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特达亚要塞(1 / 2)
十天后,一个风尘仆仆,衣服甚至已经多处划破的少年,出现在了一所雄伟的要塞内。
要塞名为特达亚,是卡洛王国一所极为重要的要塞,百年来一直守护着卡洛王国免受尸偶的侵袭,与另外两所要塞弗图伊、莫阿城,并称为卡洛王国三大要塞之一。
这个少年正是肖恩。
从王都离开后,他经过考虑,最终在卡洛王国三所要塞中选择了这所要塞。
之所以选择这所要塞,自然是有着原因。
三所要塞中,莫阿城要塞便是他参加荒野试炼时所待过的那处要塞,而那处要塞,则是被他第一个排除。
在那个地方呆了十余天,且还与士兵一起抵挡过尸潮,不少士兵都认识他,为了不让人知道自己的行踪,自然不能去那。
而弗图伊要塞,刚好便是临近阿塞城的要塞,他从学院消失,伦德家不可能不派人去阿塞城查看,所以也不能选择那,最终只能选择特达亚要塞。
按照地图不停赶路,他终于在第十天抵达了这处要塞。
沿途,他虽然经过了不少城池,但却因为怕被伦德家族寻到蛛丝马迹,从未进去过,这也是他看起来会颇为狼狈的原因。
因为没有进城,这一路上来,他几乎是用野果果腹,这一年的各种求生授课教学,算是被他用到了实处,当然偶尔也会打一只野兔,用溪水洗净后烤来吃,但味道真心不咋样,还不如野果。
走得匆忙,他身上根本没有带调味料,再加上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他都没有怎么开火做饭的经验,自然不会有好手艺,难吃是必然。
本来,以他的速度,五天前应该就能到达这的,只是这个世界的地图实在太过粗陋,很多地方都不详细,致使他走错好几次,不过好在,现在终于抵达了。
“先找个旅馆住下吧!”
看了一眼自己身上比乞丐强不了多少的装束,肖恩自嘲一笑,直接向一处看似旅馆的地方走去。
这里虽然是卡洛王国镇守荒野、防备尸偶侵袭的要塞,但也不是没有除士兵外的其他人。
要塞之外,危险重重,但有句话说得好,危险与机遇并存,越是危险的地方,反而会拥有莫大的机遇。
尸偶让要塞之外成为普通人无法踏足的无人区,但也正因为是无人区,少有人光顾,反而让不少珍贵药材得以生存、保留下来。
所以,一个佣兵的分支便诞生了,那便是寻宝佣兵。
寻宝佣兵,正如字面上意思,便是寻找珍贵宝物的佣兵,他们往往出现在危险之地,寻找着能带来巨额回报的药材以及珍贵矿石等等。
“这位小少爷……”
旅馆门口,一个20多岁的青年正招揽着客人,当肖恩走过来时,他面色一喜,出声招呼道,只是话刚说到一半,却又是愣住了。
肖恩这身打扮,虽然不至于像乞丐,但也绝对不像是有钱能在旅馆消费的人,要知道要塞这种地方,旅馆并不多,毕竟这里实在太过危险,致使这里的旅馆消费,甚至比王都还要贵上一些。
见对方那副模样,肖恩哪还不明白对方在顾虑什么,直接从兜里摸出三枚银币丢给了对方,说道。
“给我开一间客房,准备洗澡水,再给我买几套换洗的衣服!”
现在的他,身上足足有一万多金币,当然,其中大部分是存金卷,这是一种由卡洛王国皇室发行的票据,既可以用来当钱币使用,也可以到指定的地方兑换相应数量的金币。
而这些钱,正是威尔科跟黑狐身上搜出来的,其中,威尔科贡献了几千金币,而黑狐则是贡献了一万多金币,不得不说,杀人放火金腰带,杀人放火,果然是来钱最快的方法。
“是,是,是!”
见到银币,旅馆青年脸上的神色顿时由皱眉转变为热情,也不在乎肖恩身上脏了,他殷勤地将肖恩迎进了旅馆内。
有钱是大爷,只要有钱,他才不会在乎对方身上脏不脏,这个世上,会嫌钱脏的人,肯定有,但绝对不包括他。
旅馆总共三侧,下面一层是餐厅,而上面两层则是用来出租的房间。
此时,刚好是正午,在一楼餐厅中,有着不少人在用餐,当肖恩走进来时,这些人都不由皱起了眉。
不过也仅仅是皱起了眉而已,却是没有向肖恩挑衅之类的事发生。
能到这处要塞的,而且还好好活着的人,都绝不是蠢人,因为蠢人早已喂了尸偶,所以在没有弄清楚对方具体身份前,这些人是绝不会平白招惹肖恩的。
只是其中有些人,目光却是不由望向了肖恩挂在腰间的剑。
这是一把以紫色兽皮为剑鞘的剑,剑柄上有着暗金色的花纹,图案极为精致,一看便知道这把剑绝不是普通货色。
这正是上次用来对付斗篷男子那个剑,是那些想要交好他的贵族送的,既然能由那些贵族送出,这把剑自然并不简单,事实上这把剑在精品当中,都能算作顶级了。
肖恩随着旅馆青年上楼,而随着他上楼,下面顿时出现不少交头接耳、小声交谈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