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疑点颇多(2 / 2)
在现场只发现两个女人的脚印,没有发现其他人的脚印,两个女人脚印是曹红薇和白蓓玲留下的,她俩在案发以后进入过现场。
郑万江把现场勘查情况作了汇报,并说出了自己的疑点。
一是现场飘落着几根女人的头发,如果说是死前和赵明辉在过
的夜,并和他发生了关系,应该有碾压过的痕迹,但是没有发现做爱的迹象,如果说是死以后曾经到过现场,那么她会是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没有报案,这一点令人置疑。因为从作案手段上来分析,并不像一个女人所为。二是尸体的姿势,经验看,死者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如果是一刀毙命,应该是躺在床上,不应该是躺在地上,即使是死前挣扎滚落在地上,床单上应该有碾压的痕迹,但是并没有发现这种迹象,血迹是直接流到床上和地下的,再进一步说,即使是由于单人床较小,尸体滚落到地上,那么地上的血迹也应该有四溅的痕迹,但是经检查,没有发现这种现象,断定是死后掉下床的,因为血迹已经凝固。三是保险柜上面没有发现任何指纹,这是不可能的事情,至少得有出纳人员留下的指纹,说明作案者清理了现场,这反而落出了马脚。四是经过勘查现场,我们只发现两个女人的脚印,但这两个脚印一个是出纳员白蓓玲的,另一个是财务经理曹红薇的,白蓓玲是先进房间,但只往前走了两步便退了回来,曹红薇的脚印只是到了赵明辉的身边,她承认进了赵明辉的房间,并到了尸体的旁边。五是赵明辉的头部有一处伤口,是被现场的铁棍打伤,但不是致命伤。六是那根铁棍,是根闭门栓,应该是在门的后面,是凶手用它打伤赵明辉,但是没有发现指纹,断定已被凶手擦掉,或者是戴着手套作案。七是在进入赵明辉房间的墙上发现了几滴血迹,血型为ab型,和失落在床上的女人头发血型不符,也不是赵明辉的,说明这是两个人,但时间还不能确定。八是凶手是如何进的财务室,两道防盗门均没有被毁坏的痕迹,上面也没有留下相应的指纹。
通过现场勘察的情况来看,案情很是复杂,疑点颇多,作案者有着一定的作案经验,几乎没有给留下任何线索。但有一点,他十分熟悉财务室的情况,且应该和赵明辉认识,不然不会轻易的得逞,并有时间清理了现场,赵明辉的身体强壮,一般人是杀不了他的,尤其是从前面下手,说明他和凶手认识,且不是一般的关系。因为是在深夜,赵明辉不可能没有戒备心理。
“从目前的种种迹象来分析,这是一起谋杀案,意图是为了保险柜里的巨额现金。作案者是个人物,有着一定计谋,且凶残狡诈,不然不会轻易得逞,”郑万江说。
马勇生点点头,他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按照当时的情况,有些迹象难以解释清楚,不符合现状,胸部一刀毙命,并且没有挣扎的迹象,赵明辉是个小伙子,有着一定反抗能力,这种情况下决不能坐以待毙,一定会拼命进行反抗,即使在酒喝多了的情况下,没有反抗能力被杀害,那么尸体应该是在床上,不可能是在床下,还有那几根女人的头发,是飘落下来的,这些都不符合情理,唯一的解释是在他死亡以后有人又到过杀人现场,并挪动过死尸,由于当时条件所限,尸体不能复位,才会致使出现这样的局面。
还有赵明辉头部上的伤,不是致命伤,只是一般的轻伤,这也不符合作案者的心理,这是根铁棍,完全可以置他于死命,如果是凶手想杀死他的话,一棍即可以要他的性命,根本没有必要再用刀去杀他,原因是头部伤在前,胸部刀口在后,在这种情况下,凶手也不可能得逞,赵明辉会豁出命来反抗,那样会有激烈的打斗声,这样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可是却没有,这些都不是正常的现象。还有那根铁棍,按照一般作案者的心理,必须销毁罪证,把它扔掉,不可能留在现场,既然作案者能够有时间清理现场,这一点不可能没有想到。绝不会把它丢在现场,能够解释的就是案犯有意这么做,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那几根女人头发有没有线索?这个女人很重要。”马勇生说。
如果这个女人到过现场的话,为什么没有立即报案,肯定有着一定的目的,即使她不是杀人凶手,她会知道一些内情,另外,排除这些情况,还有一点应引起注意,现在的案犯智商较高,手法特别的狡猾诡秘,说不定这是一个圈套,故意把视线引向一个女人,误认为这是一起情杀案,以企图掩盖事实的真相。
“这一点我已经想到了,正如您所说,凶手给我们设了一个套让我们往里钻,意在迷惑我们,那几根女人的头发完全可以说明这个问题。”郑万江说。
从作案者的手段来看,凶手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可是目前还没有得到相关的线索,没有任何证据说明这个问题,一切还有待于作进一步核实。但有一点毫无疑问,这是一起谋杀案,其动机表面看来是为了保险柜里巨额现金。从现场所留下的痕迹来看,除了白蓓玲和曹红薇以外,还有两个人进过赵明辉的房间,其中有一人就是杀人凶手。
“从目前情况看来,这是一起谋杀案,其手段十分的残忍,必须尽快查处事实的真相。现在决定,成立专案组,由郑万江任专案组长,成员吴玉亮、李艳秋,马成山,负责此案的侦破工作。各部门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凶手缉捕归案。”马勇生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