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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脸姑娘叫周萍,送霍笙回知青宿舍之后就走了。
这个时候,大多数的知青都在地里拔草翻地干活,霍笙走进来的时候,却看到靠门的床边坐着一个人。
她看到霍笙,愣了一下,视线飞快的就移开了。
两人谁都没说话,霍笙凭借着记忆,找到自己的床位,她先是把借的鞋子换了下来,穿上自己的,然后拿了床下的红通通的搪瓷盆,打算去打点水擦擦身子。
“霍笙,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你,把发夹还我吧。”床边的人说话声音特别小。
霍笙脚步一顿,她一只手被夹板固定着,另一只手端着盆,索性把盆一搁:“发夹?”霍笙的语气完全是没弄明白什么发夹。
床边坐着的人,穿着一件浅紫色洗得有些发白的宽松衬衫,眼神呆滞。
才才从赤脚医生楚回来,霍笙现在头微微有些晕眩,还没回忆起这位是谁的时候,床边的人“噗通”的就朝着她跪下来了,这一跪,霍笙下意识退开两步:“李长美,你跪我做什么?”
“霍笙,就当我求求你,你把发夹还给我,我知道你恨我,但我没办法,我对象已经回了城,我不能再耗在这里。”
李长美,书中霍笙下乡时唯一交好的女知青,也是抢了这次霍笙返城名额的人,公社公告返城名额的那天,霍笙看到李长美的名字出现的时候,她感觉自己被背叛,什么也没想就去找了生产队的队长孙敬文,结果在孙敬文的办公室好巧不巧捡到了属于李长美的发夹。
霍笙家里情况好些,波浪款带着几颗珠子点缀的一字夹只有她有,她只给过一个人,那就是李长美,一个女知青的发夹出现在一个生产队男同志的屋里,紧接着霍笙的返城名额被换了,这里面的弯弯绕绕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想要回城的霍笙不管不顾的就把事捅到了公社里,闹得沸沸扬扬,不管事情是真是假,现在都在传,李长美和快四十岁的孙队长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