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廉政(2 / 2)
“既然大家都不反对,那耶波就是掸邦廉政公署第一任署长了。不过,我们的国情不同,所以这廉政公署也应该有些不同,我提议耶波除了这一署长职位外,还兼任掸邦宪兵大队的队长。呵呵,没办法呀,我们是军政府政权,下面那些能犯错误的手下谁没有几个兵,这廉政公署手上要是没点权力的话,别说一个人都请不到公署里面去喝咖啡,只怕他们自己的安全都得不到保障。当然了,我我说的是下面那些手上没几个权力却又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小角色,我相信在座的各位绝对不会有被耶波请去那一天的……”
别说让耶波兼任宪兵大队的队长,就是让他担任掸邦的土皇帝,现在众人也不可能提什么意见,只希望唐宋这小子的独角戏赶快唱结束,然后大家再慢慢较量。
唐宋自然没有唱独角戏的任何尴尬,而且,他还准备慢慢唱下去,唱到这些家伙自动投降,如果不识趣的话,那就继续搞……喝了口茶,唐宋淡淡一笑,继续说道:
“呵呵,前面说了,国情的不同,我们廉政公署也应该有所不同,反正这会儿还有点时间,不如我给大家介绍几点不一样的地方,让大家心中也有点数,以后开展工作也有点把握。这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鼓励投案自首,而且凡是投案自首的都既往不咎,毕竟,掸邦以前的情况我们都清楚,不可能拿后面的法律去追究之前的错误。当然,既往不咎也是有条件的,不可能杀人的也一点事情都没有,这无论在哪个地方都说不过去,我们不能寒了老百姓的心,要不然终有一天我们会被这些百姓给推翻的。所以,凡是投案自首,但又情节严重民愤极大的,廉政公署将会推出一项赎罪制度,以经济手段去弥补自己的过错。比如说,如果谁杀人了,但如果给被害者家属的补偿能够让他们不再怨恨的话,那我们就可以不予追究。人死不能复生啊,就算再死一个人又能挽回家属的伤痛吗?还不如给点实质的东西补偿一下。当然,如果这样被害者家属还不放弃追究的话,那就不好意思了,一切以法律来说话,不过因为有自首情节,所以可以减轻刑法,也就是说,无论怎样,自首的都不会有死刑的判决。嗯……大家以为这条如何?呵呵,我觉得还不错,充分考虑了人性以及掸邦的实际情况……”
唐宋倒是想一切都以法律为准绳的,不过那样一来的话,估计这掸族凡是军官都应该枪毙,便是普通士兵,大概也有不少够上枪毙标准的。所以,他还是稍稍缓和了一下,而且这条制度他也是借鉴了国内某个省份的先例,且不说效果如何,但先试试看也不是坏事。
这个条例出来,倒让大部分人心下一缓,如果廉政公署真跟香港那个一样,那估计他们只能跟唐宋鱼死网破了,但投案自首就能既往不咎,而且就算杀人了都能花点钱来解决,那杀伤力就不是那么大了。对他们来说,花钱就能解决的那都不是事。至于被害者家属会不会答应补偿不予追究,这对他们来说那就更加不是问题了。人命不值钱的社会,能有点补偿那就行了,还想怎样?真给脸不要脸的话直接满门抄斩,只要做的滴水不漏,谁又能把他们怎样?
其实,这些老头子们还是错了,真要跟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样,对他们来说反倒是好事了。香港没有死刑啊,缅甸可不一样,动不动就是死刑,以前这些法律对这些高官们当然没有任何威胁,但这律法到了唐宋手上,嘿嘿,那还不是想谁死就死?以他们平日的所作所为,简直就是百死不足以赎一罪啊。
当然了,无论投案自首也好,还是这个赎罪制度也好,在他们想来那是用不到他们头上的——以他们的身份地位如果也这样做了,那除了回老家还能干什么?向唐宋服软,面子底子都丢了,那还能带兵吗?但是这制度也不能就说不好,可以将下面那些低层军官的手脚洗干净了,而且也可以进一步笼络那些低层军官的心。想想看,这东西是唐宋搞出来的,无论怎样都是唐宋去得罪人,那自然是他们得人心了,一旦低层军官拥护他们,那唐宋拿什么再跟他们斗?总有一天,他们会让唐某人成为孤家寡人的光杆司令。
只是,事情真能如他们所想吗?
“至于这些主动交代问题的既往不咎者,只要没有人命官司缠身,那就可以继续担任掸邦军政府公职,而凡是有人命在手的,那无论如何都不适合再担任政府职务了,一律开革公职。不管被害者家属谅不谅解,杀了人还想当官,走遍天下都没这个道理啊,再说普通老百姓们知道了,又会怎么看我们政府?当然,无论怎样,给政府做了多少年的工作,就算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所以这些开革公职者也不会被白身赶出去,他们将会获得一笔离职补偿金。至于离职补偿金的来源以及标准,这里我就不多说了,等廉政公署真正建立起来的时候再予以公布,呵呵,这是耶波通知的工作范围,我可不想抢了他的饭碗……”
说着间,唐宋忽然话风一转,厉声道:
“至于犯下大错却又不主动交代问题的,无论是谁,等待他们的只有法律的严惩!”
这话杀气腾腾的,所有人听了都不禁打了个寒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