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第212章 好看的东西未必要拥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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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杜若就知道S市有一条街,是大多学生族望尘莫及,却又几多祈盼的地方。
明明知道自己买不起,可又忍不住在周末没课的时候,站在那条被奢侈、豪华铺就的长街上,望着行走其间穿着非常时毛、前卫的男人和女人们,站在光洁如镜的商品橱窗前,一边享受着视觉盛宴,一边嘴角含笑落落大方的轻抬食指和中指,递过一片不过几毫米的卡片,就可以轻易享受那些能引领时尚前沿的服装,手表,腰带,甚至是床品带给自己的优越感,然后扭臀摆胯的时,总会一边恨恨的咬牙切齿,赌咒发誓,将来有一天,自己一定也会享受一次疯狂购物的乐趣。
杜若记忆里把这话撂的最狠的,就是米米了,那会儿,她拿着一把扫地条帚站在宿舍的过道里,单手扶着上铺的铁栏杆,咬牙切齿的模样就像是谁欠了她八百万似的,挥舞着扫地条帚大声的喧告着,“总有一天,我要开着豪车,戴着名表,连什么信用卡,现金卡都不用带,就能把那条街上的奢侈品一扫而光。”
那会儿,武静总会翻着白眼上前摸摸她脑袋有没有发烧,在确认温度正常的时候,拿着笔在张白纸上写下两个字——欠条。
有钱有势有背景的,那叫签字,像她们这样没钱没势没背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大学生们,就只能是欠条。
当然,还要看人家赏不赏你这个脸,给不给你这个机会。
那里的纸醉金迷和风姿绰约的华贵气质对现状的我们更多的意义是——嘲笑。
武静总是直白的一针见血。
向敏晴会好一些,上前温婉的给米米一个拥抱,然后在轻拍她背部的时候会说,“什么时候想这么干,提前打声招呼,我把自己看上的列个单子给你,方便你尽情的挥霍你的个人信誉。”
那会儿,她在干吗?
杜若嘴角轻咧,在笑吧,因为觉得二十来岁的女孩们都是爱做梦的年纪,手捧着言情小说都能把自己想像成剧中的女主角,随着剧中的悲喜而感知着人物的命运,甚至在不平处恨不得去把那作者拉出来暴打一顿,为的就是让爱情的道路上少些摩擦,多些温暖。
“嫂子,嫂子,你怎么了,我说话你怎么都不理啊?”莫依岚噼里啪啦说了一通这条街的好处,可是没得到一句回音,等再停下脚步看向身旁的时候,差点没吓的她大叫一声,什么时候人没跟上来?
还好回头的时候,看到杜若站在街头往她这个方向看着,便一路小跑着找了回来,心下还奇怪,她嫂子这是什么情况,不会又要打退堂鼓了吧?
她可没忘记刚才是用了怎样的诱骗手段才把杜若从家里骗到这来儿,哎,她真不知道她哥用了多大的魔力,能把她嫂子迷的这么神魂颠倒,一毛不拔还能死心塌地,连花钱买个衣服还得算计了再算计。
都说夫妻两个是互补的,这辈子有缘成为夫妻,是因为上帝在造人的时候,总会把你所欠缺的弥补在你的另一半身上,所以大千世界,茫茫人海,形形色色的各色男女,只有找到了,才会执起对方的手相约一世。
莫依岚从小到大就认为,莫骄阳这样的男人身上最大的优点就是不会花钱,所以从小到大,莫骄阳的零花钱大多是被她祸害了。
可是她也很自觉,如今大了,早就会自己赚钱了,家里的长辈也给她零花钱,所以,她早就不祸害莫骄阳的零花钱了。
不过她一直非常希望莫骄阳的生活中再出现这么一个可以祸害他的人,不然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都只会攒钱,不会花钱,莫依岚是无法想像那种日子要怎么过的。
所以,这一刻,她深深的觉得自己的任务艰巨,以前是没有机会培养杜若成为购物狂人,如今可算是恰逢其会,天时地利人和啊,此时不出手,更待何时。
只是这会儿,一边把手在杜若的眼前晃着,一边无力的想着,能看到这么多环球超级品牌而不露半分颜色的女人,她,真的能改造好吗?
因为昨天晚上的事儿,杜若的情绪还有些没调理好,所以这会儿想起了旧事儿,便有着格外的感伤。
只是看着眼前那双狂挥乱舞的手掌时,晃的她眼睛都要晕了,“依岚,怎么了?”
莫依岚翻了个白眼,这次学聪明了,单手揽着杜若的胳膊,等同于拖着她往前走,一边嘀咕道:“我还想问你怎么了呢,不就是出来买几件衣服吗,又不用你花钱,干吗杵在那儿不动啊?”
莫依岚总结出培养一个人购物兴趣的第一关,就是让她忘记钱这个东西,所以,今天她准备自己大出血一次,算是舍己为人了。
杜若已经不是第一次对莫依岚无语了,这丫头实在是行动派,还是那种有想法就要实现的行动派,她收拾的几件大衣,外套,全都被这丫头嫌弃的东挑个错,西挑个错,完全没法上身,然后就被拉到了这儿,直到下了车,看到十字路口的指示牌,才恍悟,原来这就是曾经米米发下豪言壮语的地方,只是短短几年,已是物是人非了。
莫依岚是个尽职尽责外加尽心的小姑兼导购,这会儿抬手指着中央广场商业区气派不凡的高层建设,一一介绍着,“嫂子,你看,我去年给你选的衣服,都是在那家商场买的,我跟千千最喜欢在这条街买东西,不用走出国门,就可以把世界品牌尽揽,你还记得去年给你做过头发的汤小宝吧,那小子,如今发迹了,不在那条名不见经传的鸟地混了,如今也在这条寸土寸金的地面上弄了个商铺,啧啧,听说去他那专门申请高端定制的名媛,太太们,都快把门槛踏破了。”
“那他不给别人做造型了?”杜若是记得那个有点娘娘腔的男人,莫依岚告诉过她,那个唐小宝是个同志。
“做啊。怎么不做,不过现在不是他自己做。”莫依岚目光在琳琅满目的橱窗前徘徊,似乎在寻找着自己中意的服装。
杜若本来就是为了应付了事儿,来之前都想好了,大不了试穿的时候,她也学着莫依岚的样子,把那衣服挑剔的一无是处,总不能不喜欢还强加给她吧。
所以这会儿能换个话题,她到有些兴趣。
“生意大了,雇人也是应该的,不过要是不想砸招牌,请人手上也得费些心思。”
扑哧。
莫依岚连声的笑了,扭头看着杜若的目光里满含故事儿,睫毛轻颤间已然道出了最新八卦,“可是不费了心思吗,这家伙把他人妖男友弄来了,两人现在双宿双栖,俨然是一副公开情侣的样子。”
呃?
杜若嘴角轻抽,好吧,她不是歧视,真的不是歧视,她就是一时有些接受不了。
莫依岚到是无所谓,像她们这样的人,接触的人里面五花八门,什么样的没有,上次司千千出国走秀,她心情不好,还跟着去散了回心,一时兴趣,再加上化妆师觉得她跟那件衣服的气质挺配的,就怂恿她也穿上走一场,那会儿不好回绝,也就应了,走完了,被下面那些人指指点点,也没觉得怎么样,不就是那么回事儿。
不过也就仅止那一次,像她这样的身份,再如何,也不能进那种圈子,她爷爷可不是好糊弄的,在她爷爷眼里,那圈子,跟娱乐圈一样,等同于古代的烟花柳巷。
这会儿瞧着杜若的表情好玩,索性就停了下来,眨着眼睛笑道:“嫂子,一会儿逛累了,我带你过去坐坐,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