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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一个字头的诞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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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问静举起小文竹转圈:“接下来,看姐姐成为大富翁,天天吃一只鸡扔一只鸡。”靠骗子起家终究违法法律违反社会道德观,迟早被和谐,接下来必须安安静静的做个好人,争取洗白自己。“以后我要做个好人,夏施凉茶冬施粥,修桥铺路盖凉亭,每天扶几百个老太太过马路。”胡问静大声道。小问竹无辜的看着姐姐,一点都不懂她在说什么。

……

低矮的围墙外,两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四处张望。

“阿仲。”一个少年打着眼色,屋子内没人。

阿仲点头,屋子里没人,周围也没有人路过,正是翻墙入室的大好机会。

“阿陵,动作要快。”阿仲提醒道。两人迅速的翻墙而入,作为地头蛇,他们很清楚这幢房子空置了好久了,能偷的已经全部偷光了,只剩下些不值钱的笨重家具。但就在今天有人买下了这幢房子,而且是年幼的两姐妹买下的,房子中定然会有些金银财物。

“阿仲,你去花园,我去屋子,注意新挖的泥土。”阿陵很有经验,很多人喜欢把银钱埋在院子里或者床脚下,以为小偷找不到,其实这些地方在小偷看来就像是雪地中的狗屎一样的显眼。

“放心,这间房子我熟悉的很。”阿仲笑着,飞快的在院子里游走。这屋子他们进来好几次了,每一个角落都很熟悉,要是新主人在哪里藏了埋了什么,他们一眼就能看出来。

“见鬼,什么都没有。”半晌后,阿陵惊讶的道,除了一些放在厨房的精致糕饼吃食,这屋子里一文钱都没有。

“房间里,房梁上,墙角,院子里,到处都找过了。”阿仲同样一无所获,这屋子的新主人竟然没有在家中存放一文钱,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绝不可能,我们再找找。”阿陵坚定地道,铜钱又重又大,谁会没事在身上带了几百文钱?肯定是藏在了屋子的某处。

“好。”阿仲也不信,一定是疏忽大意了,再找一次肯定能够找到。

胡问静牵着小问竹,挥舞着手中的木棍指着前面的院子,对店铺的伙计道:“就是那里,看,很近吧,再坚持一下。”店铺的伙计赔着笑,这个女子是个大主顾,一口气买了两三百文钱的各种物品,哪怕隔了好几条街,送货上门那也是应该的,道:“没事,果然距离小店很近,以后有何需求,只管到小店来,小店一定会送货上……”

嗖!一个十来岁的少年翻墙而出,飞快的从几人眼前掠过。

店铺伙计睁大了眼睛,门坏了?

嗖!又是一个十来岁的少年拎着一个小包裹翻墙而出,从几人面前跑过。

“门坏了也不要紧,小店可以帮忙维修。”店铺伙计微笑着。

“嗖!”胡问静抱着小问竹,拎着木棍冲了出去。

“怎么回事?”店铺伙计懵逼了。

“该死的,贼啊!”胡问静大怒,买房第一天就被人入室盗窃!

“王八蛋,被我抓住就打死了你!”胡问静大声喝骂。

阿仲仓促回头,心中立马宽了,以为拿根棍子我就怕了你了?他干脆停步,一个女子还带着小孩子,遇到小偷就该老实认命,竟然不知死活的追赶小偷,这简直是破坏了道上的规矩,必须好好的教训教训她。

“你知道这是谁的地盘?”阿仲面对疾冲而至的胡问静傲然捏着拳头道。

围观路人们摇头叹息,谁都认得这个阿仲,年纪不大,做小偷地痞的资格挺老。

“唉,这个女子也真是的,一个女孩子被偷了就认了,追什么追,就不怕羊入虎口吗?”有路人摇头叹气,被流氓打一顿还是轻的,要是被卖到了窑子……

“年纪小,不懂事。”另一个路人惋惜的看着胡问静,抱着个更小的孩子呢,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

阿仲听了路人们的话,更加得意的道:“这是我们双龙帮的地……”

木棍夹带着风声直刺阿仲的胸膛,阿仲措手不及,被木棍狠狠地刺在身上,只觉一阵剧痛,半边身子都麻了。

“你!”阿仲怒视胡问静,作为老江湖,他对胡问静会毫不犹豫的出手是有准备的,但是江湖规矩,拿棍子打人一定要从上往下劈打啊,阿仲已经做好了在棍子将落未落之际猛然向一边跳开,笑看木棍击空,然后一拳打在胡问静的脸上的准备。可年轻人没有武德,这个女子竟然违反了木棍的用法,当做了枪矛使,这极度违反江湖规矩和人类出手惯例的方式立刻就让阿仲的(肉)体和心灵受到了双重的打击。

“哎呀,这女子竟然是个高手。”围观的路人兴奋了,急忙搬凳子吃瓜看戏。

阿仲愤怒的一拳打向了胡问静,胡问静灵活的一闪躲开,木棍横扫,阿仲身上又重重的挨了一棍。木棍劈头劈脸的落下,阿仲几次反击都没有碰到胡问静一根毫毛,却被打得浑身都是青肿。

“该死的,是个练家子!”阿仲惨叫,终于确定自己绝对打不过这个年轻的女子。他没有练过武,哪里知道对方是不是练家子?江湖规矩,凡是看上去比较能打的人都是练家子,显得自己虽败犹荣。

阿仲转身就逃,江湖规矩,打不过,逃!

一群路人甲看着阿仲逃跑,大声的哄笑,竟然连个女人都打不过,菜鸟。有路人对着胡问静竖大拇指:“没想到你竟然打赢了阿仲,是个……咦,你干什么?喂,不要追啊!你已经赢了,不要追啊!”

胡问静在路人们目瞪口呆之中追了下去。

“太不自量力了!”一群路人们摇头叹气,能打赢阿仲那是因为这个女子手中有棍子,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打空手的阿仲自然是手到擒来,可阿仲明明跑了,还追个头啊?不知道穷寇莫追的道理?

“唉,善泳者溺于水。”路人们长叹,作为一个女子体力本来就不如男子,胡问静还抱着一个小孩子,背上还有一个小包裹,以为自己能打就不依不饶的抓贼肯定要吃亏的。

“多半是被阿仲偷了大量的钱财。”有路人一眼看穿了真相,阿仲手中的包裹可不小。路人们点头支持,多半如此,不然没理由追得这么玩命。

阿仲拼命的跑,心中冷笑:“就凭你又是女子,又抱着孩子,怎么都不可能追上我的。”顶多跑一条街,这个女子就会气喘吁吁的被拉下,然后骂几声,老老实实的回家。

“这是我阿仲的地盘,什么时候见到我被人抓住过?”阿仲飞快的在熟悉的街道上奔跑,很快就跑出了一条街,转身一看,却见胡问静就在十几步外继续追赶着。

“很好,有毅力,我喜欢。”阿仲咬牙道,身上挨了十几棍,到处都疼得厉害,影响了他的奔跑速度,让那女子产生了虚幻的希望。

“有本事再追啊!”阿仲忍着疼,卖力的跑,很快又跑出了一条街。一回头,真是见鬼,那个女子一脸凶神恶煞的模样追得紧紧的。

“你有种!”阿仲急忙撒腿就跑,百忙中对着胡问静竖起了大拇指,竟然这么能跑,再追一条街试试。

又是一条街后,阿仲满头是汗大骂:“你是跟老子卯上了?老子怕你不成?”

“有种停下来单挑!”胡问静同样大骂,一边挥舞手中的棍子。

又是五条街后,阿仲大口喘气,两条腿酸的好像不是自己的了:“你脑子有病啊,还追?”这个女人吃什么长大的,竟然这么能跑?

“单挑啊!单挑啊!”胡问静大叫,棍子也不挥舞了,就差当拐棍了。

又是十条街后,阿仲用全身力气迈步,每一步都有汗水落在地上,可惜速度和乌龟有的一拼。

“你是不是疯了……”阿仲不理解极了,包裹里没有几百两银子,只有一大堆吃食啊,这女子的家中除了吃食什么都没有,要不是贼不走空的规矩,白痴才偷一包吃食呢。

“站住!单挑!”胡问静有气无力的叫,速度比蜗牛稍微快一点点。

“单挑你个头……”阿仲回头的力气都没有了。

路边有人见到了两人,惊讶极了,这两人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头发都在滴水,是去搬砖了吗?

“姐姐,加油!”胡问竹站在地上用力的扯胡问静的手,姐姐好重啊,又跑得这么慢。

“姐姐,我背你。”胡问竹欢快的将胡问静的手放在背上,努力的扯。

“水,水……”胡问静一抬头,汗水从发梢滴落地上,真想喝一口冰凉的冰红茶啊。

“为什么没有选手饮水点?差评!”胡问静喃喃的道,该死的,打死没想到杭州办了这么多年的马拉松她都没有去跑过哪怕一步,在古代却跑了全马啊!还是全副武装的全马!

“我以后要练习飞刀!”胡问静后悔极了,看别人扔根棍子在逃跑的人脚步之间将人绊倒是多么容易的事啊,以后没学会这招坚决不追小偷了。

阿仲终于支撑不住,倒在了地上大口的喘气,地上很快就被汗水印出了一个人形。

胡问静也到了,举起棍子无力的砸在了阿仲的身上,阿仲惨叫的力气都没有,只是问:“为了一包……吃……吃食……你至于追……我二十几条……街吗?”这是跑遍了整个谯县啊,全县的人都看见了。

“哈……哈哈哈……哈哈……”胡问静有气无力的笑,举起木棍继续殴打。

“值得!”

为了区区一包吃食当然不值得,路人们都知道穷寇莫追,胡问静会不考虑追进了贼窝,被几百个贼人围住?这个小贼只是偷了一包吃的而已,罪不至死,就算送到了官府也就是打了几板子而已,胡问静至于冒这么大的风险,顽固的追赶他,就为了打他一顿?

这些路人甲甚至小贼阿仲想的理由统统不值得胡问静追赶二十几条街,跑遍整个谯县的街道。

胡问静想的是后果。

胡问静非常的清楚她买的房子处于穷人家的地段,用现代语言夸张的说就是处于城乡结合部,或者贫民窟的边缘。这里虽然不至于用弱肉强食的夸张法则,但假如胡问静今天没有不依不饶的追赶阿仲,没有夺回被抢走的包裹,没有痛打阿仲,那么,用不到等到明天,胡问静家中的所有值钱的东西就会被偷的干干净净。

这就是现实,这就是“贫民窟”的规矩,这就是“江湖规矩”。

胡问静带着装满吃食的包裹疲惫的回到新家的时候,很明白的感受到了周围邻居和路人们的诡异的眼神。

她明白,她在这个地方终于站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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