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事件管理者(20)(1 / 2)
通俗意义上的爱分三种?:亲情、友情、爱情。
至于戚余臣的情况……
戚爸具有商人本质,对待儿子犹如一次重要投资。
——再?重要,也不过投资。
若投入远大于回报,便本能地想要放弃,及时止损,保住本金,说不准还有机会靠着下一笔投资——孩子——翻身;
若侥幸投入不高于回报,他这才更多地捡起当爸爸、作为一家之主的威严。
处处顾及自己的颜面,观念也较为世俗,一心要求儿子成为他期望的样子,为人圆滑、做事果决、富有传统定义的男子气概。而不在意戚余臣自身的需求,不屑了解所谓年轻一辈的追求。
相比儿子,他真正爱的是他妻子
戚爸无意识地沉迷于一种?被需要、被依靠的感觉。努力维持仿佛盖世英雄般保护着柔弱的女人,无论风霜雨雪都咬牙挡在整个家庭前?头的,那种勇敢、坚定、负责任的形象。
人们将其称之为大男子主义。
他认为那是一个男人该做到的标准,亦是唯一标准。
而他的妻子,戚妈妈,年轻貌美,善解人意。擅长以柔克刚、以退为进,符合天底下绝大多数男人对妻子的想象;
为了儿子,她可以想也不想抛弃一切,牺牲一切,包括丈夫,甚至自己的生命。这满足了世界上所有对母亲的至高赞美,她深深爱着自己的儿子没错。
可为什?么戚余臣依然想要被爱?
就好像从未被爱过一样?
姜意眠不太明白亲情。
就算没有记忆,提起爸妈,毫无波澜的情绪不会骗人。她判断,现实生活中的自己很可能没有爸妈。或早早地离开爸爸妈妈,没能培养出相应的感情?
无论如何,只以理性剖析。
有可能戚妈妈的爱,更接近一种?自我牺牲、自我感动的偏执的爱。(抱歉)
她看似愿意不计代价地为儿子付出,实则同样不甚在意儿子的想法,只顾拼命地付出,拼命地牺牲。只要医生一句准话,恐怕连打晕孩子、割肉喂血(自己的,或者别人的)用以治病的事情,都能做得出。
戚余臣感知细腻,难以承受这种?爱。
或有另一种?可能:戚余臣承认妈妈的爱。遗憾的是戚妈妈在他学生时代去世,那之后,再?也没有人爱他。
不论哪种可能,戚爸戚妈对戚余臣的态度往往通过一件件小事表达。
事件管理者只能删除有限的三件事,无法修改亲情里存在的杂质。
假如删掉「戚妈妈的死亡」,戚余臣将亲眼见证他的妈妈用温柔的眼神、甜蜜的言语,如同魅魔般疯狂施展魅力,捕获下一个男人、下下个男人,要他们甘之如饴地为她的儿子花钱奔波。
姜意眠不认为这是好选择,因此越过亲情,直奔下一个选项:友情。
——众所周知,戚余臣没有朋友。
迄今为止所有人生版本,一个,朋友,都没有。
唯一差点成为朋友的,只有当年忽悠他离家出走、不小心把他丢在公园里两天两夜的小学同学,刘东。
刘东同学下过决心做戚余臣的朋友。
奈何爸妈离婚,他年纪小,没有话语权,被迫离开浪漫港随奶奶生活。离开前?,送了一支宠物手表给戚余臣,还留下奶奶家电话号码,声称有空可以打电话,长大以后再见面。
可惜戚余臣不善表达,隔着天南地北,终究没了下文。
这件事姜意眠全程经历,有操作的余地。
删去「刘东的离开」,奶奶千里迢迢来接孩子。瞧见向来没心没肺调皮蛋的宝贝乖孙,在前往火车站的路上,竟再?三回头,露出一副郁郁不乐的神?色。想着孩子命苦,没爹疼没娘爱也就罢了,跟着她个老婆子去十万八千里之外过日子,人生地不熟,多委屈啊?
当爹妈的没个爹妈样,凭什么叫他们这些个大人活得兴高采烈,可怜小孩看脸色,像累赘,说丢就丢了?
刘奶奶一咬牙,干脆不走了!
她独自回老家收拾一趟,便在浪漫港找个便宜的小房间住下。祖孙俩相依为命,刘家爸妈不敢太过放肆,至少面子工程得做好。
这个月你?领儿子买件新衣裳,下个月天我给儿子买份肯德基。谁都不准缺了数,否则另一个就有底气指着对方咒骂:“你?个没良心的破烂东西,有了新儿子忘掉旧儿子!天上要有菩萨,看不过去,早晚叫你那新儿子瞎眼烂肠子,看你?老掉牙的时候指望谁来养!”
总之生活还过得去。
刘东也说到做到,自诩戚余臣兄弟。打篮球、打游戏,甭管好事坏事,反正事事不忘拉上戚余臣。
特别在戚妈妈离世之后,戚余臣沦为无依无靠的孤儿。
刘东对他的处境可谓感同身受,索性邀他到家里住。
戚余臣情绪淡,性子稳,成绩好又讲礼貌,也是命不好的孩子。老人家看着心疼,相处时间长了,渐渐当做第二个孙子来养。凡有好吃的好喝的,只要有刘东一份,必然也有戚余臣一份。
那段日子在校有刘东,越长大,脾气越发地火爆起来。靠着一股光脚不怕穿鞋的狂劲儿,就连陈淡在他面前都讨不了好,没法越过他去欺负戚余臣;
在家有刘奶奶照应。
那是一个最经典的奶奶,花钱节俭,相信轮回报应。平日里忍不住絮絮叨叨地念,旧盒子破袋子样样舍不得丢。关键时候又比谁都护短,比谁都豁得出去。
大约是戚余臣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不过好景不长,高三那年,刘东早恋了。
似乎有一条不成形的规律:孩子如果不成为爸妈,则多半成为与爸妈完全相反的人。刘东正是后者。
来自单亲家庭的他,极度厌恶父母对爱情、婚姻以及孩子不负责任的态度,引以为戒。从小到大一直告诉自己要成为坚定负责的真男人,谁料过犹不及,他的存在,意外诠释了某个数年后才诞生的词:——恋爱脑。
刘东喜欢上一个叛逆大胆的女孩。
女孩打扮得花枝招展,三天两头缺课逃学。老师同学们提起她的名字,通常嫌弃的道?一声,女混混。唯独刘东知道,她也随年迈的奶奶生活,生在留守家庭。
刘东原本就喜欢她,因为这一层关系,更喜欢了。
他向女孩学了很多。
他开始频繁地逃课,打架。
学会抽烟,摆架子,习以为常地出入大人场所。
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气盛,自以为做着很酷的事情。涂上口红,裤子挂满链条,走起来叮叮当当地响。他们认为这些行为是在报复爸妈,非常潇洒,又爽快无比。
同时心里藏着那么多疼痛,那么多失落,隐秘地希望通过这类胡作非为,至少能引起爸妈的注意,至少能得到一顿劈头盖脸的斥责。
“刘东!你?在干什?么?!”
“不要在做这种?事情了知道吗?”
“再?让我看到你瞎混,老娘打断你的腿!”
劝解也好,威胁也罢。只要一句话,一句就好,他保证立马回到学校回到好好上学。你?说愚蠢也好,幼稚也罢。那个年纪的刘东就像顾影自怜的小丑,用力摇摆挣扎的不倒翁。不管做下多么让人费解的事情,追及初衷,就只是渴望一句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