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左一刀 右一刀(2 / 2)
要么就不做,要做就得做大做强,甚至为了自己的信念,二回子还特意请农村老师给自己写了一副“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的对联挂在租书店的门外。
而二回子所谓的把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也就是要收购红旗市的同类产业—租书摊。
拿着红旗市的地图逛了几天街,仔细的研究了一下红旗市文化产业的分布情况,二回子就动手了。
杨二郎轻易不动手,一动手就没轻的,纠结了一批两劳释放人员,二回子一群人拿着铁棍砍刀,以风卷残云之势瞬间就席卷了红旗市七八个租书摊。
租书摊的摊主都是小本经营的生意人,谁敢惹这帮杀气腾腾的家伙啊?要知道这些人可都是从刚从监狱里面出来的重刑犯,真要是把这帮人惹恼了,当街砍死自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摊主们在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极不情愿的跟二回子签订了铺面转让合同。
而在这时候沈天龙已经升任了红旗市刑警队的副队长,本来这样的案子分局处理处理也就行了,可是二回子不知道怎么搞的,跟市分局的警察们貌似关系处的还不错。书店老板们报案以后,分局的警察只是象征性的训斥了二回子几句就完事了,万般无奈之下,受了欺负的书店老板们只好再次来到市局报案。
二回子做这样的事不是一次两次了,沈天龙也是早有耳闻,接到报案以后沈天龙二话不说,直接就把二回子抓起来,蹲了拘留。
在二回子蹲拘留的这段时间,沈天龙又仔细的对整个案件进行了调查,调查以后沈天龙却惊讶的发现,二回子在收购书店这件事上,看似横行霸道,纵横无忌,实际上做的却很有水平。
首先,二回子在收购的过程中虽然使用了暴力,但最多也就是抽对方几个嘴巴子,踹对方几脚而已。这帮人虽然去的时候拿了刀枪棍棒等凶器,但是在打架过程中根本就没用。
其次,二回子虽然在武力上比其他的书店老板们强的太多,但是收购的时候他确实给钱了,虽然二回子给的价格比较低,但在商业上也算是在合理范围之内,不存在强买强卖的嫌疑。
整个事情二回子虽然闹的凶,但说到底也算不得什么大罪,根本够不上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为了让二回子长点心,收敛收敛,沈天龙愣是把二回子关了足足两个月才放了出来。
当年为了这事,陆炎还曾经以滥用职权的嫌疑扣罚过沈天龙的工资。
所谓吃一件长一智,二回子出来以后,仔细的分析了一下,也觉得自己之前的收购计划太鲁莽了。
毕竟现在是在市里,不是在煤矿。煤矿那帮人挨了打肯定不会报案,而是要自己打回来,可市里这帮怂人却动不动就报案,风格跟煤矿上的人不一样。想明白这事以后,二回子眼珠一转又有了一个好主意。
某天中午,天气极为炎热,二回子光着膀子,露出了身上横七竖八的刀疤,拖拉着一双破旧的拖鞋,牵着一条狗,溜溜达达的就来到了一个黄金地段的租书摊门前。
到达目的地以后,二回子从随身携带的尼龙丝袋子里拿出了小马扎,磨刀石,菜刀,坐在人家书店门口就开始磨刀。
菜刀在磨石是刺啦刺啦的响,把书店老板吓的心惊肉跳。而磨完刀以后,二回子用绳子把牵着的狗捆起来,在人家书店门前就开始杀狗。
吃狗肉在东北地区算是个习俗,所以杀狗的事情并不罕见。通常人家别人杀狗是用一根绳子把狗挂在树上,把狗勒死以后才开始给狗开膛破肚。
但人家二回子杀狗却跟别人完全不一样。
残暴!血腥!毫无人性!这就是二回子杀狗的方式!
拿着雪亮的菜刀,二回子出手如电,没命的砍在狗的身上,左一刀,右一刀,一刀一刀又一刀。
一套五虎断门刀过后,整条狗被二回子砍成了一个拖布条子,但却依然没有死。行之将死的野狗躺在血泊之中,流着泪看着二回子,但二回子却冷笑连连。
“草,你瞅我干啥,勒死也是死,砍死也是死,何必纠结与过程呢?”二回子念念有词,跟狗还讲起了哲学。
跟狗盘道的时候,二回子的脸上,身上也全是血,狗血!整个人杀气腾腾,跟个杀神似得。
这回没用二回子开口,书店老板乖乖的自己主动过来,跟二回子就谈妥了收购书店的事宜。
从此以后红旗市所有书店老板都知道二回子是个没人性的疯子!而二回子在收购书店的过程中,更是所向披靡,无往而不利!直到他遇到了沈天龙,二回子这种疯狂的产业并购脚步才算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