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八十二章 以血相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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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后世的腐儒们挂在嘴边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时候的士子们更奉行的是——
“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孟子的这句话意思其实就和豫让的“众人遇我,以众人报之;国士遇我,以国士报之。”差不多,简而言之就是四个字。
快意恩仇!
你对我好我就加倍对你好,你对我坏我对你更坏!
历史上蔡邕就是因为董卓对他太好,所以他为其说了好话结果把命都给送了。
对于黄琬自身而言,差点被党锢整破家灭族的他自然是对皇帝刘宏半点好感也无,忠诚更是谈不上,之所以没将其当成寇仇完全是因为杨赐的缘故。
因为他要报恩的对象是杨赐,可杨赐不管是身份地位还是家族势力都高他太多,他就算是想报恩也没发挥的空间,不过常言道“父债子偿”,对于恩情也是一样的,可尴尬的地方在于,其子杨彪也丝毫不差!
不仅位列九卿,还是一位侯爵!
并且杨彪同他年岁相仿,若是想要等杨彪逝世再以长辈的身份还恩于其子杨修,黄琬估计自己恐怕也差不多该瘫在榻上无法动弹了。
况且寿数能否超过杨彪还在两可之间......
所以黄琬思来想去,觉得最佳的报恩方式还是秉承杨公之志,力保汉室不坠!
本来这种事情其实也轮不到他来做,父死子继,杨公的遗志自然会有杨彪来继承,可偏偏在这风雨飘摇的关键时间,杨彪需要去职守孝,返回弘农华阴的老家!
为期三载!
这样一来就需要有人来填充杨彪离开之后杨氏在中枢力量的空白。
而黄琬做为一州刺史,虽然权势也不低,可到底是远离了雒阳中枢,书信往来不便,真的有什么大事发生根本就来不及反应。
虽说非常紧急的情况可以用飞奴传讯,但毕竟飞奴只能携带简短的讯息,对于复杂的事项根本不敢使用飞奴,因为有时一字之差意思便有千里之谬,很容易让人误判。
再加上飞奴天敌太多,不管是天上的鹰鹞隼雕,还是地面上的蛇狸乃至猎户,都能很轻易的将其置于死地,所以飞奴用于短距离的应急传讯还好,而横跨州域的长距离传讯变数极大,智者不取。
因此就有必要从地方改为中枢任职,有什么情况也可以及时应对。
先前杨彪就曾建议过黄琬来雒阳任职,只不过当时皇帝还没表露出要另立新军意图,他考虑到青州匪患未靖,就这样直接离去把烂摊子留给下任不是他的处事之道,便拒绝了杨彪的提议。
因为在吊唁杨公之时他和同在青州为官的新贵北海相刘毅有过交流,得其承诺,半载可初步成军。
经过这初成之军比起边军来相差甚远,但用来对付黄巾贼寇也是足够了,所以他打算等北海新募之军练成后将徐和部扫平再回雒阳。
然而计划不如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