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七、变天之前的前奏(2 / 2)
公孙鞅接过秦公递来的公简,看了看,就往案几上一扔,看着秦公说道:“怪不得主公你用六道急简把我催了回来,看来这贵族的事,是要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不然,随着他们对公府的贡献越来越大,所占的权重越来越多,那三家分晋在秦国重演的机会就越来越大了。我真担心啊,主公你创下的霸业,说不定就在你儿子手上,化为泡影。秦国也就变成了今日的韩、魏、赵三国了。”
秦公皱着眉叹道:“这就是我日夜耽心的事啊!不然我就不会催你回来。在你的奏简中,我被那道《设县令》和《赋税令》所吸引。我认真思考后,认为要是全秦推行,取消全秦贵族的封地与在封地的特权,开阡陌、废井田,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县治,才有可能避免三家分晋在秦国重演的可能。这才是寡人急着招你回栎阳的原因。”
说到这,秦公突然从公案后站了起来,背着手在室中大步疾走了十几部后,才放缓步伐,边走边说:“爱卿!你想过没有?现在是多好的机会。寡人正可借安邑大胜的威信,利用这次咸阳心都搬迁的机会,一举解决贵族问题。爱卿,你看寡人是这样想的、、、、、、”
君臣三人就这样,经过了三天的密谋,于秦公渠梁仲夏二十六日颁布了《入住新都咸阳条例》。条例明文规定:
一、新都咸阳分为南北两个区城。南城为黔首与商户等百业之城,北城为公府、官府、勋贵、百国驿馆之城。两城均单独设府治理。
二、新都咸阳南城入住条件是:原栎阳城民,历年有功于秦的中等及以下官吏、军士、农夫、商户、百业、工匠,经官府批准的驿馆、百业、匠户;南城民众暂定十万户。
三、新都咸阳北城入住条件是:公府所属人员与部门,官府所属人员与部门的中等以上官吏及其家属,历年对公府又大功的中等以上军吏,历年获得公府最高奖励的军士、军吏、百业中的个人,放弃封地与特权的所有贵族;北城暂定六万户。
四、凡符合入住条例的第三条的官吏、军吏,但只要是贵族,均按贵族执行。凡放弃封地与在封地特权的贵族,迁入咸阳的一切费用,均由公府支出,并每户无偿拨付贵族区的住宅一套,人均晋爵一级,并优先批准在南区经营商户,还保留人均五十亩授田。
五、贵族区设置在公府西侧,功勋区设置在公府东侧,官府区设置公府区南侧,百国区设置在公府北侧。
此令一出,就立刻引起全国哗然。这哗然的叫好声,当然是那些立下战功的军吏和历来多公府又贡献的文吏。这哗然的反对声,就是那些正缠着秦公要扩大封地与特权的贵族了。
他们没有想到:本来想凭借着安邑的功劳,用不要秦公还钱还物来换取封地的扩大和特权的增加,哪里知道,这个公孙鞅一回来,立马就变了天?要不到还不说,还将我们的封地给削了,特权取消了。没有了封地与特权,我们还是贵族吗?虽然说我们的基本特权还在,可没有了封地的特权,其它的特权又有什么用呢?优先当官?我们本来就是天生的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