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巧破奇局何所幸(二)拜谢(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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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慕华又指向一个儒生,说道:“我苟三师哥单名一个‘读’字,性好读书,诸子百家,无所不窥,是一位极有学问的宿儒。 ”
东方不败踱着步子,走了过去,上下打量了那儒生一番,随即问道:“不知苟三哥使什么兵刃?哪路武功?”
苟读行了一礼,答曰:“我的第一件兵刃是一部,要以圣人之言来感化对方,而我的武功么,自然也是来自了。”
东方不败笑道:“呵呵,那你与‘江南四友’老三秃笔翁就有些不同了。他一生痴迷于书法,因此使的兵刃是一杆精钢所铸的判官笔,笔头上缚有一束蘸过墨的羊毛,所蘸之墨,乃以特异药材煎熬而成,着人肌肤后墨痕深印,数年内水洗不脱,刀刮不去。”
“武林好手和‘江南四友’对敌,最感头痛的对手便是这秃笔翁,一不小心,便给他在脸上画个圆圈,打个交叉,甚或是写上一两个字,那便好几年见不得人,宁可给人砍上一刀,断去一臂,也胜于给他在脸上涂抹。”
“他的武功乃是一套笔法,叫做,是从颜真卿所书诗帖中变化出来的。一共二十三字,每字三招至十六招不等,正所谓:‘裴将军!大君制**。猛将清九垓。战马若龙虎,腾陵何壮哉!’”
薛慕华闻言,指着另一位使判官笔的书生道:“说到以判官笔为兵刃的武林人士,就不得不提我这位四师哥了。他雅擅丹青,山水人物,翎毛花卉,并皆精巧。他姓吴。拜入师门之前,在大宋朝廷做过领军将军之职,因此大家便叫他吴领军。”
东方不败拱手道:“那‘江南四友’老四丹青生。自称第一好酒,第二好画,第三好剑,与四哥一样沉醉绘画之道。对敌时手上使的却是一把宝剑。”
吴领军回礼道:“依阁下之言。那位丹青生倒有九分合我的脾气,有幸的话,在下真心愿意与他一道饮酒作画。”
薛慕华接着说:“在下排行第五,学的是一门医术,江湖上总算薄有微名,还没忘了我师父所授的功夫。”
东方不败本想赞一句“早就领教过了”,但唯恐被人问及聚贤庄大战一事,只好把话吞了回去。
但闻薛慕华指着早先在客店里扮演跑堂的和买酒的那两人说:“六师弟冯阿三。本来是木匠出身。他在投入师门之前,已是一位巧匠。后来再从家师学艺,更是巧上加巧。七师妹姓石,闺名叫做清风,精于莳花,天下的奇花异卉,一经她的培植,无不欣欣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