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2章 纳为私有(2 / 2)
“那后来怎么样了?”宣德帝不由得问。
“后来红狐到了他家,也不知道因为什么,他被杀了。因为负责人被杀了,所以铁矿由县衙收回,重新寻人开采铁矿,魏县令得回铁矿后,立刻将矿上的百姓都放了,只留下一些力巴,百姓们得到了解救,他们觉得是红狐救了他们,所以当魏县令追查宋氏富商被杀一案时,根本没人站出来说红狐来过,甚至百姓们都说宋氏富商是被仇杀的。”
“仇杀根本就就牵扯不到红狐,毕竟红狐乃是江湖大盗,可宋氏富商却只是富商,这行事作风也不同,红狐若杀人都是全家一起解决,这话很快就在当地流传开来,导致魏县令这桩案子根本查不下去,实在是‘证人’的说法太一致,让案子陷入僵局,最后不了了之。”
宣德帝叹气,“红狐,红狐!他若是肯招安,该是多好啊!”
有官员道,“皇上,此想法不可行,红狐他心狠手辣,杀人就是杀人全家,这样的人就算招安,皇上您怎么放心啊?万一他杀戮的性子一上来,他岂不是又要杀人全家了吗?”
宣德帝看了看说话的官员,他看过红狐的所有案件,红狐杀的所有人,不是跟匈奴牵扯上关系,就是伤害了他,再有就是像这样的为富不仁的,看来这红狐也是个义盗。
那么他盗走的宝贝,应该都是买了换银子,救治那些活不下去的百姓了吧?
只可惜…
如果他一开始就肯做官,也不会有这些血雨腥风了。
历代大殷朝的皇帝都是去过战场的人,当然知道民间的疾苦,哪怕他们做的再好,也无法让所有人都吃得上饱穿的暖,他们只能尽量的做到最好,减少百姓的困苦。
宣德帝也是知道的,他也知道江湖上有很多义盗,偷了富人们的银子,再去救济那些百姓,可是律法就是律法,偷盗此风不可长,哪怕他知道他们做的也许是义举,但仍然要通缉他们!
劫富济贫这种事,宣德帝觉得挺好的,可是却不赞同。
“朱爱卿,你继续办下去,务必将这件事查的明明白白,还有你说的那个,将铁矿据为己有的人,哼,胆子也真是够大,竟然把朝廷的东西据为己有?还有魏县令是怎么办差的?在他任上竟然有人私占为有?”
朱康解释道,“回皇上,这事臣也查过了,据说是他的上级下过一则手令,说是铁矿这件事由他接手了,之后就有人前来转接,待手续办完后,魏县令就没有权利过问铁矿的事,负责就是越权,因而他从来都不知道铁矿已经被别人纳为私有了。”
“哦?他的顶头上司是谁?”
朱康道,“是云州知州,姓王。在云州已经连做了有七年了。”
“七年?他从来不曾调动过?”
朱康笑笑,“臣还没调查到这件事,按理说官员三年一动,可他在任上已经七年,臣只是在想,或许他跟魏县令的特殊情况相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