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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芙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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粥吃完了,碗舔净了,周管家还在摇摇欲坠哭天喊地的状态里没结束,金世安被他哭得脑壳疼。

“行了别哭了,老子只是失忆了,又不是死了,你特么这是哭丧呢?”

周管家瞬间安静。

这和他认识的金少爷判若两人,打从他见过金少爷,还没听金少爷这张嘴里吐过脏字儿。

金总觉得自己可能说错了什么话,他摸索性地调整了状态:“不是,周叔,哭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对不对?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我很饿,去给我拿点儿吃的来。”

真的饿,他在床上躺了三天了,拜这个身体重伤所赐,所有人都不准他吃饭,只能喝米浆,今天算是破格升级,白滚粥,加了点糖。

金总饿得前心贴后背,他殷切地看着周管家:“最好是干饭。”

周裕:“……”

饭很快来了,金世安一面吃饭,一面陷入沉思。

二十七岁的金世安,大众看来是运气非常好的那一类。他的父母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先机,成为九十年代第一批白手起家的暴发户,父亲金海龙善于投机倒把,母亲王静琳又天生精于管理,到两千年的时候,他成了名震华东的金融巨头海龙集团的太子爷。

金陵是十二钗的故里,按理说也该盛产风雅多情的宝二爷,奈何金世安是呆霸王再世,天性顽劣。他和许多暴发户的儿子一样,因为家里极度有钱,所以念书极度不用功,吃喝玩乐的本事倒是无师自通,可恨的是他的吃喝玩乐也毫无品味可言,他头脑简单,性格粗野,爱好低俗,生他养他的南京城未能渗透他丝毫的文化情操。

他的脑子到底有坑到什么地步,例子实在太多简直一言难尽,就说高中的时候朋友给他推荐了一部小说,穿越的,爽文。金世安起初对看小说这种穷酸娱乐嗤之以鼻,后来就越看越嗨皮,给全班每个同学都买了一本,安利他心爱的巨巨。谁知连载追到最后,结局不尽如人意,女主角死了。

年仅16岁的小金总倍感不爽,全班同学也都很不爽,别人不爽最多是骂,小金总桌子一拍:“这作家哪个出版社的?老子买了他!”

同学们目瞪口呆,而小金总敢想敢干,那时是零四年,他名下已经有上百万的个人存款。这笔钱虽然不足以买下出版集团,却足够买下这本书的版权。

作家含怒忍耻,在家修了半年的稿子,把结局改了,重新连载了一次。

女主角活过来了,普天同庆。

而我们英雄的小金总早把这事儿忘光了,“活了呀?活了很OK,下次再写死一个,我还教训他一次!啊?让我再看一遍,看个捷豹,飙车去咯!”

这事儿被他妈知道了,少不了一顿好打。

诸如此类人傻钱多的行径,简直不胜枚举。王静琳觉得这儿子实在太糟心,高考是决计考不出什么名堂的,高考不行没关系,关键是家里就这么一个独生子,还有几个亿的资产等着他继承,这每天除了吃就是玩,连个花钱的脑子都没有,这要怎么办?

于是按照暴发户用钱解决问题的思路,家里把他送去了澳洲一间野鸡大学,念本科镀金。就在他念书的那几年里,王静琳和金海龙因为二奶问题撕逼离婚,爹妈相争儿子得利,母亲本着“我过不好你也别想好过”的原则,要求把海龙集团转交给独生子。

还在澳洲混学历的金世安摇身一变,成了海龙董事长。

他这个人虽然有一身的缺点,但对朋友很讲义气,只要托付的就全心全意相信,更不计较代价报酬,某种意义上来说算是知人善用。因此尽管他无能,他聘用的手下却个个有能,海龙在这个傻多速手上不仅没有倒,反而蒸蒸日上。

歪人有歪运吧。

金总裁坚信自己龙运逆天,每天都过得无脑又快乐,但人生不可能永远这么一帆风顺。就在三天前的晚上,金总喝多了之后,乐极生悲,从别墅二楼的阳台掉进别墅一楼的游泳池。

等他醒来的时候,日历已经倒回了1930年。

就这么穿越了。

金总回想往事,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触怒了穿越大神,今年报应终于来了。

总而言之,现在他是金少爷了。

两碗饭之后,他把基本情况打听了个七七八八。

穿越过来的这个身体,和他同名同姓,也叫金世安。不同的是这位金少爷年方三十,已执苏商牛耳,行任金陵商会总会长,是个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这位年轻富豪,和名伶白露生之间发生了一些一言难尽的争执,吵闹之间,不知道是名伶情绪太激动还是金少爷为人太怂包,总而言之俩人抢一把剪子,抢着抢着,金少爷“遇刺身亡”。

当然金世安穿过来,这个事情的性质就变成了“遇刺重伤”。

金世安听说这事儿的时候,差点没笑出声来。他被游泳池淹死已经很挫了,金少爷再精英又有什么用,死得更挫,被一把剪兰花的小剪刀戳死了。

周裕在旁边观察少爷变幻莫测的脸色,他试探地问:“白小爷现关在东边房里,您要不要见见他?”

“……?”

我为什么要见杀我的凶手?金总觉得这个管家脑子可能不太好,就算这个大少爷过去跟凶手爱的死去活来,这他妈一剪刀捅下去,罗密欧朱丽叶也得翻脸好不好?

金总自认没有斯德哥尔摩症,金总摆摆手:“不见不见。”

周裕有些吃惊,他试探着再问:“您这是还生白小爷的气?”

金世安非常不理解地看着他。

白露生,捅了你们少爷,捅得半死不活,然后你这个狗|日的管家,居然在这里问,少爷是不是生那位白小爷的气?

金少爷是被虐狂吗?

金世安想说“我不揍死他都是给他面子”,话到嘴边,到底还是忍住了。

他虽然脑子不大,但起码的保命智商还是够用的——按照旧中国的等级制度,白露生刺死了金大少,早就应该被扭送警察局,或者被暴力家奴们打个臭死。但他现在安静如鸡地和他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仍然享受着锦衣玉食的优待。

金世安心中了然,这个白府里,所有下人,都在不动声色地保护那位白小爷。

他们未必真的忠诚于自己,相反地,他们真心效忠于白露生,哪怕他杀了人。

好在这个少爷仍有威严,不是软脚虾的货色,看下人们的表情就知道。

暂时不要撕破脸比较好。

金总心中窝火,还加委屈,他见周裕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忍不住尬笑一声:“什么意思,我不能生他的气吗?”

这话他问得没什么心机,纯属投石问路,而听在周裕耳朵里,这无异于严厉的申饬,他看着金世安唇边挂着的尬笑,心中是一阵惊雷滚过。

少爷这是在含蓄地责难,责难他轻描淡写地放过了白小爷。

金世安见他发怔,忍不住又问一句:“所以我还想问,我是不是没有家?为什么我要住在白露生家里啊?我什么时候能回家?”

问的都是大实话,真心不懂,纯属求教,哪有住在戏子家里的大少爷,伤得都穿越了还不赶紧送医院,家里也没人搭理没人问,这都是什么骚操作?

金总想回家,至少别寄人篱下。

不过听在周裕耳朵里,这就全是反问句了。

周裕一骨碌跪下了:“少爷饶命,是我混账,我这就知会太爷,您千万别动怒!”

第二天,金世安见到了他的便宜爷爷。

当天下着细雨,金老太爷带领警察厅总长和彪形大汉若干,雷霆万钧地前来救孙。他年近七十,身量很高,一身长袍马褂,花白的头发梳得纹丝不乱,脸上架一副细脚金丝眼镜,精神矍铄之外,自然有一种冷峻威严的态度。

这次金总学乖了,不会说话就不要乱说话,金忠明问了半天,他光是点头,就是不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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