙漠之中,俞小春可是一点经验都没有,如果就这么在沙漠里行走的话,难保什么时候自己就踩到流沙,然后淹死在里面了。
“阿兹瑞斯,你知不知道怎么在沙漠里面混啊?”这个时候,俞小春可以求助的似乎也只有阿兹瑞斯了。
“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踩到流沙就算你长得丑,自认倒霉吧……”
“……”
俞小春也无奈,只好咽了口唾沫继续向前走去。在沙漠中似乎也只有靠太阳辨别方位了。
现在天色昏黄,正值黄昏时分,那太阳当然是在西面,这是个白痴都知道的常识。所以肚子里没多少墨水知识的俞小春自然也知道。
毕竟那什么靠北极星辨别方向的高端知识俞小春是不懂的,因为他连北极星是哪颗都不认得。
“往南走吧!”俞小春在心中打定主意,反正自己刚刚是一路南下过来的。说不定,一直往南的话,俞小春可以现什么南蛮部落野人啥的。
打定主意,俞小春往南行了一段,在沙漠中留下了一长串孤单的脚印。
“叮铃……叮铃……”清脆悦耳的铃铛声悠悠传来,俞小春心中一亮,难道说是有骆驼车队?
传说中沙漠中的驼铃俞小春其实还是很向往的。在前世俞小春就成天做梦赚了钱,了大财的话要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到新疆去看看大漠孤烟,去看看黄沙驼铃。
但现在呢,自己倒是因为一些差错圆了这个梦想,而前世的女友说不定已经为她新的男人生了孩子了。
还好自己今生够牛气。不然又有不知道多少个自己喜欢的妹子得躺别的男人床上去了。不过,细数数,俞小春真心喜欢的妹子,除了雪儿和岳小晴之外,似乎还没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