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亢龙有悔(总27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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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杨正河参加并通过了第一次举行的国家统一律师资格考试,极为顺利地成为了全国第一批执牌上岗的律师。[[ 一九**年底,南疆市公正律师事务所成立。这是出现在南疆市第一家合作制性质的律师事务所,隶属和挂靠的上级主管单位是市司法局。于是,杨正河正式出任该律师事务所主任。
“对呀,我们可是‘无事不登三宝殿’!”毕自强接过杨正河派的名片,看过确认对方就是他要聘请律师的最佳人选,不禁兴奋地说道:“您就是这里的主任呀,真是太好了!”
毕自强求人心切,犹如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赶紧向杨正河简要地说明了此番来意。然后,两人一直在商讨着处理这件事的各种办法。陈佳林旁听着,还主动地给杨正河递烟,并恭敬替他点上,偶尔也会插上几句话。而田志雄坐在那儿始终不吱声,只是无语地聆听他们的谈话。
其实,关于昆鹏公司在社会上非法集资的事情,早已闹得满城风雨,传得沸沸扬扬,几乎人所皆知。杨正河当然也不例外,对此事早有耳闻,而且知道的详情更多。毕竟,他的妻子秦玉琴正是市检察院查处胡大海案件的经办人之一,也难怪他更了解一些内幕。
“你们要聘请我为胡大海出庭辩护,我作为一名律师自当责无旁贷,”杨正河考虑和衡量着自己接手这个案件的得失,同时又瞅了瞅着毕自强三人的各自表情,似犹豫不决了一会儿,仍有所顾虑地说道:“只不过呀,你们可都要有心里准备,因为这个非法集资案实在是闹得太大了,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坏影响,据说,市里的主要领导都已经在内部会议上表了态,对这个案件要从严、从重来判决。所以呢,我个人估计辩护的作用不会太大,而胡大海的刑期恐怕不会判得太轻哟。”
听到杨正河如是说,毕自强三人的心里都是沉甸甸的,皆不知是什么滋味。他们之间交换了一下眼神,最终的意见得到统一,仍然坚持要聘请律师出庭辩护。
“杨老师,只要你能接下这个案子,我们会付给你双倍律师费的。”毕自强心里也清楚为此案件辩护的难度相当大,但既使是无力回天,那也不能放弃努力。于是,他态度明确地说道:“我知道,有些事或许不尽人意,但不管法庭辩护能不能对宣判起作用,只要你肯出庭作辩护,尽力为之就行了。”
“我的考虑不完全是收费的问题,是这个案件我没有太大的把握,”杨正河权衡再三,终于做出了决定,不再犹豫地说道:“那好吧,我接下这个案子了。”
兄弟三人闻言,喜出望外,躬身行礼,连声道谢。
十月份的一天,胡大海一案终于开庭,公开审理。毕自强作为杨正河的助手坐在律师席上;而秦玉琴身穿检察制服,端坐在公诉席的座位上。在法庭上,公诉与辩护双方针尖对麦芒,经过了多个回合的激烈辩论,其间曾经几度休庭,延期再审。
那天上午九点,被告人胡大海被两名法警押上法庭,等待着法庭的最后宣判。由于此案在社会上涉及到不少人的经济利益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时法庭内的几百个旁听座位都坐满了人,而他们都是十分关注此案的普通市民。此外,胡大海的家人也全都来了。而陈佳林、田志雄都端坐在旁听席上,他俩与胡小静一起照顾着坐在身旁的胡大妈和师母陈丽梅。
最后经过合议,坐在法庭审判席正中的审判长站立起来,庄严地宣布道:“现判决如下:南疆市昆鹏贸易总公司董事长胡大海在社会上非法集资,因诈骗钱款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在改革开放初期,胡大海只不过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但经过整个八十年代的经济变革,他却成功地变成了南疆市一位叱咤风云、创富榜样的企业家。可谁又曾料想到,胆大妄为的他只是走错了一步棋,现如今就栽倒在法律的面前,随即被绳之以法。法庭上的这纸判决,实际上已经完全终结了他那颇具传奇色彩的经商人生,并且毫不留情地将他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毕自强实在不敢去想象,胡大海将如何面对十五年的牢狱生活。法庭对师父的判决之声犹在耳边,这让他的头脑处于一片空白,简直无法承受面对现实所带来的沉重打击。他傻呆呆地坐在那儿,眼睁睁地望着胡大海被两位法警押解而去。此时此刻,他拼命地抑制住内心情感的浪涛汹涌,不由自主地低垂着头,继而双手掩面,不愿让别人看到他脸上悄然滑落的两行泪水……
毕自强走出南疆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心中茫茫然地不知走向何方。当再度经过昆鹏商场时,他心怀悲歌,却并未驻足回眸,因为这里已经彻底地抹去了他曾经为之奋斗的事业。在跟随胡大海打拼的峥嵘岁月里,他可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经商中得到了许多宝贵的经验,而且深刻地影响着其以后的人生道路。此时此刻,他独自伫立在十字街头,望着身边匆匆过往的人们,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人生又一次回到零的起点。无论生活怎么捉弄他,自己也决不能趴下。他只能咬紧牙关,把双手攥成两只拳头,抬起头来正视前方,义无反顾地向着艰难险阻的未来走去。
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在毕自强的心中,始终飘荡着一奋斗之歌。灿烂的阳光之下,他毅然地昂挺胸,再度仰望那蔚蓝色的辽阔天空,仿佛有一个声音在他心底呼喊着:命运啊,你永远挡不住我迈向成功的脚步!
此情此景,似有那《追逐梦想的年代》歌词的上阙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