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初始(2 / 2)
这些琐事虽然麻烦,杨蕴秋却从来都不怕麻烦。
至于负责赚取功德的道具试验品,第一个选择的,就是王逸。
王逸的罪孽既不是特别深厚,也不是特别稀少,他的性情不坚韧,为人也不聪明,可谁让他第一个撞在了杨蕴秋的手里,也只能老老实实地当他的小白鼠。
一想起王逸还有他家里那些人,签订保密契约时的情形,娃娃就乐得在桌子上打滚:“秋哥,你看见没,当时那小子的表情就和你要逼良为娼是的,逗死人了,我看,他要是有选择的余地,恨不得离你十万八千里,再也不能见面。”
……
“别动,我帮您。”
三步跨过去,王逸替抱着电脑主机的郑红扶住机箱,扛起来一直送到六楼,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王逸脸上多少有些不耐烦,动作却又轻又柔。
郑红连连道谢,一个劲儿说:“累坏了吧,快进来坐,喝杯茶再走。”
王逸没听,把活干完就急匆匆跑了,正好撞见五楼的孙老太太,还很顺手地扶了一把。
孙老太太上来,和郑红打了声招呼,也不急着回家,只看着王逸的背影笑道:“我记得是小月还是谁说的,说王家这孩子就知道喝酒,飙车,闯祸,等到以后,还不知会不会变成危害社会的大祸害,好长时间都有传言,说要王永泽要是破产,王逸就是被枪毙的命。”
郑红也摇头:“传言也太不靠谱了,人家王逸哪儿不好?虽然不大爱说话,脾气臭,但人还是个好人,每次见了我都帮我拎东西,上一次老赵头老年痴呆症又犯了,人都不知道走到哪里去,小赵急得四处找,就是找不到,还是人家王逸出去招呼来一群朋友帮忙,这才把老赵头安全送到家。”
两个女人聊了几句,都颇为感慨,孙老太太回到家,还跟她孙女念叨这些。
他孙女周晓月也是南大的大学生,听得目瞪口呆:“奶奶,你莫不是认错了人,那什么王逸在我们学校可是很有名,老看见他开着跑车在学校门口钓美女,流里流气,就是个小流氓,要不是他爸爸有钱有势,我们都恨不得找人蒙上麻袋揍他一顿。”
孙老太太皱眉:“别胡说,人家小王是什么样子,我是亲眼看到的,哪能听那些乱七八糟的传闻,再说,他年纪轻轻的,去你们学校追追女孩子怎么了?都什么年代,你怎么比我这老太太还守旧,追个女孩子就说人家是流氓?”
周晓月顿时无语——也不知道是谁才说过,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女大学生一定要自爱,别和大学门口那些开豪车的公子哥勾搭,坏了名声可不行。
和奶奶说不通,周晓月也就不费那个力气,皱眉想了想,若有所思,好像是听说最近王逸有些古怪,衣着打扮都正经了不少,也没在去学校门口胡闹,还真有点儿痛改前非的模样。
说起来,周晓月很久以前和王逸还偶遇过几次。
十年前,王永泽就为了让儿子受好的熏陶,特意给他在这儿买了一套小高层,毕竟是在南大的校园内,环境好,住的也都是文化人。
他和周晓月做邻居有了年头,只是以前王逸哪里肯到这种地方住?他家别墅都住不过来。在那群狐朋狗友面前,更不好意思说自己在这种地方,还有栋破房子,就一直没有常住,只偶尔为了应付他爹,才过来呆一下。
也正因为如此,居民楼的居民们,才对他印象也不深,虽然不大好,到也不至于惊惧害怕。
如今王逸每天被硬性规定要做好事,他在他以前常去的地方,想做点儿好事还被人当成毒蛇猛兽,百般戒备,最后没办法,只能搬家,重新开始。
王逸离开院门,骑着自行车回家看他爸妈,也隐约听见后面的议论声,还有人说,他这样的好男人,世上已经很罕见,听着听着,嘴角就抽了抽,真想大吼一句——你们以为本少爷愿意当五讲四美三热爱的优秀青年?
想他王逸以前是什么人?说跺跺脚整个南市山崩地裂,可能有点儿过分,但他活得很潇洒,那是肯定的,家里有个土豪爹,别人一辈子赚的钱,不够他一顿饭花销,哪里还用上学工作拼搏,他玩一辈子,也比大部分普通人强。
那时候,他的生活多美好,吃喝嫖赌,除了毒品之外,什么都沾一沾,男人该享受的一切,他都拥有,结果,也不知道得罪了哪位魔神,一次车祸,碰上了一个容貌秀气的学生,美好的生活就一朝倾覆。
他一生中所有的恐惧,恐怕还没有那几日遇到的多。
王逸苦笑,他始终不明白,那个叫杨蕴秋的年轻人这么整治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
或许他爸妈把那个人当成他的救星,还是做好事不求回报的那种。但他不傻,一琢磨就明白,一开始,自己撞了人之后接连的噩梦,就是因那人而起,至少也和那个人有关系,他可不信医生说的那什么,因为撞了人,刺激太大,心怀愧疚,这才陷入噩梦,不可自拔。
别开玩笑,他王逸是什么人?别说当时没把人撞死,就撞死一个半个的,他也不会把自己给弄成疯子!
再说,若只是噩梦,怎会让人变得疯狂?他见到的是真的地狱,一想起那时情形,王逸就浑身冒冷汗。
杨蕴秋要他每日靠自己的力量,不能借用父亲的权势财力,保质保量地做十件好事,也不知道那个人靠什么监督手段,他想尽了办法投机取巧,却一次比一次后果悲惨,最后也就认命,和那大恐怖比,这些小麻烦,还真是小儿科。
做个好人,怎么也比生不如死强。
骑着车子,顺路帮门卫大爷喂了喂他养的两只狗,两个清纯女学生看见他还招手打招呼。
“王师兄,过两天黛黛生日,你要去不?”
王逸僵硬地摇头,看着两个漂亮女学生颇为遗憾地跑走。
忽然觉得,数月下来,他给别人的印象是焕然一新,他自己居然也习惯了,再没感到这种生活有多么难以忍受。
就算不肯承认,他也和以前大不相同。
王逸骑着自行车规规矩矩地走人,南大门口一辆面包车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里面吊儿郎当,嘴里啃面包的大叔,苦笑皱眉:“咱们跟这小子三天了,就看见他这会儿帮老太太推车,那会儿给老头让座,见到募捐的别管是真是假,都要帮一把……我还头一次遇见这种笨蛋好人。”
这时,王逸不着痕迹地往一个女学生的帽子里塞了一张纸片,动作很快很轻,他们也没注意到。
那搭档还道:“看以前的资料,这小子就算还没到动辄杀人的地步,但也就是个嚣张跋扈,鼻孔朝上的二世祖,并不算稀奇,究竟是什么原因,一下子变化这么大,应该不是在演戏,他都不算公众人物,演哪门子戏?”
“我都想抓他去验一验dna,看看是不是前后两个根本不是一个人。”大叔开玩笑地道,“后来想想,把这当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范也不错,导人向善。”
两个人终于把调查情况拿回去交给顾客,他们的顾客是王永泽的一个生意伙伴,生意不大,就是个暴发户,小时候吃了苦,结果对下一代溺爱太过,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把儿子养成好吃懒做,身体肥胖到各种病症齐来,连大学都考不上的蠢儿子。
他本来已经认命了,大不了养一辈子,把希望搁孙子身上,结果有一回和王永泽喝酒,听他无意间提起自己儿子遇见贵人,现在不说多出息,反正再不让他头疼。
虽然王永泽就提了一句,便不肯多言,他却知道,那老狐狸可不是个喜欢信口雌黄的人,不觉动了心思——王逸比他儿子还糟糕,这都能改了性子,他儿子岂不是还有救?
现在看,王永泽的话,果然没有夸张,虽然也有可能是个特例,是王逸长大了,但试试总没有坏处。</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