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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悲催刘德(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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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觉得自己快要死了,他穿着一件破烂的麻衣,枯坐在长安东市一个食肆门口的台阶旁,傻愣愣的望着人来人往的大街,饿得没有一丝力气。

仁寿家宴那曰出了宫城后,他并没有找到来时乘坐的王府车驾,还被宫门前的几个侍卫架起来,远远丢到一边。当刘德满脸怒容的走回北阙甲第,想要进入自己的王府时,竟然被中尉府派来守卫的府卒拦了下来,一副大爷不认识你的可恶嘴脸。

按说原本没人敢这么大胆,冒犯王爷的罪名可不轻。可是侍卫和府卒们都有充足的理由——刘德没有印绶,无法证明他王爷的身份。准确的说,刘德的印绶就丢失了。在只认印绶不认人的汉朝,这可是比在后世丢了身份证还可怕千万倍的事情。

在秦汉时,印的地位比脑袋更重要,因为它是权力的象征。汉印因为是要钤在封泥上用于封印的。因此尺寸不可能太大,一般的只有指甲盖大小,平时不用时都随身携带,收盛于腰间所挂的鞶囊中,再在外面垂上绶带。

由于汉代朝服不象后世那样以颜色区分等级,而是都穿皂衣,因此印章的材质,印钮的形状和绶带的颜色是区分官员禄秩的唯一标志。丞相金印紫绶,御史大夫是副丞相,佩银印青绶,以下各有等差。再一个是印钮的形状,帝后用螭钮,诸王丞相列侯用龟钮。

由于汉代印绶的地位很高,所以新莽末年,商人杜吴杀死王莽后,不去砍他的首级,而首先去解他的印绶挂在自己身上,可见汉人潜意识心目中,印绶的地位远比那颗脑袋值钱。因为脑袋不过换些悬赏,而印绶则象征着权力。又如秦末时,项梁带着侄儿项籍起事,杀了会稽守,解下他的印绶挂在自己身上,就可以号令全郡的兵马。

从此,刘德的悲惨生涯开始了,只要他稍微接近熟识的王爷或朝臣的府邸,就会被一些不明身份的兵卫盘查,以保护王爷和朝臣为由,不许他靠近。而到了晚上,他更是遭遇了人生中的第一次抢劫,他被数个蒙面大汉劫持到了长安东市,除了贴身衣裤外,劫匪只给他留下了一件破烂的麻衣和一个破碗。

刘德不笨,当然知道这一切都是太子刘彻搞的鬼。否则哪有这么巧,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碰到多管闲事的兵士。可他知道哪怕就是刘彻将自己活活饿死,也没有人能以此为由向刘彻发难。汉朝就是认印不认人,你自己把印丢了,饿死了也怨不得不别人。

三天了,刘德没吃过一口东西,晚上就学着路边的乞丐,找个避风的角落蜷缩成一团。虽然快要入夏了,但长安的夜晚还是非常寒冷的。如今的他,披头散发,面容枯槁,浑身散发出一种腐肉般的恶臭,连附近的乞丐都离他远远的。当然,并不是说乞丐们比他干净,而是能感觉到他周身笼罩着一种死气沉沉的浓郁到无法化开怨念。

咚!食肆的伙计狠狠的踹了刘德一脚,朝他脸上吐了口唾沫,呵斥道:“给老子死远点!还让不让人做生意了?”

食肆附近一般都会有乞丐,只要乞讨时做得不过分,伙计们也从不难为他们,甚至有时会端出些剩饭剩菜放到他们的饭钵中。但是眼前这个乞丐实在遭人讨厌,既不肯吃伙计拿来的剩饭,又死死赖着不走,还摆出一副随时要死的样子,吓得来往的行人都不敢进食肆吃喝。

原本已经奄奄一息的刘德被伙计狠狠踹在大腿上,只觉一阵剧痛,竟不可思议的清醒了一些。他擦了擦脸上的唾沫,喉咙里发出低哑的嘶吼声,如野兽一般冲上去保住伙计的大腿,狠狠的咬了下去。。。。。。

中尉府的正堂上,郅都皱着眉头看了看堂下被打得浑身是血,如同死狗一般趴在地上毫无声息的刘德,对着被人用担架抬来的食肆伙计问道:“就是这乞丐咬下你一块肉来?”

面色苍白的伙计涕泪横流道:“正是,请大人给小人做主啊!小人并不是故意将他打成这般模样,只是他死不松口,几乎将小人活活疼死,这才下手没了轻重啊!”

郅都翻看了桌案上仵作关于伙计伤情的简牍,点头道:“确实伤得不轻,此事错不在你,你且回去好好休养,这乞丐就交给本官处置,定会还你公道。”

伙计顿时感激涕零,连声称谢,毕竟虽是乞丐伤人在先,但若是真将他打死,自己也难逃牢狱之灾。如今中尉大人这一番话,就是为他脱了干系。

吩咐书吏带人将伙计抬走,详细记录下供状,郅都面无表情的打量了一番地上的刘德,对府卒幽幽道:“带下去,好好清理一番,再找几个机灵点的看着,莫让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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