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2 / 2)
大约半个小时候,顾斐回来了,不过让林若晗感到很诧异的是,着一身剪裁合体西装的他,竟然左手托着杯冰激凌,右手提着塑料袋,塑料袋上的商标,正是她以前很喜欢吃的鸭脖子。
印象中的顾斐是那种深沉中又带着股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好像只适合坐在高档西餐厅优雅的品着红酒,这拿着冰激凌和街边小吃的画面,实在让林若晗大跌眼镜。
原来他也好这口,真看不出来。
本来她以为顾斐是买给自己吃的,哪知道人家一上车就把手中的东西递到她面前,“晚上的宴会不适合吃东西,你现在就吃这些吧。”
林若晗脑袋懵了半晌,这些是买给她的?
还真是巧啊,她可是最爱冰激凌和辣鸭脖了,而且这两种东西一起吃特别够味,关键是冰激凌和辣鸭脖的牌子,也是最符合她胃口的两家。
顾斐见她呆呆的望着自己,以为她不喜欢吃这些。也难怪,现在天气正值冬天,冰激凌吃起来冷不说还长胖,而辣鸭脖太辣了,不是每个人都喜欢吃辣的。
不过顾斐可不管她喜不喜欢吃,只要那个人喜欢吃就够了。
于是他以一副命令的口吻道,“你不喜欢吃也得吃,还要全部吃干净。”说着,把东西放在她旁边,转身走到前面打开车门,重新开了车。
坐在后面的林若晗看了看放在她一旁的冰激凌,又看了看顾斐的背影,莫名其妙的耸了耸肩。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虽然很讨厌他命令自己的那个口吻,不过她现在也没有能力去反抗他不是么。
连盛气凌人的简修杰见了他都客客气气的,当初自己顶着陈瑜的身体和身份都斗不过简修杰,更别说现在这副样子来反抗比简修杰势力更大的顾斐了。
算了,反正冰激凌和鸭脖她是极为喜欢吃的。
虽然现在是冬天,不过车内的温度还挺高的,怕冰激凌融化,她就在车里拿着勺子一口一口的吃起来。
坚果口味的,是她爱的这个牌子的三大口味中的一个,还是大杯。
别看林若晗以前身材是标准的模特身材,她可是一点也不忌口,甜的酸的辣的都爱,像冰激凌巧克力这种甜腻的食品,她不仅爱,胃口还比很多人都大。
每次吃冰激凌一定要买最大杯,然后坐在里面吃一杯再买一杯外带。
其实她完全可以一次性吃两大杯,不过怕别人用异样的眼神看她,于是只好买一杯再带一杯。
她平时的饭量并不是很大,可一碰到冰激凌和巧克力就像换了个胃似的。总吃甜食也不好,陈志轩为此以前就没少说过她。
后来一次兼职模特赚外快的时候,发现自己腰围好像粗了点,这才忌了口,不过还是一个月就大吃一顿解馋。
冰激凌吃到一半的时候,顾斐的车子停在了一幢别墅面前。
林若晗左手拿着冰激凌,右手提着包和塑料袋下了车。
以前顾斐不喜欢家里有其他人,都是一个人住,不过后来自从林若晗来了后,便请了一个佣人。
顾斐进屋后,换下鞋子,一如既往冷漠的看了她一眼,不咸不淡道,“身上的衣服不要换了,七点的时候我要去参加一个宴会,你吃完后把自己的脸收拾一下,不要给我丢脸。”
什么叫不要给他丢脸,这句话听在她耳里真是极其的不舒服。
顾斐一只脚就要踏上大理石楼梯的时候,又深深看了她一眼,朝家里的佣人吩咐,“盯着她把东西吃完,不要浪费。”
说完这些后,一直手插在兜里,动作优雅的上了楼。
林若晗看了看手中吃的只剩一半的冰激凌,又盯着顾斐离开的背影看了一眼,嘴里轻哼了一声。
什么人嘛!
她抱着冰激凌走到沙发边坐下,拿着遥控打开了电视,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电视。
还别说,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一打开电视换了好几个台,竟然都见到楚宁那厮妖孽的身影。
比如这个台她看电视看的好不过,突然放起了广告,那广告就是他代言的,然后她换到另一个台,正好又播着他演的电视剧,再换到其它的,又播着与他有关的娱乐新闻。
艾玛她挨个台轮流换了遍,那个妖孽的身影就一直在她面前晃,还是不同款式的。
她暗暗嘀咕,这货真是越来越红了啊。
别说,抛开以前和他的那些事不谈,他看着还真是养眼又可口,演的戏虽然明知道狗血但就是吸引人看。
她不知不觉的一边啃着辣鸭脖一边看着他演的一个电视连续剧,现代都市的,楚宁那货演的是一个各种狂霸酷帅的男人,然后喜欢上了继母的女儿,不过继母的女儿不喜欢他,然后两人就虐恋情深神马的。
楚宁能红,虽说长相运气占了很大的因素,不过演技也还是可圈可点的。演的这个角色,还挺深入人心的。
林若晗觉得电视里那个角色要出现在现实中是很讨厌的,明明人家不喜欢他,他还用各种手段想得到她。
不过被楚宁演的倒是一点都不惹人反感的样子,反而看着楚宁那痴情的样子,她开始有些对那女主不满。什么嘛,真是眼瞎了,放着这么好的男人不要去喜欢那个花心的前男友。
作者有话要说:我去,还差七八千字的样子,明天要是完不成要被关小黑屋了,看来今天晚上得不睡觉才码的完了。
如果明天乃们看见新鲜出炉的两章,恭喜作者一夜没睡觉,如果没有看见两章,那恭喜作者要被编编关小黑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