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合法的事情(1 / 2)
“梅森,你的考核通过了。”
克斯玛先生随手将一份沉甸甸的档案袋丢到了桌子上,就如同他所预料的那样,当一个小狗崽子从窝里爬出去的时候,剩下的小狗崽都不可能愿意留在窝里。他们对世界的好奇会迫使他们克服一切困难和难关,勇敢的爬出去。
当杜林离开了家之后,第一个站出来的就是克斯玛先生的大儿子,梅森·克斯玛。他偷偷的背着克斯玛先生去镇子上投了一份“简历”,他想要当个警察什么的,总之他把自己这辈子所有能够拿出来炫耀的经历都罗列了出来,然后花了二十分请镇子上一位会写字的老酒鬼为他写在了纸上。他趁着天黑的时候,将这张纸塞进了警长家的门缝里。
他想要成为一个警察,最好能够成为一个警长,毕竟对于乡下的孩子们来说,那些能够穿着制服带着胸徽的警察实在是太酷了。如果自己能够成为警察的话,肯定会有许多的女孩子忍不住爱上自己,每次想起这个梅森就会激动的睡不着觉。
不知道是那个混蛋走露了消息,梅森觉得应该是那个一喝醉酒就忍不住把自己所有知道的都说出来的酒鬼先生说漏了嘴,总之很快他想要当警察的事情,就被整个镇子上的人所知晓了。
对于最后知道这件事的克斯玛先生并没有像杜林选择离开家庭去外面闯荡时候那么的愤怒,他只是很平静的把梅森叫到了屋外,然后很严肃的望着他,“梅森,我的孩子,你确定你要成为一名警察,而不是继承我的农田吗?”
梅森有些畏惧,克斯玛先生在家庭中的威信超过了天主,所以梅森很害怕,可他一想起杜林临走前的决绝,他意识到这是自己仅存的一次机会。因为他一旦畏缩了,他将来就不会再有机会摆脱这如同桎梏的生活,最终他就会像克斯玛先生那样,成为一个一辈子都在乡下种田的农夫。
那不是他渴望的生活,他不要当农夫,他要反抗!
所以,他用力的点着头,“是的父亲,我想要成为一名警察,一名警长,甚至有一天我会去城里成为一个警察局的局长。我不喜欢做农夫,我讨厌粪便的味道。”
克斯玛先生嘴角一咧,露出一个不怎么好看的笑容,他拍了拍梅森的肩膀,“我让杜林离开,去追寻他的梦想,那么我就同样不能阻拦你去寻找你的方向。我同意了,不过你要弄清楚一点,如果到了需要农忙的时候,你还是需要和我们一起干活的。”,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自己卷的烟,点上后吸了一口,“你现在可以带着你的铺盖滚去警卫处了,还有,每天记得回来吃饭。”
梅森激动的浑身都颤抖起来,他怎么也没有想象过严肃的克斯玛先生,不允许任何人反对的克斯玛先生,居然会有如此开明的一天。他激动的眼泪都快要流出来,一边说着谢谢,一边双手合十,亲吻着自己的大拇指。
克斯玛先生笑骂了几句,在梅森的脑袋上来了一下,“再不去收拾东西,你可能又要在这个你所不喜欢的地方,住上一晚上了。”
“我现在就去收拾东西!”,梅森立刻冲进了狭小的阁楼里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克斯玛夫人有些疑惑的望着克斯玛先生,眼睛里的困惑让克斯玛先生解释了起来。
“你永远都无法违背牛的意志按着它低头喝水,哪怕把它淹死在水槽中,它不想喝,就不会喝。”
梅森很快就收拾好了一些简单的行礼,现在的天气还不算冷,只需要一床轻薄的被子就可以。他拿着桌子上的档案袋,里面有他的警徽和一些证件,在他拥抱了克斯玛先生和克斯玛夫人之后,与弟弟妹妹们告别,立刻离开了这个家。
克斯玛先生坐回到代表了他家主身份的椅子上,翘着腿,似笑非笑。
这蠢货,杜林离开是去了很远的城市,而他?依旧在镇子上,还减轻了家庭的负担,该干活的时候克斯玛先生并不介意拿着棍子去把他撵回来干活。况且克斯玛先生觉得,最多一个月时间,梅森就会受不了主动回来,如果没有在乡下当过警察的经验,绝对会发疯的。
另外一边,杜林肯定不知道他的哥哥居然已经成为了一个胸口带着警徽的乡下警察。如果知道的话可能他会有其他什么的想法,但是现在就算告诉他,也来不及了。
天亮之后的明天那些酒就会运到车站的仓库中存放,之后的一天按照莫里斯的说法,他就会夺走属于杜林的牧场。
莫里斯或许不太清楚,他正在干扰一笔利润超过十万块的大买卖,为了这十万块,如果有几个人去见了天主,想必天主也会原谅的吧?
杜林眼中的杀意渐渐变得浓烈起来,他不是一个喜欢用这样的手段去解决麻烦的人。杀死一个人的确是解决麻烦的最简单的方式,可这样做并不会让一个人,让一个企业有任何的成长,反而会将来蜕变时的障碍。因为你不能总是用杀人这样的方式解决所有的麻烦,总有些人是你不敢杀,也杀不死的存在。
当思维陷入到“谁拦我我就干掉谁”这样愚蠢的回路中无法挣脱的时候,就意味着一个人已经走到了极限。
杜林并不希望杀人,可有些时候,总是有些人让你不得不选择最不喜欢的手段,去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