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出游(2 / 2)
小厮万禄奔上前,搬来小杌子给女孩们踩脚,斯晏扶着女孩们一个一个地上了马车,又让以琛先行上车,最后自己才跳上去。女孩们兴致极高,也不理会斯晏的抱怨,坐在车上还不忘继续讨论。
斯晏被晾在一旁,见女孩们完全没打算理睬他,闷得一肚子气,向以琛抱怨:“瞧瞧她们的样子,跟出了笼的鸟儿似的,也不知道感谢一下,反倒把我们这两个大老爷们都忘在脑后了。”以琛摇头,摊手表示无奈。
“我们小娘子的话,你们大老爷们能知道什么?”绾华哂笑。
“就是,就是,我们娘子又不比你们,什么时候想出来就出来,自然有好多事要讨论。对吧,五妹妹?”燕绥碰了一下韶华的手肘,冲她眨了眨眼。
韶华还沉醉在幻想中,被燕绥撞了一下才回神,一头雾水,看着四双眼睛都望向自己,只好点头。
“你别拉五娘下水,她是我们家最乖巧的娘子,不和你一般见识。”斯晏斜睨着燕绥。
“三姐姐,你瞧四哥哥说的。”燕绥立刻转移阵地,向绾华求救。
“四郎,嗯?”绾华也极配合地高扬起脸,俯视斯晏立刻变讨好的脸。
“三姐姐,五娘是乖巧,你是咱们家最贤淑端方的。”因比绾华晚了几日出生,无端低了一个排行,斯晏心里没少犯嘀咕。
看斯晏翻书般神速的变脸,还装模作样的扮鬼脸,把两个女孩逗得哈哈大笑,倒在一起笑得花枝招展。韶华也跟着一旁笑,但不像燕绥、绾华跟斯晏那么熟,所以笑得比较矜持。
而这一幕落在以琛眼里却是另外一回事。
比起绾华只能在纸上谈兵,斯晏完全就是轻车熟路,闭着眼睛也能逛完整个京城。无论是哪家酒楼的酱肘子最好吃,还是哪家水粉店的胭脂最受欢迎,斯晏几乎是信手拈来,无所不知。斯晏极为享受女孩们投来崇敬而激动的目光,带着她们逛遍各种酒楼茶馆、水粉铺、首饰店、香料居,几乎是满载而归。
每每看着斯晏潇洒阔气地给店家写欠条,然后让万禄打包东西走人,韶华不禁感叹,若是李家全是斯晏这种阔手子弟,只怕金山也会吃空。
以琛不是金主,但是看着斯晏这般大手大脚,不免也有些傻眼。
斯晏全然不觉,反正不是他出钱,回头自然有账房帮他垫付。况且,今日出游,买的也不尽然是自己的礼物。有给刘氏的黑檀佛珠、凌氏的福寿扁簪,还有女孩们的脂粉头花,林林总总花了上百两银子。
“五妹妹怎么不买东西,是没挑中喜欢的吗?”以琛见绾华和燕绥在挑选首饰时,韶华虽兴致勃勃的跟在一旁,自己却从不挑选。从珠花店里出来时,除了被燕绥硬塞了一根南山玛瑙流苏簪,什么都没有买。
韶华正要回答,燕绥接过话,“五妹妹不是要紫毫笔吗,刚刚不是才路过一个笔墨店,不如回去挑一个吧。”
燕绥的话引起斯晏的好奇,他回头看了韶华一眼,“家里不是有笔吗?”紫毫笔可不便宜啊,他都没买过。
燕绥对斯晏的话不以为意,“四哥哥懂什么,缡纭夫人的云卷体必须要用紫毫笔才能写出来。你们没瞧着,五妹妹写的云卷体可漂亮了,连我们先生看了眼睛都发亮。”
“你会写云卷体?当今习得这种字体的人可不超过十个。”这回两个少年都惊呆了,声量也不由得提高了继几许,引起旁人侧目。
无怪他们大惊小怪,主要是练习的成本太高了,必须要用紫毫笔才能练成。
燕绥和绾华只知这种书体极少见,但没想到竟然会少到这种程度,看向韶华的目光也不由得变得崇敬复杂了。
“只是凑巧学会的,不紧要的……你们别这么看我,我以后不写就是了。”韶华连忙摇头摆手,她当时学习云卷体时,也是偶然在家中拾获了一个孤本,觉得上面的字漂亮才跟着练。后来抄书多了,字体也变得越来越娴熟了,当她母亲意外发现她会写云卷体,还特别告诉过她,没得别显摆,省得招人耳目。若不是当初了讨容嬷嬷开心,她都好久没写了。
“五妹妹,这是好事啊,要知道云卷体不是一般人能学得来的。”以琛感叹,“听说云卷体非紫毫不可,其气质潇洒飞扬,不是随便就能练出来的。回头还请五妹妹写一幅字,让我好生珍藏起来。”
“我也要!”燕绥也跟着附和。
“听者有份!”斯晏也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绾华伸手搭在韶华肩上,望着她,笑着点了点头。
韶华心里哀嚎:果然不能显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