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投名状(2 / 2)
听了沈天龙的话以后,李国东呆呆的在那楞了半天,然后狠狠的吸了一大口烟,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拍着沈天龙的肩膀。
“好小子,好小子,我果然没有看错你,你果然是一个人才!是个人才!”李国东笑的很苦涩,但是笑容却很真诚。
这的确却是李国东的真心话。
因为沈天龙这一句看似毫不相关的话,却刚好击中了问题的关键。
李国东其实一直都认为沈天龙是一个人才,而通过沈天龙的问话,李国东更加确定了这一点,沈天龙不但是一个人才,而且是一个难得的人才。
李国东要求沈天龙拿的其实不是钱,而是投名状,进入刑警队的投名状!
这就好像水浒传里林冲雪夜上梁山,但是梁山上的扛把子王伦却要求林冲三日内拿着一颗人头来入伙,人头就是林冲的投名状!只有杀了人,犯了死罪,你才能安心的在梁山上做土匪。
这就好像是黑道中人,几个人如果蓄意去杀人,一定每个人都会向被害人要害上要捅上几刀,这也是投名状。大家都动手了,要活一起活,要死一起死。谁也别想着立功赎罪。
而李国东身为刑警队长,自然不可能玩黑道那一套,他是用钱来拴住沈天龙,沈天龙收了他的黑钱,那就是他李国东的人,就只能跟着李国东一条道走到黑。因为俩人已经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沈天龙并不是李国东跟李援朝博弈的筹码,毕竟沈天龙还没到那个层次,但是沈天龙却是李国东最看重的后起之秀,他绝不能让这样一个可造之材将来被李援朝所用。
你跟我一条心,我就好好栽培你;你不跟我一条心,我就不让你有发光的机会!
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牺牲了一个沈天龙,这也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李国东已经下了狠心!
沈天龙静静的看着李国东,主动伸出手去,握住了李国东的手:“李队,谢谢你对我如此看重。钱我是不会要的,因为这违背了我的原则。不过虽然我不要钱,你到也不用担心,钱的事只有你知我知,绝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同时,我也谢谢你对我的看重。被人承认的感觉,真好!”顿了顿,沈天龙又强调了一句“真心话”
是的,李国东拿出自己受贿的钱分给自己,那分明就是要把自己跟他绑在一块,以李国东的身份跟地位,他有必要用这样的手段拉一个小小的基层干警吗?
可是李国东就还真这么做了,沈天龙知道,其实李国东心里已经是承认了自己。但是既然承认了自己,直接让自己进刑警队就好了,为啥还要拿钱来收买自己?难道李国东认为自己进入刑警队之后会变心?会倒向李援朝的一边?
这些问题萦绕在沈天龙的脑袋中挥之不去。
“真的不要?”李国东又追问了一句沈天龙。
“恩,我不要!”沈天龙郑重的点了点头。
“呵呵,那你走吧,或许将来你依然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我能压得住你一时,毕竟压不住你一世。”李国东拍打着沈天龙的肩膀说道。
虽然沈天龙拒绝了自己,李国东还是很有风度的鼓励了一句沈天龙!.
虽然俩人的谈判没有成功,但是用高端点的话来讲,那就是“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谁又能肯定将来不会发生什么变化呢?
用俗话来讲,“买卖不成仁义在”,纵然没有收服沈天龙,但李国东从警二十多年,早已世事洞明,自然会把事情做得收放自如。
沈天龙依言走出了李国东的办公室,关门的时候特意按照李国东的吩咐把办公室的门锁上了。
李国东坐在办公桌前一根接一根的抽着烟,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