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抄表员(2 / 2)
有政府作为中间环节就好办了,不管底下有没有把钱收齐,政府缴电费从不拖欠,那毕竟是徐国公的产业,谁敢赖账?
天长日久,这笔款子就成了地方政府的烂账,名声和实利全归了兴辽。
兴辽电力起步早,遇到的新情况也多。路灯费不过是其中不起眼的一桩小事。但兴辽的事例,对大齐其他财团创立电灯公司有极大教育意义。
他们不再像徐国公那样,一口气建十几个电厂,而是立足发达地区、中心城市,稳扎稳打,逐步发展,绝对不搞“路灯费”这种幺蛾子。市政工程,政府愿意承担电费就搞起来,政府没钱就算。
时至今日,大齐存在路灯费说法的,也就东北一地而已。虽然从订立收费标准至今没涨过价,但近年来,北地舆论界仍强烈呼吁全面取消这一不合理收费。其中摇旗呐喊最激烈的,正是兴辽集团旗下第一大报《兴辽日报》。
这貌似自打自脸,其实不然。
路灯费取消与否,都少不了公司一毛钱电费。抄表员向老百姓收这一笔名不正言不顺的费用,打的旗号也是上缴政府。骂名归政府,财团当然想打什么旗就打什么旗。
那抄表员对这种呼吁怎么看呢?
“老游”当然是不乐意的。
虽然市民一分钱路灯费都不想掏,但抄表员有的是办法逼人掏钱。
路灯由兴辽电力维护,虽不能贸然断电,灯泡却很容易坏。一旦坏掉,是否更换,何时更换,任由电力公司员工说了算。
实习的前三天老游就向晋桐实地演示了一次如何借机收钱。
梨树街旁一条巷子里,路灯坏了好几盏,三个月没人修,冬天晚上黑灯瞎火,摔坏了好几个老年人。
老游催一户人家电费的时候,户主交了钱,再次提出要求,让电力公司修好路灯。
老游当然要求他们这条巷子的居民把积欠的路灯费交清!
那户主三十多岁,戴副眼镜,自称懂电力常识,自然不肯当冤大头,威胁说要自己修。
老游硬碰硬:你敢自己修就是擅自破坏公共电力设施,罚款!造成严重损失,小心蹲班房!
那户主一愣,没回嘴。
老游口风一转,好心劝他把街坊邻居召集起来,凑点钱,好歹先交一点。“我老游跟外线工关系好”,拿到钱请人吃顿饭,卖个人情,才能找人来修。
第二天下午,那户主主动来到办公处找老游,带来两块钱,老游气得鼻子都歪了,把他赶了出去,“你打发叫花子呢!”
第三天,那人终于带来十几户居民集资的五块钱,老游这才满意,找了个相熟的外线工,出门换灯泡。
灯泡当然要用“我兴辽集团发明的钨丝灯”!价钱么,是有点贵,可一分钱一分货啊!这灯泡能使一年不坏!你们赚大了知道不!咱也不多要,再拿三块钱来!
“之前给的五块是人工费!现在是买灯泡!”
“五块钱都出了,还舍不得三块?”
围观的居民合计好一阵子,又凑了三块。
天黑了,灯泡也换好了,但路灯还没亮。因为修电灯的时候,当然要把电掐了。什么时候再给通电呢?
请再交两块钱“通电费”。
那能不给吗?不给,灯泡不白装了!
于是,十块钱花出去,路灯终于修好。
实际上,路灯的维护和灯泡的更换本就是县政府承包给电力公司的,居民不要花一分钱。什么人工费、买灯泡,都包含在政府支付给兴辽的电费里头了。
可老游就有本事跟外线工勾结起来捞钱。这理跟谁说去!
十块钱,两块被作为本月收到的“路灯费”上缴,完成基本任务。剩下八块老游跟外线工二一添作五……至于晋桐,老游请他下馆子吃了一回热汽羊肉。
饭桌上,老游筷子抄起一块羊肉,蘸了酱料,囫囵塞进嘴里,口齿不清道:“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抄表员捞钱,大头靠路灯费,就看你会不会来事!现在本事教给你了,想吃肥的,赶紧结交一个外线工,关系一定得铁!然后才能一块儿赚钱!”
晋桐连连称是,谈笑晏晏。
一顿饭后,晋桐终于摸清了办公处上上下下的的人际关系。次日,也就是入职的第四天晚上,他邀请几位同事聚餐,档次当然是全县城最高的“姚记”。
办公处员工不少,但晋桐不欲张扬,只请了平日工作上会接触的几个人,包括司事员、会计、两名外线工与另外两名抄表员。
一顿酒饭花不了几个钱,但把心意尽到,以后就免了生分。
他结交外线工,却并不想捞钱,只是日后难免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谁知道会不会有求人的时候呢。
所谓滚滚浊世、红尘炼心,就算不能遗世独立,至少不要同流合污。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