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五年魔咒(2 / 2)
声明一出,s.m娱乐公司一下成为了众矢之的。
事实上,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三人与父母联合开化妆品店的事,无非只是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矛盾冲突点燃的一根导火线而已。
自从2003年底出道以来,东方神起一直都按着经纪公司s.m娱乐的安排在韩国、日本、中国等地展开活动。
一年时间里,除了一星期的假期以外,东方神起的其余时间,几乎每天的睡眠时间都只有3至4个小时,五人一直承受者无比繁忙的日程压力。
除此之外。
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还在声明里列举了另外两个与s.m娱乐公司引发矛盾的原因。
其一,根据金在中公开的东方神起合同内容所示,作为歌手发售唱片是东方神起的主业,但实际上并没有赚到什么大钱。
因为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双方签订合同里是没有合同保证金的。
根据东方神起专属合同上关于唱片收益分配的条款显示,五人最初的合同约定里面,只有在单曲碟销量超过50万张的情况下。再发售唱片,每个成员可分得1000万韩元的奖励。
如果专辑销量不足50万张,那每个成员则分不到一分利润。
今年二月,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合约曾进行过一次修改。
可是即便修改之后,东方神起每个成员通过销售唱片所得的收入也只是根据唱片销量每人分得0.4%——1%而已。
其二。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签署的合约长达13年,若再加上两年服兵役时间,那么正意味着东方神起要为s.m娱乐公司工作15年以上。
算算时间。
至今为止,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合约还剩下将近10年时间。
这样的奴隶合约,几乎意味着终身协议,而且根据协议规定。如果东方神起违约,那就必须要赔偿s.m娱乐公司高达五千亿韩元的违约金。
或许,这可以称作为廉价的卖身契。
作为亚洲第一天团,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合约居然如此苛刻、差劲,这几乎点燃了所有“仙后”的怒火。
一直以来,s.m娱乐公司的合约苛刻并不是空穴来风。
这正是导致s.m娱乐公司旗下组合不论人气多高。最终都要走向解散或集体跳槽的主要原因所在。
尽管裴秀勋曾从郑秀妍那里听过不少关于s.m娱乐公司合约苛刻的事情,可是当他真正了解东方神起合约内容时,除了心里强烈的震撼之外,心里还为东方神起感到浓浓的悲哀,同样也为自己签约yg娱乐公司,出道便有刘在石这样的大前辈照顾、扶持而感到庆幸、幸运。
至于东方神起是否即将解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东方神起与s.m娱乐公司的利益分歧根本就无法通过简单协商的来妥协、商量了。前后两者因利益分配而引起的矛盾,已经深化到难以和解的地步。
并且,根据以往韩国组合的发展规律,东方神起大热歌坛五年时间,的确算走到了组合道路的尽头。
现在的东方神起在事业如日中天时面临解散危机,这样的情况几乎跟几年前hot、解散,神话集体离开s.m娱乐公司的事似曾相识。
谁是谁非,结果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其实hot就像当年的徐太志和孩子们一样,影响了整整一代韩国青少年,并且至今仍旧是已经长大的成人fans心目中不可替代的信仰一般的存在。
如果hot曾经的人气属于无可披靡的。那么神话作为最长寿的组合,则是偶像组合的改革者,然而东方神起,则是新生代的王牌组合。
回想当年,在hot与神话相继解散、脱离s.m娱乐公司旗下之后。大多歌迷都在期待s.m娱乐公司会推出怎样的男子偶像组合继续s.m娱乐公司辉煌。
2003年底,东方神起在众多歌迷的期待中千呼万唤始出来了。
五名少年,带着acappella舞曲的宣传语,一出道就给歌迷们带来了新鲜感,而歌迷们,也都自觉在心中将东方神起等同于延续s.m娱乐公司男子偶像组合势头的接班人。
哪怕裴秀勋也不得不承认,东方神起在整个亚洲取得的成绩远远超越了hot和神话,因为东方神起创下了31年来第一次有国外男歌手同时打进“日本公信榜单曲榜”与“专辑榜”前三位的佳绩。
可是,尽管东方神起曾取得过如此瞩目的成绩,可是出道六年的他们,依旧难逃解散的命运。
下午六时。
从法院将东方神起组合名称的所有权判于s.m娱乐公司等情况来看,东方神起解散即将解散的事实,基本只剩下时间问题了。
对此。
裴秀勋只能为东方神起感到惋惜,同样也更加好奇s.m娱乐公司什么时候才能将“五年魔咒”的诅咒真正打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