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亿万修罗奠我威(补更)(2 / 2)
当然,青落不是开一座妓院的城,但他开的也不是和尚城。他的城要能包容万千。他不约束城中女修与慕名而来的仙人发生***好,抱山散人亦是如此。她立下了规矩,那些专修采补之术的女修可以放浪,但要有规矩。
需提前告知***好有何代价,损失多少阳气,多少精气,多少法力,愿者随意,不愿者自由。一经发现肆意妄为者,即刻打入灵城仙牢,废去修为。
抱山散人深知一个大众势力的地方,崛起前的名声最为关键重要,好名声需万事万年来成,坏名声一事一日可传天下。
抱山散人,日夜不息,耗时三年,以这个时代的天文,即用人族文字编纂了一部万字法典。
以人族文,因为人族文易学,所传范围最广,最容易学得,通达程度最高。
《仙城法典》有三大铁则,触之即死!
一:城中禁止杀戮任何生灵。
二:禁止任何生灵在仍何时刻出卖仙城绝密。
三:无论城属何职,无论何时何地绝不可叛城。
违此三条,必死!哪怕逃至天外混沌,哪怕藏了千年万年,都将必杀!
这三条,是底线,是最核心的条则。
第一条最关键,它是吸引无数仙人的条则,因为安全!身家性命最为重要。
第二条,是对于城中所有仙人,无论暂居,还是长居,或是城中有职之仙,这是维系一城安危条则。
第三则是专对城中所有职位仙人来说,为了仙城的治理核心,增强凝聚力。
这三条外,剩下的三百余条除了罪大恶极者才会必杀,其他的罪责都稍微轻罚。
法典共三百七十六条,以此三百七十六条法典治理仙城。涉及仙城每一个方面,每一处地方,最完善,最合理。
青落过目后,交由灵皇,灵皇同意,再交于五区府主确认刊发,颁布法典。
法典立四方城门之旁,通天巨石之上,凡入城者皆可过目看之。
青落又请葛昆以无上秘法制了一种玉符,凡入城者,皆可领一玉符,无需滴血,无需分出神魂,只需报上姓名,哪怕真假都不重要。
持玉符者,可于城中选一住处,无偿。出城者需交还玉符,清除城中住处。若有长居者,不必交还,立下时刻,过时不归自动销毁玉符收归住地。
除此之外,每隔百年都有大罗金仙亲自讲道于城,为众修解惑道途。
每隔十年,城中都会请众太乙散修**,以天地奇珍请修为高深的十位散修,登台**,于万众万仙瞩目之下,宣讲己身之道。
这是多少想要名传天下的仙人的梦想?凡有名利心者,无不向往。宣讲自身道法,为众仙讲,这是何等的荣耀?
城中亦由葛昆亲自设下十大擂台,可经双方同意,可分生死擂台,报生死仇,亦有论道擂台,只分胜负。
。。。
一种种新的事物涌现,一个个吸引众仙的东西出世。青落经历前世诸多书籍的洗礼,无数小说中的各种吸引众目的存在,他都一一布置完善。
他的不夜天城,自由,包容,没有厮杀,没有危险,有的是美色、名利、机缘、道途,无论是喜名利者,还是沉迷“情舍”者,或是一心求道者,这座城,都有他们想要的,都有他们的机缘!
十年过去了。
不夜天城真正的成了一座不夜城,无论日间,还是夜间,仙人来往不息。
天下散修无不向往!
这里,已经成了洪荒又一处散修汇聚之地。
洪荒有三大散修之地。
第一处,便是蓬莱仙山为首的东海。
第二处便是南瞻部洲东南处的仙门宗教之地。
第三处便是不夜天城。
至于东胜神洲,亦有诸多散修,但能在东胜神洲之地占据一席之地的,都已算是大能之辈,散修已经不能用来形容他们了。而且,东胜神洲上,多是道门弟子山府,亦有道门二三代弟子,在那里开宗立派。
南瞻部洲的东南散修所创的小宗门,根本不能与之相比。东胜神州的宗门,又被称为大宗,或是上宗。
而这短短十年里,武庚也已长大,他开始亲自掌权,管理人间王朝,商朝国泰民安,威服四方。
这十年里,最令三界吃惊的事,便是天庭之上,天牢被劫!
无数被天庭关押降服的凶魔,都被放了出来。最重要的是,刑天身首重归,重归祖巫之境,逃离天庭。
那些凶魔,纵然天庭极力追捕,仍旧有不少逃离,或逃藏于人间,或逃入于北俱芦洲,或逃入大地九幽。
青落这十年里,只潜心修道法,巩固修为。不夜天城的事,他几乎都交给了泣血,甚至落灵纹的铭刻颁发,都授予了泣血,城中的一切事,泣血几乎都能决断。
城中虽然出了几次乱子,但都被泣血,以极其血腥的惩罚了结了闹事之人。
青落也感觉到了冥冥之中的悸动。他发现城中已经混入了不少阿修罗族之人。
封神前,冥河对造化青莲的志在必得,他还记得一清二楚。
九品造化青莲,虽只是上品先天灵宝,但它的神妙远超一般的上品先天灵宝。因为,它属于混沌青莲的一部分。纵使只有九品,也珍贵无比。
而且,九品青莲隐隐与他的善尸有所关联,事关自身道途,他绝不可放弃。
幽冥血海之中的动静,虽然冥河极力遮掩,青落还是察觉到了,血海之中阿修罗躁动不已,随即都有可能破海而出,远踏千山万水,血洗河山。
冥河老祖,欲要血洗不夜天,他青落,又何尝不想用亿万阿修罗来奠泣血灵皇之威,来铸不夜天城的天地威名?
青落成为天地大能,但在诸多大能眼中,总是感觉太年轻了些,无关谋划,无关实力,是底蕴的差距。
那么,这次,就用亿万阿修罗的血,来奠他的威名,展他的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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