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红烧肉(1 / 2)
于是,第二天中午,他在吃饭时间,独自一人开车来到了处于江边的“溪客斋”。
带有复古风格的建筑坐落在古街两旁,勉强遮挡住毒辣的太阳,他走过大桥,阵阵江风吹来,心里居然有一丝激动,有一种探险寻宝的莫名感。
来到古街,青苔隐没在角落里,幽青幽青,岁月的痕迹刻在砖墙上。
林墨书抬起头,“溪客斋”三个字落入眼帘。
他在心里赞叹:好字!颜筋柳骨,行云流水!
他垂下眼帘,身穿蓝色衬衫的女孩突然向他奔来,幽香传来,女孩柔软的身体扑倒他怀里时,他才反应过来。
他正准备推开女孩,可是一颤一颤的肩膀,表明女孩正在哭泣。
直到许久,女孩才从他怀里离开,林墨书这才发现,她眼睛哭得红肿,连鼻尖也红红的,这让林墨书内心产生一丝怜惜。
女孩便是陈卷云,陈卷云睁着红红的眼睛,抬起带着泪痕的脸,看着林墨书,沙哑地问道:“你要吃饭吗?”
林墨书不明所以,还是点了点头。
陈卷云伸出两根手指,夹起他的衣角,自然而然的带着他往里面走去。
林墨书看着那两根白皙的手指,心里不由得暗笑,面上不显,跟着她往店里走去。
被领到一个饭桌上坐下,陈卷云先是给他倒了一杯冰凉的桂花酸梅汤,温热的杯子被冰块的凉气染的冰冷,酒红色的酸梅汤透出来,点点黄花错落在其中,比起外卖不知道精致多少倍。
陈卷云从冰箱里拿出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肉,切成大小均匀的小块,加入料酒,因为时间不够,只浸泡了一会儿。
锅里加入少量的油,加入沥干的猪肉进行煸炒,将肥肉的油煸出香味,很快,独属于猪肉的香味散发出来,连颜色也变得微黄,很有食欲。
再加入干辣椒、草果等配料,猪肉的香味中便夹带着更加多样的味道,老抽生抽上色,将微色上成重色,味道多样,却不统一,最后放入砂锅中炖煮,加入冰糖,才逐渐形成一股诱人香味。①
炖煮需要时间,陈卷云又用着厨房里现有的材料,做了一份油焖大虾和麻辣鱼,加上一开始就煮好的米饭,送上了桌。
林墨书对这些并不陌生,但看着店里的摆盘,却更加精致,让人更有仪式感。
他刚准备拿起筷子,就被陈卷云拦住了,她示意他等一下,从而返回厨房,用布包着两边,端起砂锅,摆到桌子的正中间。
一掀盖子,一股热气扑面而来,随之而来的是肉香,却又不是普通的肉香。
他伸出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肥瘦相间,肥肉被煸炒过,油脂已经减少很多,吃上一口,焦香焦香的,肥而不腻;瘦肉不柴,咬上一口,内部入味,还带有微微的甜。
这是第一筷,而第二块他也交给了红烧肉,不再是肥瘦分开品尝,而是一同吃下,两种口感在嘴里爆开,不突兀,口感更加丰富。
“很好吃。”林墨书看着坐在一旁的陈卷云说道。
说完,他又在心里加了一句:很符合我的口味。
陈卷云仿佛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笑眯眯的说道:“我就知道你会喜欢。”随后示意他,接着吃。
于是,林墨书每尝完一道菜,就会评价几句,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感觉陈卷云对他的每句评价都了如指掌,丝毫不感到意外。
难不成他这是大众评价,所有人都这样说?
吃完后,林墨书的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居然产生了一丝不想离开的念头,很快,他连忙打消这个念头,准备向陈卷云告别。
陈卷云眉眼弯弯,圆圆的眼睛看着他,带着点俏皮,说道:“林先生,要不要留个微信,可以微信和我订餐哦!”
走出饭店的林墨书看着微信里女孩的头像,他想:霸总也是无法拒绝美食的。
其实当他看到女孩俏皮的脸庞时,他就鬼使神差的答应了,那一刻,他的脑子里完全没有美食的出现。
林墨书收起手机,满足感不让他去想这件事的特别,随后心满意足的回到了公司。
陈卷云目送男人离开的背影,她拿出被衣服挡住、挂在脖子上的玉佩,握住它,回忆起了昨晚梦回的痛苦。
随着护军参领的离开,陈卷云也很快被迫离开,那护军参领出了皇宫,就在快要走到自己府邸处,突然左右察视了一番,确定没人后,走到一条后巷里,有人在那里守着。
护军参领上了一辆装饰普通的马车,车夫很快带他驶向一个地方——豫王府。
再从马车里出来的护军参领便如同换了一个人的模样,粗衣布褂,如同一个马夫一般,从后门进了豫王府。
他十分熟悉路,几下转角,便进了一个房间,随后观察了一下四周,小心翼翼的关上了门。
陈卷云也跟着他进来了,她往里面走去,黑暗无比,没有点一根蜡烛,一个人坐在那里,看不清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