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章 古风粤语歌求月票)(2 / 2)
再挥手,还是没声音!
叶锋不知道的是他刚刚那几句诗词真心把后台的几个人给震住了,倒不是这诗词多么了不起,实在是几人都没有想到叶锋可以做出这种水准的诗词,最关键的是,这诗词还那么特和笑傲江湖之意。
“李民浩哥,赶紧放音乐了。”
直到欧宝儿的声音从耳机中响起,李民浩才回过神来,他抬起头,正好与三位嘉宾的目光撞在了一起,几人都看出了彼此眼睛的惊异之色,今天叶锋,实在给他们带来太多想不到了。
刘琨对着李民浩摆了摆手:“快放音乐吧,我真的有些迫不及待的想听听这首为而作的歌曲到底什么样了。”
与刘琨有相同心思的还有外面的数万观众,他们大多看过,现在听到叶锋的诗句,只觉没有比这几句诗更适合的了,按照叶锋所说,一部精彩的小说就应该配上一首难忘的歌曲,最好再加上几句应景的诗句,那么诗词有了,歌曲呢?观众们的心里,都升起浓浓的期待。
就在此时,一阵古筝与竹笛相互配合的前奏音乐响起,一阵古筝连响,一声竹笛急鸣,古筝响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笛声鸣时如黄莺出谷,两者相互配合,婉转动听,声色悠扬,那种与现代乐器风格完全不同的古典乐器的风格一下就抓住了无数观众的心脏,给他们一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曲子,很妙,非常妙。”刘琨半眯着眼睛,脸上露出享受的表情,他虽然现在唱流行歌曲,但过去学的却是古典音乐,家里的长辈更是此中高手,是以对这种古典华夏风音乐极其钟爱。
“想不到,真是想不到,若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我绝对不会相信这种风格的曲子会出自一个少年之手,现在我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是真的有天才呢。”詹子玉虽然没有刘琨那么专业,但品鉴优劣还是难不倒他的,更何况这曲子其实都不需要去如何辨别,只是那听觉感受,就足以说明一切。
“生不逢时,现在不是这种歌曲的天下了。”周世强只能满口酸气的吐槽一下,根本挑不出什么毛病。
片刻的功夫,琴音一转,由急促转为轻快,每一个音符仿佛都跳动在听众们的心间。
前奏进行到这时,观众们已经完全兴奋起来,是什么?武侠小说!这种小说就该配上这样充满古风的歌曲,不然弄架子顿电吉他一顿乱敲,哪里还有笑傲江湖的意境。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与先前唱时完全不同,此时叶锋的嗓音低沉豪迈,旷达悠远,普通的观众听了只觉得这歌声充满了古风的潇洒,令人忍不住陶醉其中,然而听在三位大腕嘉宾耳中,却令他们脸上微微色变,这时两种完全不同的唱腔,两者之间差距居大,他们没想到叶锋竟然可以转换的如此游刃有余。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记多娇,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
这首歌与时下流行的歌曲完全不同,不过观众们却听的很满意,不少人都随着歌声而轻轻摇摆着身体,只感觉这就是那笑傲江湖,这就应该是笑傲江湖。
看着观众们的反应,叶锋也不由松了一口气,实际上唱这首歌是有些冒险的,毕竟这首歌的时代背景有些老旧,很多观众也可能不喜欢这个类型的歌曲,能取得这样的效果,可以说是取了巧的,若是没有而直接唱这首歌,那很有可能会扑街,不过有了情况就完全不同的,观众们的期待方向发生了变化,由原本的期待一首经典流行歌曲变成了期待一首能够表达笑傲江湖意境的古风歌曲,而这首刚好满足了观众们的期待,这才有了这场意外的成功。
唱完整首,叶锋在无数观众的掌声之后走下了舞台,对他来说,这一次演唱会收获到了巨大的成功,向明星之路迈开了坚实的一步,等到影响力扩大开来,他就会成为一个被公众所承认的真正歌手,而不是一个刚刚出道稍有才华的少年。
前者和后者差距极大,前者算是正式迈入音乐圈,而后者只能算在音乐圈的边缘打转,一步之差,却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
演唱会最终以落幕,无论是欧宝儿三女还是李民浩,都深深地为将这首经典好歌留在最后压场而庆幸,如果没有这首歌压场,那恐怕很多观众都要只记得叶锋不记得ory了。
“下次再也不邀请你参加演唱会了,实在太危险了。”
演唱会结束之后,欧宝儿等人拉着叶锋抱怨,她们是真的有些害怕了,让叶锋参加她们的个人演唱会,那感觉就像狐狸邀请了老虎一起参加晚宴,一个不小心,狐狸就会被老虎一口吃掉。
对于三女的抱怨,叶锋表示很无辜,他已经非常克制了,不然第二首歌唱一个,直接就能把这场演唱会办成自己的演唱会了。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