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误会(1 / 2)
顾德方与顾德昌进到公堂,并不下跪。
陈县令手持“惊堂木”拍一下敲在公案桌上,吼道:“来者何人,见本官为何不跪?”
两边的差役将“水火棍”戳得嘟嘟响,嘴里拖着长音喊着“威武”。
顾德昌不予理会,不慌不忙的朝陈县令右手就座王县丞鞠躬道:“王大人在上,草民顾德昌,昌平七年的举子,现今在三合镇上台村教村里的孩童读书识字,大家尊称我一声顾先生。
草民今日击鼓鸣冤,所告之人,便是坐在高堂之上的县令大人。
这是在下的状纸,还请县丞大人过目,还请县丞大人替草民作主。”
在场的人,上至公案之后的石城父母官陈县令,下至围观在门口看热闹的百姓,个个瞠目结舌的看着顾德昌。
民告官,当面告,而且向县令大人的副手县丞大人告。
公堂上陷入一片寂静!
顾德昌转身朝各方拱手作揖道:“各位差爷,各位父老乡亲,草民顾德昌与兄长顾德方,今儿在此告高堂上的陈县令,草民告他以权谋私。
陈县令的小妾杏姨娘害死身边的丫鬟,却栽赃嫁祸给素馨脂粉铺,陈县令不分清红皂白到素馨脂粉铺去抓人。”
顾德昌的话音刚落,陈县令“噌”一下站起身来,手指着顾德昌吼道:“哪里来的疯子?在这里胡说八道!来人,给我拿下。”
与此同时,王县丞也站起身来,朝顾德昌呵斥道:“大胆,朝廷命官,且能容你随口污蔑!”
陈县令扭头看向王县丞,朝他微微点头。共事四年多,他第一次觉得王县丞懂事。
陈县令回头见差役还愣着,怒道:“你等愣着做甚?没听到本官的指令?”
差役纷纷上前,准备拿人。
王县丞突然叫道:“慢!”
差役转头看看王县丞,又看看陈县令,不知该听谁的好。
陈县令看向王县丞,问道:“王县丞这是何意?”
王县丞朝陈县令欠欠身,放低声道:“大人,你看看门口,里三层外三层都是人,此人刚刚陈述的案情众人都听见了呀。
大人若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此人抓起来,众人会怎么想?悠悠之口怎么堵得了?
大人多年的声誉且不毁于一旦?所以,大人还得三思而后行。”
王县丞虽是压低了声音,可厅里的人还是听了个清楚。
王县丞明着句句为陈县令着想,实际上将陈县令架起来,让他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法作为。
陈县令抬头看向门口,见门上,窗户上皆爬满人,心里懊恼自己大意了。
他只当顾德昌是个落魄书生,没想到他竟然敢当众告他。
门口围观的人见陈县令看过来,苏敏扬声道:“难道顾先生说的是真的?所以,县令大人才恼羞成怒,让人将顾先生抓起来?”
阮五附和道:“看县令这作派,怕是这个意思。”
刘光接过话来,“这县令大人真是一手遮天呀!”
在几人的带动下,门口一阵窃窃私语。
王县丞朝陈县令扬扬下巴,“大人,你看?”
不等陈县令回话,顾德昌接过话来:“草民虽然一无所有,却有铮铮铁骨。
今日若在这明镜高悬的县衙讨不到公道,草民将往信州府,洪都府去讨公道。
倘若在这些地方都得不到应有的公道,那草民就上京去讨公道。
草民相信,天下之大,朗朗乾坤,总有伸冤评理的地方。”
刘光在人群里鼓掌道:“说得好!天下之大,朗朗乾坤总有伸冤评理之地。顾先生,我等支持你!”
黄记铺子里的人跟着附和,苏敏与沈庄头带着庄子上的人紧随其后。
不一会,县衙门口声讨声响成一片,越来越多的人聚集过来。
茶楼的二楼,沈掌柜站在窗边,一边看着不远处群情激愤的人群,一边听陆明的禀报。
“昨儿夜里,黄记的黄大掌柜与苏二掌柜陪着顾大夫去了县衙的停尸房。
有黄大掌柜与苏二掌柜在,小的没敢靠近,三人从县衙出来后,直接回了黄记。
一个时辰后,黄掌柜亲自送顾大夫回梅园。梅园那边有阮五和刘光在暗处,小的也无法靠近。
刚刚小的见顾大夫给苏二掌柜一摞纸。苏二掌柜让人将其散了出去,小的上去接了一张。”
说着,陆明将一张纸递过去。
沈掌柜接过来低头快速看起
来,纸上是韩杏花的简介以及韩杏花与顾成娇之间关系。
虽只是简单讲述二人的关系,却让人不得多想。
“掌柜的,今儿公堂上好生热闹!”沈掌柜刚抬起头,孙东兴冲冲的推门进来。
沈掌柜见孙东满脸喜色,“哦?赶紧说说。”
孙东将公堂之上的事细说一遍,末了说道:“你们是没见着,陈县令的脸黑得像墨汁一般,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陈县令如此难堪。”
陆明看向沈掌柜,说道:“这位顾先生,不愧是石城才子,一下捏住陈县令的七寸。如此一来,陈县令想发难便要三思了。”
沈掌柜点点头,“顾先生这招确实值得称赞。”
陆明问道:“掌柜的,咱们接下来怎么做?”
沈掌柜想了想,说道:“看样子,顾家人能照顾好自己,并不需要咱们出手。先看着吧!”
孙东欠身道:“对了,掌柜的,你们有没有发觉,黄记的人对顾大夫非常恭敬,像咱们待主子的那种恭敬。”
沈掌柜看向孙力,问道:“此话怎讲?黄记的人对顾大夫很恭敬?”
孙力点点头,“嗯,刚刚在公堂门口,苏二掌柜,富贵他们与顾大夫说话时,小的就在边上。”
沈掌柜若有所思的想了想,“知道了,回去继续盯着,过两天我要去洪城见主子,到时向主子禀报。”
公堂上,王县丞转身看向顾德昌,温言道:“本官刚刚看了你的状子。顾先生曾是昌平六年江南东路的解元,也是饱读诗书,该是明理懂理,明法懂法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