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一章 我恨我爱上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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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德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也加入杨林他们一桌。有美女相伴,男人喝起酒来总是很爽快,更何况是钟楚虹和妮可基德曼这两个各具特点,代表着东西方两种不同品味风格的绝代佳人?
杨林酒量一向不错,但是总是容易喝醉。每到半醉半醒之际,总是很放得开,玩得很嗨。这就是他的性格,颇有点两个极端,可以安静的坐在家里看书看一整天,也可以在酒吧喝酒跳舞到天亮;可以随意微笑的在街上溜达,也可以疯魔一样不眠不休扑在工作上。
酒喝到位,杨林的外套早已经不知丢到哪里,撸胳膊挽袖和汤姆克鲁斯拼酒。汤姆克鲁斯也没好到哪里去,两个人面红耳赤大呼小叫,酒到杯干互不相让,看得钟楚虹和妮可基德曼膛目结舌,哪里有一点大导演和大明星的风度?
乐队正在旁边演奏迈克尔天王的经典神曲《billiejean》,杨林嫌不过瘾,就大喊道:“换一个嗨一点的!”
“嗨”这个词很早就有,但是现在还不是代表一种境界的意思,乐队茫然不知,杨林无奈道:“换一个猛一点的。”这回乐队懂了“光光荡荡”的敲起架子鼓,节奏明显加快。
“嘿,杨,听说你很会写歌,不如现在就给我们写一个怎么样?”妮可基德曼微笑着提议。
汤姆克鲁斯和基德大叫:“哇,杨你太厉害了。还会作曲?”
布拉德皮特满眼都是小星星,崇拜的不行:“您太有才了!”
钟楚虹秀眉一蹙,狐疑的看了妮可基德曼一眼:这个洋妞儿刚刚和杨林认识。这么就知道杨林会作曲的事情?有古怪,钟楚虹不由又看了杨林一眼,心里暗恨:这两个奸.夫.淫.妇莫非早有奸.情,只是在我眼前做戏?越想越有这种可能,否则就无法解释妮可基德曼知道杨林会捉去这件事。好哇,你个混球,风流潇洒都风流到美国来了?等晚上要你好看!可是随即又想到只怕自己不是杨林的对手。万一惹恼了这个家伙,一顿“军棍”下来,可是有点吃不消!
杨林此刻酒兴正高。隐隐有些〖兴〗奋,根本没有注意到妮可基德曼怎么会知道他会作曲的这件事。不就是作曲吗?这个哥们绝对拿手。他干脆脱掉衬衣,光着膀子到处寻找纸和笔。
猛然间看到杨林赤.身裸.体,妮可基德曼有些害羞的红了俏脸。却没有躲开目光。不知为什么。那一身并不壮硕却异常匀称结实的肌肉很是耐看,似乎就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每一块肌肉都是那没结实,每一个线条都是那么流畅。尤其是那个肩膀上的古怪纹身,给他秀气的气质平添了几分野性,更加的性感。妮可基德曼看过不少男人,可是此刻却芳心猛跳,有点痴迷汤姆克鲁斯的目光始终就没有离开妮可基德曼超过三秒。此事见到妮可基德曼的目光有些发呆,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心里就暗叫一声:不好!难道这个美得像个天使的女孩,居然看上了杨林?汤姆克鲁斯不由得着急起来,他虽然自负相貌身材都不差,可是跟杨林一比,好像也没有多少优势。人家杨林年青,也很英俊,尤其是他那种阳光一般的笑容很容易得到别人的好感,自己不就是很爱看他的笑容吗?男人都这样,女人估计更不用说了。而且人家还是导演,在看身材汤姆克鲁斯对于自己身上细皮嫩肉的形象顿时没了底气。怎么办?汤姆克鲁斯急得团团转。
见杨林到处找笔找不到,妮可基德曼从包包里拿出自己的眉笔和一摞面巾纸,娇笑着递给杨林:“用这个吧。”
杨林哈哈一笑:“宝贝,你实在是太可爱了!”就伸手从妮可基德曼的手上接过纸巾和眉笔,两人的手不可避免的碰触了一下,杨林若无其事,妮可基德曼的俏脸却突然染上两朵红云,在她白皙的肌肤上分外的明显。
汤姆克鲁斯心中警铃大作。
金丝lì的眼光也很毒,暗道这个傻丫头不会是玩美人计吧?
杨林皱着眉毛想了想“剽窃”谁呢?只是停顿了一会儿,就拿着眉笔在面巾纸上写起来,中间几乎都没有怎么停顿,足足写了三张面巾纸,才还给妮可基德曼眉笔,拿着写好的曲子来到乐队哪里,挥手制止了他们的演奏。
“喂,不会是以前就写好的,现在拿出来应景吧?”金丝lì有点怀疑,看上去不像是现在创作啊,哪里有这么轻松的?
妮可基德曼笑眯眯的看着那个**着的身影,没有说话。心里却在想:有什么关系呢?在香港这个男人的传说可是传遍大街小巷,就算不是现场创作,也一定是原创。看来黛茜说的没错,这个能人真的很不一般,如果能抓住他的心,那么对我就会有很大的好处。可是要怎么做才能抓住他的心呢?难道真的要向黛茜说的妮可基德曼咬了咬诱人的红唇,心里乱成一团。
“嘿,丈夫们女士们。”杨林拿起麦克风,把乐队的主唱赶到一边喝酒:“今天是我们的《人鬼情未了》杀青的日子,我要感谢你们这一段时间的帮助,虽然我有给你们发薪水。”大家响起一阵哄笑声。
杨林继续说道:“一首《我恨我爱上你》,IHateMyselfForLovingYou,希望大家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