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慕容娇儿(1 / 2)
沈追星手托那支牛毛细针,仔细观看,只见那牛毛细针细到极致,如不是特意观察,根本注意不到。捏在指尖,迎着阳光一照,细针发出妖异的彩色光芒,微风吹动下,摇摆不定,直如真的牛毛一般。
沈追星心中一动,此物做工精细,似乎不是中土之物,倒是和自己体内的神芒也共同之处,难道???????
这时,门帘掀动,前院店房算帐的先生抢步走了进来。
适才院内少女惊呼,沈追星随手击退自己手下壮汉,如一阵风般飘进里院,都被他看在眼里。那壮汉名叫哲奴,双臂一晃有千斤之力,尤其擅长摔跤相扑等近身角力,许多武功在其上的高手因为不小心被他欺到近前,而为其所擒,近身肉搏,威震漠北草原,为此,壮汉主人认为其独特的手法可以和中土鹰爪门的擒拿手相媲美,并戏称他为“手到擒来”,其武功可见一斑。哪知和沈追星单手交击,被发出丈外,而沈追星似乎还只是随手一挥,并未尽力,怎能不叫人吃惊?
而那人更关心的是院里少女的安危,一看那壮汉似乎并未受伤,掌拍柜台,跃将出来,随及也来到院里。
那先生由店面来到里院,并未耽搁多久,本是极短的时间,可是就是在这极短的时间内,沈追星已经完成了一切,收服了惊马,取出了牛毛针,顺便救下了少女。最近沈追星的大无相功又有新的突破,当他意念高度集中时,个人感觉时间似乎缓慢起来,而他可以从容不迫地完成许多高难动作,这在他来说并无特殊的地方,但是旁人看他却是快到匪夷所思。
因此,那人进院看到的是宝马嘴里冒着白气一路沿着院子小跑,马上少女安然无恙,只是惊魂未定,同时双颊通红。而刚刚闯进来的少年却站在马场中央,静静看着手中之物,若有所思。
那先生虽然没有见到事情的全貌,但一打眼也能猜个大概,只是没想到事情曲折紧张,心想以少女的骑术本不应该出现意外的。
虽然奇怪,但见她无恙也就放下心来,这时早有伙计抢上前去勒住马缰绳,丫鬟上前搀扶下马。那先生来到沈追星背后,尚未说话,沈追星已经回过头来。
那先生一见沈追星虽然眉目清秀,四肢修长看似柔弱,但双眼闭合之间精光含而不漏,又如大海一样深不见底,顿时吃了一惊,心想这寻仙岛上本来就汇聚了五湖四海的天下英雄,但如此年纪就有这样武功的却是生平仅见,心想此子如此年纪,内功修为似乎已经登峰造极,那种眼神自己只在家兄眼中见道过,心想此子难道在娘胎里已经开始练功不成?心中暗暗称奇又心生敬佩之心,笑道:“多谢公子出手相助,在下漠北荒人慕容连山有礼了!敢问公子贵姓大名,如何称呼?”
沈追星一听慕容连山之名也未在意,只是面色平静地以“盛庸”之名作答。
慕容连山见沈追星耳闻“慕容”之名脸色不变,又是搜肠刮肚没从脑中寻出江湖中有这么个“盛庸”之名,心想“难道此子并非江湖中人?”
也难怪他有此猜测,当时征战不断,骑兵因为其最强的机动性成为那个时代最强的兵种,而无论是重骑兵还是轻骑兵都首先要有一匹上好的战马,因此养马之风盛行,但无论如何,关内的战马总是不如关外战马,而在关外上百的大大小小的养马场中,最为著名的却只有两家,说这两家养马场“名扬天下”毫不为过,一家地处东北,名为“万马堂”,另外一家地处漠北偏西之地,阿尔泰山脚下,阴山一带,就是这“慕容”一族。
这两家各有特点,若论规模之大,养马数量之多,当属“万马堂”。但论养马之精,出名马,甚至于神马,天下没有人能够超过“慕容”族。
和“万马堂”不同的是,慕容一族并无固定马场,而是遵循古训“逐水草而居”,这么做的好处一是可以让自家战马可以和野生“神马”配种,同时还可以不定期从西域地区引进良种宝马,历史上著名的汗血宝马就是来自西域。
历史上的慕容族乃是鲜卑贵族,曾经有过辉煌经历,在南北朝时期曾经开疆立国,但时过境迁,此起彼落,鲜卑族也像曾经的匈奴突厥柔然一样,不但失去了草原霸主的地位,还被人赶尽杀绝,许多鲜卑族姓不是被人灭族,就是依附到别的新兴民族之下,失去民族的称号和独立性,慕容族似乎也不能例外。慕容族原来有八大分支,而如今只剩下现在这一支,这里有许多原因,但有两点最重要,一是这一族人武功强悍无比,这一任族主“慕容横山”更是以一把精钢重槊纵横漠北沙漠草原,无人能挡。另外,也是因为其养马的独到之处,频出神马,因而有些部落虽然强悍,也不敢贸然对慕容一族下手,既怕“怀璧其罪”,也怕就此再也没有了神马。慕容横山坚持谁也不靠,只是做生意和养马,一切按照江
湖规矩来,谁也不怕但是谁也不得罪,慕容一族因此得以在强敌林立的漠北生存发展。
早在几年前,慕容横山采纳其弟连山的建议在寻仙岛设立货栈,将族中的生意做到了海外,大赚黄金,积累了巨额财富。
那马上遇险少女乃是慕容横山小女,名叫慕容娇,此次专程护送几匹新培养的战马样品前来,前来体验异域风情的同时,也是为了甩掉身后的一大堆追求者,没想到居然出现意外。慕容娇平时骄傲自负,眼高于顶,偶像是慕容横山,心目中能配得上她的人必须是她父亲那样的人,因此对待追求者的做法就是鞭打,用她那细细的马鞭抽打,也不管对方是部落首领还是一族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