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节 融资(十九)(2 / 2)
二人出了会议室被刘翔一顿批驳之后关系似乎亲密了不少。楚河苦笑道:“这草案可给批惨了!我说了不该说得话!”“哪里你说得不过些技术手段存而不用就是了。”周围说“咱们晚上还是先讨论讨论怎么修改方案。刚才具体的融资方案也没来得及说这会还有时间你来讲讲大概的想法吧。”
“方案是这样的我计划是一个月内筹款三十万即有债券也有股票……”
楚河回到招待所的时候出了一口气。今天的路演虽然不太成功但是至少明白了周围和刘翔的思路。晚上和周围的谈话里对方对他的融资方案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既然如此无论最终方案为何都很有可能以他的方案为基础。虽说自己的意图并不在于南洋公司但是这个“成绩”在手对自己未来的“进步”是一个极好的助力。
现在虽说心里难免会有疙瘩至少自己和南洋公司形成了初步的合作关系--这可比一拍两散势不两立来得强多了。
从周围那里出来的时候周围还给了他一份文件请他就“南洋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一下“设计”。
说来这对金融民工来说一点也不难凭周围的资格更是手到擒来。他一本正经的交给自己当然要“示好”的意思。自己呢也自然要好好的展现一番能力才行。
然而当楚河吃过晚饭打开周围交给他的文件袋之后他才意识到这事没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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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这些资料后他有些摸不着头脑怪不得周围搞了这么久都还在研究股权架构元老院的指示也太含糊了让人很难搞清楚元老院的意图。
就比如说元老院文件中的关键指示“原东南亚公司所有之财产全部作为对新公司进行注资按照股权分配国有股51%元老院5%元老个人持股15%余下的39%股份将用以新成立的“东南亚开发有限公司”其股份将以该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募集的形式进行发售。在具体持股上所谓国有股51%就是将原来的东南亚公司的国有股部分划拨到了南洋公司。”且不说股权总和搞成了110%这个指示的其它部分也让他费解了很久。
元老院大概是忘了原东南亚公司有49%的股份是收编的海盗集团的?东南亚公司资产转移了国有股划走了这49%的股份怎么处理?周围给他的财报上说这49%的股票股本接近53万元其中刘香一个人就有15万这53万股本要是注入新的南洋公司要么刘香一个人的股份和元老院集体差不多要么南洋公司的估值得拉到天上去。
这咋弄?楚河挠着头沉思着想来想去干脆新成立个东南亚航运公司把这部分海盗股划到这个东南亚航运里去再让南洋公司虚拟注入点资金持有东南亚航运公司的大部分股份把它变成南洋公司的控股空壳子公司。
作为南洋公司的子公司东南亚航运的利润自然还是元老院说了算到时候按照旧例照给海盗们发股息就完了。海盗们拿的是东南亚航运的股票但是在南洋公司上班反正这些老海盗既看不懂财报也不敢滋屁将来也方便利用子公司虚增些关联交易什么的。这样一来海盗集团的持股就和南洋股份不是一回事也搭不了这次ipo的便车了。
解决了海盗集团持股剩下的部分更令人费解。国有股51%元老院5%?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前者是国有资产后者是内帑?元老院倒是挺会立牌坊。
还有办公厅给的文件说“第一批销售的股票银元券1元1股一共10万股”。这指的是给元老院个人销售的那5%?这股票面值、占比都定了还估什么值?元老院的意思不就是南洋公司估值200万元总股本200万股一股一元吗?嗯……这倒是也行省的他再去编一个估值这万一编高了搞一个**石油事件出来其它元老也骂不到他头上。
最后这句“余下的39%股份将用以新成立的“东南亚开发有限公司”其股份将以该公司的名义采用公开募集的形式进行发售。”是最让人困惑的。首先这个东南亚开发公司是南洋公司对外公开募股的马甲?还是和南洋公司不同的另一个公司?这两个公司的关系如何?
楚河把这段话反复读了几遍要是东南亚开发只是南洋公司的马甲倒是好理解相当于把南洋公司39%股份卖给土著东南亚开发是对外的名义可以理解为股票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