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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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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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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收拾妥当再出门已经是中午了,吃过一顿简单的午饭以后就随着当地的导游去爬山。郁好腿上不舒服,虚浮脚跟又软,走得有些慢,舒健昔后来干脆半抱着她往山上爬。

舒健昔倒是健步如飞,心情格外好。他穿着浅灰色的登山服,他似乎是格外偏爱浅灰色的衣物,戴着deniso的卡其色遮阳棒球帽,整个人看起来竟像是个年轻的大学生一样,好看的眉眼烨烨生辉。郁好没背包,东西都在舒健昔背后的登山包里,是一些小零食和两壶水。

W市的三清山以景色孤傲巍峨而闻名,这种早春时节爬山,山中雾气极重,连山上的杂草也只是刚刚冒了绿色的小尖,风景也说不上美了。

但是,每个时节爬山都有每个时节好处,都有在另一个时节不能看到的最独特的风景。

春天爬山的好处在于正值林间万物复苏,去山林里漫步,登高望远,远离城市的喧闹,沐浴山林的清新空气,置身在清冷寂静的早春云雾中,能品出抹人间别苑的意蕴来。

也就是说,早春,爬的不仅仅是山,而是一种意境,一种幽韵,一种开阔的情怀。

其实,上次舒健昔就想要带她来爬山,她推说身体不舒服也不喜欢爬山就拒绝了。其实,她说了谎,长这么大,这是她唯一喜欢的运动,唯一一个不是因为郁南怀喜欢而喜欢的运动。

这是三清山山脚下的一个葫芦形状的小山丘,舒健昔知道她不舒服,并没有带她得走太高太陡。因此,攀到小山丘顶上时亦不过才一个小时之久。

郁好累得坐在大石头上喘气,腿抖得厉害,她厌烦地看了舒健昔一眼,都怪他。而当事人毫不知情,正放下书包,喝了口水,然后,大长腿一迈,便笑眯眯地凑过来。

郁好往后靠了靠,坐得离他远了一点。舒健昔倒是毫不在意,仍旧笑得一派清明,梨花一样清明的眼睛含笑看她,“等到回家,你跟我住到我三环靠太行山山脚下的小别墅里吧,我上次带你去过的,还差点吃了你。还记得么?嗯,我以后会经常带你爬山的,对你身体有好处,你嗓子一直不好,到这儿来呼吸一下清新空气比较好。”

郁好听了以后,没想太多,摇摇头,“我嗓子还好的。”然后目光移向远处的大树丛,轻声说:“而且,你说你会给我一定的自由和私人空间。”

舒健昔没有多说话,纤长的身子忽然倾过来,宠溺的揉了揉她毛茸茸的发际。

这里的风景的确是不错,这座小山丘视野还算开阔,又因为是下午时间,阳光暖烘烘的,金灿灿的披到人的身上,让人一瞬间觉得世界的喧嚣都在此刻烟消云散。

舒健昔摘下了帽子,几缕顽皮的头发垂到他光洁的额迹,他身披金色的阳光站在山顶上,眉眼都描着金色的暖光,英俊的让人目眩神迷。

一阵清风微微拂过,他轻轻地笑了起来,整个人像是用了相机里怀旧美肤的特效似的,氤氲在漫天的雾气里,独独对着她笑。

郁好竟是有些恍惚的。

舒健昔长生玉立的立在那里,真是人如玉树梨花,他摸着一棵遒劲的老树,“我早年顽劣,被送到了德国,由我外公亲自教养。那时候,我年纪并不大,心性不定,又非常想家,时常做出一些偏激的事情惹得他老人家头疼。后来,他便常常来带我爬山。他说:‘爬山能磨砺意志,开阔胸怀。爬山,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就像人生要稳稳当当地一步一步走,爬上去后,还要一步一步走下去,确实很辛苦。可是,当你真正爬到山顶,你会感受到一种不一样的满足。’”

“他带着我日复一日地爬山,我的性子倒是磨下去不少棱角。会当凌绝顶这话说的真没错。只有你登上去才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风景。每次爬完山,我都会有了重新面对任何事情的勇气。所以,外公去世后,我一直保持着这项运动。今天就是他的忌日,我很伤心,谢谢你陪着我,好好。”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郁好忽然心底里柔软起来。他英俊的容颜在她眼里柔和了不少,她发现自己似乎并没有那么讨厌他了。

第四天的早晨,莱昂急急地发过来一段视频请求,她漂亮的脸孔满是担忧,“先生,李绍婉和您的事情被翻出来,牵扯出郁家秘辛,公司股东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质疑,后果...有些严重。”

舒健昔睡意朦胧的眼忽然精光乍现,凌厉地像把刀子,“谁做的?”

莱昂顿了顿,“是先生的未婚妻,庄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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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第三更~么么哒~~

感谢支持我的妹纸,啥也别说了~眼泪哗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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