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森林里的两大势力(2 / 2)
这样想着,我的目光触及到篝火旁边三无公主,在我刚刚躺下来的时候,她也铺好被子躺了下去,独自一人睡着,娇小的背影看起来孤零零地怪是可怜。正在这时,在我见鬼了的眼神中,三无公主的身体开始骨碌碌的滚呀滚,从躺着的垫子滚到地上,在绕着篝火转了个大圈,然后骨碌碌的滚上小雪的身体,滚入我的怀里。
如果她已经睡着了的话,那还真是彪悍的睡相呢!搂着她紧紧靠过来地娇小躯体,我哭笑不得地想到……从对面的树杈上直射过来,让我缩进了身子。
顺着视线一看,在对面的树上,由枝叶铺成的简陋住所里面,被原始森林的大蚊子饱餐一顿的菲尼克斯,正像念碎碎的老头子一样紧盯着我,如果他手里有个诅咒稻草人的话,恐怕早已经钉了下去。
汗,是你自己惹她们的,再说又关我什么事呀,别无法对女人动气就拿我出气呀混蛋。
“那只幽灵呢?”
从树上跳下来,见只有茉里莎从我后面走出来,菲尼克斯有些小警惕的问道,续三无公主之后,小幽灵成了第二个在她心里面留下阴影的女孩。
“她已经回到该回去的地方了。”
“那就好,那就好。”似乎为走了一个恶魔而庆幸,菲尼克斯十分风骚的将额头上的刘海轻轻一扬,露出被蚊子叮满了包子的肿脸。
简单的吃了早餐,收好帐篷以后,旅程继续……
我们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蜘蛛森林,听这名字,你或许会以为这里遍布着恐怖的蜘蛛,其实不然,虽然不是没有那些恶心的蜘蛛。但也没多到让人取上这么一个名字的数量。
冠以这个名字,是因为在这片附近的森林里,有两个最是出名,也最让人恶心的洞穴,一个叫蜘蛛巢穴,一个叫蜘蛛洞穴。顾名思义。里面就是蜘蛛地海洋,各式各样的蜘蛛,拳头大的。巴掌大的,脸盆大的,甚至齐腿高的巨型蜘蛛,你都能在里面看到。
话又说回来。为什么要取这么相近地名字呢,巢穴和洞穴,不是让人很难搞清楚吗?哪怕是叫成洞穴一号、洞穴二号也比较容易分清楚呀混蛋!!
除此之外,顺着蜘蛛森林直走,就是庞大湿地,这里并没有什么突出的东西。直接略过,接着便是剥皮森林,取这么一个诡异的名字,是因为里面有个剥皮地窖,而这剥皮地窖名字地由来,是因为在地窖里的小矮人很喜欢剥人皮,不得不说,暗黑人的思考方式都比较直接……
如果能顺利的穿过剥皮森林,你就会到达萨卡兰姆地古代城市,也就是在地狱势力入侵以前库拉斯特的遗址。又叫古代库拉斯特。在地狱势力入侵后,萨卡兰姆被黑暗势力所控制。整个库拉斯特也不得不搬到现在这个地方以求安稳。
当然,并不是说整个原始森林就这么几个小地方,我刚刚说的全部加起来,只是这个森林的不几万分之一的面积,只是因为其他地方冒险者比较少去,也就没取什么名字了。
地名介绍完毕以后,就轮到介绍森林的局势了,在整个原始森林里,弓盘踞着两大势力,听到这里,大家个念头或许会想到,库拉斯特,也就是冒险者应该是其中一大势力吧,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其中一个势力,大概所有人都能想到,就是精灵一族,她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对整个原始森林的影响力远远不是我们这些冒险者所能比拟得了的。
传说中,精灵一族三大主要职业,一是巫师,和我们稍有不同地是,精灵法师并不像人类那么擅长火系魔法,她们的火系魔法,是又一部分火系技能,外加一部分精灵族特有的植物技能构成的,从某方面说,她们虽然不如人类法师伤害输出那么高,但是奇特的植物技能却让她们的作战更灵活,更安全。
第二职业是我的老本家德鲁伊,和我们稍有不同的是变形系和召唤系,她们少了笨拙的熊人变身,多个灵巧的鹿灵变身,攻击技能自然也少了几个,取而代之地是精灵族特有地技能,而召唤系的灵一系也被其他技能取代,和我们人类地德鲁伊比起来谁强谁弱,这一点暂时还没有得出结论。
最后一个职业想必大家也多少能猜到,没错,就是弓箭手,或者叫魔弓手,和亚马逊相比,这一职业少了标枪技能,取代的是精灵一族特色的护身剑系技能,弓箭技能似乎也有所区别,限于篇幅,这一点凯恩在书里并没有详细说出。
至于是不是和我们人类的有牧师和僧侣之类的隐藏职业一样,精灵族也存在隐藏职业,这一点就不是我们所能道的了,应为人类和精灵族素来不和,虽然没有到兵戎相见的地步,但是精灵族对我们也没什么好脸色,这里面的恩怨要追溯到地狱势力入侵以前,在人类最繁盛的教皇时代,具体的内容我不大清楚,但是异世界看多了,大概也能猜个一二精灵族也不光是因为喜欢森林才全部搬迁到这里居住的。
精灵族的资料我只道那么多,一部分详情还是从菲尼克斯那里听来的,接下来,当然菲尼克斯为我们介绍森林里另外一大势力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想到,相信也没有多少人能想到另外一大势力竟然是小矮人!
没错,就是小矮人,或许大家都会有疑问,为什么弱小的小矮人能取代冒险者成为森林两大势力之一,关于这一点,菲尼克斯很快就解开了我们的疑惑。
它们的实力,源自于它们恐怖的繁殖能力和适应能力。
为什么在地球,人类始终无法消灭蟑螂和老鼠。其实也是这样的道理,曾经有这样的说法,若是像蟑螂和老鼠这些之类的东西,智商能达到我们人类地二分之一,那通地球的将不是人类而是它们。
小矮人正是异世界高智商版的蟑螂和老鼠,所以应该不难想象它们能占据这一席之地吧。
按照这种说法。那么小矮人应该能统治整个森林才对呀。即使是强大的精灵一族也得在它们蟑螂一般的繁殖力和生命力面前退败,理论上是这么说没错,但实际上。小矮人里面也存在许多不安的因素,正是这些因素限制着它们称霸整个森林。
点因素,部落性质,小矮人有很强地部落观念。不同部落地小矮人相见虽然不至于立刻开打,但也难以互相融合,更不用说合作一起对抗敌人了。
第二点因素,这和地狱势力有关,因为强大的繁殖力和生命力,让小矮人彼此之间出现了比较诡异的关系,首先,是由第三世界地投影过来的怪物。这些怪物没什么智商,和所有的投影一样,对任何生命都抱着敌视态度,其次,是被暗黑实力侵蚀的小矮人,和投影不同地是,它们虽然疯狂,但是还保持着一定的智商,因此这一类怪物很是让冒险者头疼,最后一种。当然就是没有受到任何影响、森林里土生土长的小矮人了。它们保持着原有的智商,一些小矮人巫师甚至还懂得大陆通用语。
这三种不同的小矮人构成了小矮人种族之间的奇特关系。三种不同性质的小矮只要一见面,没什么好说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不将对方斩尽杀绝绝对不会罢休,这种彼此之间地仇视关系,也很大程度上削弱了矮人一族的实力。
第三点因素,是让小矮人数量不至于泛滥,但是同时却让它们立足于不败点强大的地域观念,小矮人部落对自己的领域十分固执,一般不会特意去扩展自己的领土,但是因为那恐怖的繁殖能力,部落人口很快就陷入饱和状态,怎么办呢?
厮杀,它们选择了彼此残杀,甚至亲人之间也不例外,直至剩下大约十分之一的时候才会停下来,这种行为虽然严重的削弱了部落的力量,但是存活下来的小矮人却更加强壮,它们地子孙后代也会变得更加健壮,然后等人口饱和以后,它们又开始新一轮地厮杀。
因为这种厮杀过后的得益,冒险者把他们这种行为叫做脱变,每蜕变一次,小矮人部落地实力就强大一分,大概经过十次的蜕变,部落便会产生头目,经过一百次的蜕变,便会产生精英,而五百次的蜕变,则是小boss,两千次的蜕变,据说就会出现魔王级实力的小矮人,五万次蜕变,便会产生魔神级实力的小矮人。
不过迄今为止也没有听说过哪个冒险者遇到拥有魔王级实力的小矮人部落,更不用说魔神等级的,这里除了小矮人之间的互相厮杀的因素以外,精灵族也是功不可没,对整个森林极为熟悉的她们,总是会把刚蜕变后正处于虚弱期的小矮人部落一个个剿灭,将敌人扼杀在摇篮之中。
小矮人的性格残忍嗜杀,由剥皮地窖的名字由来便可一窥,而精灵族则是善良而偏执,眼睛里容不得一粒沙子,再加上一山不容二虎,森林里的两大势力的恩怨,早在不多少万年前就开始水火不容。
我们冒险者在里面扮演的角色呢?
“别理我们,我们不碍事,最多也只就看看精灵长得什么样子,顺便干掉几个微不足道的小矮人部落升升级,然后各走各的路。”这是菲尼克斯的版本。
“你们慢慢打,哥们只是路过打酱油,顺便围观一下扔几个小石子。”这是我的版本。
当然,话是这么说,我们冒险者联盟自然还是偏向于精灵一族,从来只有听到冒险者杀小矮人升级,可没听说过哪个冒险者敢杀精灵升级的,虽然彼此处于冷战之中,但是这一点微妙的默契还是有的,毕竟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将地狱势力赶出暗黑大陆。
“听说精灵一族经常跑到库拉斯特里采购必需品,不过她们总是藏头露尾,神秘兮兮的,很难发现。”菲尼克斯眨巴着嘴巴,颇有些遗憾的样子,然后再加上一句。
“就是不小心暴露了,跑去一看,也是都是些男精灵,偏偏还长得比我帅,真tm晦气!!”
听到这里,我毫不犹豫的送了菲尼克斯一记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