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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章 山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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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朱德全会跟着附近的乡亲们一起来仙人村帮忙,还在情理之中。但是薛适会带着兵马从潞州赶来帮忙,就大大的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了。

别说叶秋想不到,连李雍看着他时也怔了一怔。

“别这么看着我。怎么说,我也是西秦人。没道理国家有事,我还置身事外的。”

薛适淡然笑了笑,却又很快正色道,“更何况,民乃国之本。这回地动给潞州及周边几处造成的损失很大,甚至周边有几国已经开始蠢蠢欲动,想趁火打劫。颜大人实在是忙得分身乏术,我便毛遂自荐来了此地。你们放心,我儿子就押在颜大人手下干活在。他是个死心眼的直性子,说看不到我回去,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走。我就是再如何算计你们,总也还是一个父亲。”

叶秋没什么信不过的,李雍更加直接张口就问了,“你有火药吗?”

叶大村长略惊奇的看他一眼,他怎么也知道自己没有火药方子?哪个叛徒告诉他的?

正在指导简氏如何扇炉子熬药的小地瓜忽地打了个寒颤,明明不冷啊,谁在念他?

那边薛适很爽快的答道,“有。来之前想到有可能会用到这个,我已经命人准备好了原料,随时都可以配。”

他再看叶秋一眼,从怀里取出一封打了火漆的信,“来之前我儿子也给我抄了一个方子,不过他说这是叶天师改进后的方子,旁人都没资格打开,只让我交给你。”

呃……叶村长接过信封,瞬间嘴角抑制不住的往上翘,只觉得尾巴又可以摇起来了。

天师哥哥威武!

这样都可以帮到自己,神机妙算简直棒棒哒!

有了方子,有了原料,叶秋就是个傻子,也知道火药该怎么配了。只火炮是不可能的,但光是这样,也让小伍欣喜不已。

“走开走开,都让开着些!”把手下小兵赶开,他亲自抱着火药坛子,小心翼翼的埋在刚挖好的坑里。

把细细的引线捻上,和之前埋下的坛子引线连在一起,等退到差不多五丈开外,小伍准备点火了。

旁边一个小兵凑了上来,“头儿,你让我们来点一回呗。这么危险的事情,怎么能让你来做呢?”

小伍眼珠子一瞪,严肃的道,“就是因为太危险,所以我才要身先士卒。没看到那天营长把自己都放天灯了吗?这就是我们清水营的传统。一边呆着去,把耳朵堵上!”

小兵见讨要不到这样危险的差使,忿然拿村里发的破棉花堵着耳朵走远了些,嘴上却不满的嘟囔着,“当我傻么?明明是你自己觉得好玩,所以才抢着来放。哼,还好意思把自己跟营长搁一块儿比,那是你比得了的吗?”

旁边一个腿上落了残疾的老兵听到,笑着递了他一壶水,“年轻人,这么大火气干嘛?来,喝口水,消消气。”

小兵虽然还略有些不满,但还是听话的把水喝了,又道谢还了壶道,“大哥,我们年轻,说话不顶事,你怎么不去讨这个差使?”

看他一脸不死心的样子,那老兵呵呵笑了,收了水壶反问道,“你看老狄校尉有没有往前凑?”

没有。小兵不解,这有什么关系?

老兵拍拍他的肩,意味深长道,“回头有你知道的时候。哟,点火了,快隐蔽!”

看那老兵半跛着条腿,却跟只轻巧的狸猫似的,飞快跳到土堆后面,捂着耳朵隐蔽了起来,小兵眼原还想嘲笑一下他的年老怕事,却只听得身后猛地一声轰天巨响。

那声音太大,震得小兵已经整个人都傻掉了,连被飞溅起来的石片划破了后颈,都不知道疼。

等硝烟散去,老兵才从土堆后面爬了出来,再度拍拍小兵的肩,“这回,你知道为什么老狄校尉不往前凑了吧?”

小兵被震得眼前金星直冒,完全回不过神来。老兵无奈的叹了口气,扯着他交兰阎罗那小徒弟连小榆上药去了。

老兵再往前走,就见小伍木木的走了回来。他虽然竭力镇定,却不知道自己已是同走同脚,说不出的怪异又好笑。

老兵厚道的没有笑,也没有点破,只指了指后面,“那里有水,你赶紧去喝两口歇歇吧。我到后头去看看,那边挖得怎么样了。”

小伍呆呆的点着头,就跟木偶似的木木的往前走,见那老兵往自己身后走,他猛地停下,一把抓着他,很认真的大声说,“那些火药是被天师改造过的,不能乱碰!”

老兵给弄得哭笑不得,知道小伍肯定是被刚才的爆炸震得有些失聪了,根本没听清自己说的话,只得胡乱点着头应付他道,“行了,我知道了,我不会碰那些火药的。我是到那边去,看他们挖的怎么样了。”

见他这样指手画脚的解释,小伍才放心的松了手。

然后等到那倒霉被误伤的小兵包扎好了伤口,过来瞧他,他又故作好汉的跟人说,“看我刚才叫你走远些没错吧?天师府配的火药那是一般人能用的么?从前我在宫里见过的,也就炸了这么点大的一个坑,可你瞧瞧人家天师府炸的,啧啧。其实村长随随便便给个方子就得了,从前炸渠挖沟都足够用了,如今弄个这么厉害的来。象我这胆大的还行,胆子小点的,还不知吓成什么样呢?”

小兵低头瞅了他一眼,你没被吓着?你要真没被吓着,怎么一屁股就坐到刚泼了水的石头上了?回头等站起来裤子都是湿的,那才好看呢!

等到晚上,小伍闹的“尿裤子”笑话也就传到叶秋耳朵里了。

因为工地开始放火药,所以她这个火药提供者因为有孕在身,被严禁前往现场观摩,只能无聊的坐在家里,陪男人养伤。

其实叶秋是不愿意的,奈何她被勒令不许出门,然后简氏意识到地瓜可能真是自己亲孙子后,就格外想做个好祖母,撮合儿子媳妇。

于是,她事无大小,一律请教地瓜,让这个无处不在的小电灯泡忙于当她的私教。又把柳媚儿打发去给村里人帮忙,好让出时间和地方,让儿子去找叶秋解释解释“之前的误会。”

对着叶秋,她就说,“家里人都有事,要不你给他换个药吧。”然后把朱孝天也叫去工地上帮忙了。

就在叶秋搅着那碗黑乎乎的药膏,想她还有谁可以拜托时,李雍忽地开了口,“我不是故意不找你们的。但若不是这回地动,我可能一直不会把这件事告诉你们。”

叶秋瞬间就听住了,不觉走过去,坐下,面沉似水的问,“为什么。”

不是疑问,是寻求一个解释。

如果他是放不下他的鸿图大业,又或者有什么其他的心思,叶秋觉得,他们真的没什么好谈的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才告诉她,“你还没有嫁给我,却差点因我出事。薛大人还算是个君子,没怎么难为你。”

叶秋有点明白了,“你有很多仇家?”

“也不能算是仇家。但如果让人知道地瓜是我的儿子,对他肯定是件非常危险的事。”

叶秋当即不悦道,“那你也不能如此,就要他一辈子做个没名没姓的孩子吧?”

那你这个做爹的,也太没出息了!

似是读懂了她的心事,男人说,“如果不是义父,我又自小习武的话,可能我早就死了。”

什么意思?叶秋愣了愣,随即更加生气的道,“你是说地瓜不能习武,不能自保,所以活该你不认他?”

李雍看她一眼,“从齐王府执掌兵权开始,想对我们家不利的人,一直都有。我大伯虽然身子不好,但如果不是有心人的暗算,他也不会那么早死。”

略顿了一顿,他才道,“我看过大伯早年留下的笔记,他若不是身子不好,应该比我爹更适合做这个齐王。”

他的声音蓦地坚定起来,“我一向认为,父母爱孩子,不是嘴上说要怎么疼他。你真的爱他,就得对他负责任。”

叶秋绝对赞同这话,可也绝对不同意因此就不承认一个孩子的身份。这是父母对孩子最起码的尊重好不好?

可在她要开口前,男人就说,“我不是说因此,我就不认地瓜,而是不对外承认他的身份。事实上,我一早就说过,地瓜是我儿子,不是吗?”

叶秋再眨眨眼,忽地有些无语。

是的,如果这样说起来,李雍真的很早就说过,地瓜是他儿子。只是叶秋一直把这当成是他把地瓜当自己的亲生儿子,这会子扯起来,倒显得他比较有理了。

不过叶大村长也不是好糊弄的,立即转到一个关键问题上,“你还一直没说过,当年是怎么一回事呢!”

那可是个关键问题,就算当日不是叶秋,可占了人家女孩子便宜就跑,这是个男人应该干的吗?

果然,听及此,李雍面色明显变了,耳根子也慢慢浮起一抹尴尬的红。顿了好一会子,才艰涩的找回自己的声音。

“那一年,我受泰王……相邀,暗中保护他儿子,来到了此地。”

“就是谢子晴那儿子的亲爹?”叶秋明显来了精神,“可你不是在清水营当营长么?为什么要帮他做这事?”

男人眼眸几不可察的微闪了闪,“那时候,义父过世没几年,清水营……嗯,不太有钱。”

或者应该干脆点说,很穷。

李容是个好的将领,一旦朝廷有了什么赏赐,都会跟属下均分,尤其格外照顾伤残军人,这也是从齐王府老王爷手上留下来的老传统。

但问题是,李容出身寒门,就注定了他没有那么大的财力支撑这份传统。而他这人若说有死穴,那一定是不擅理财。

所以在他执掌清水营的那些年里,把齐王府历来给军营积攒的家底败个精光不说,还寅吃卯粮的不知欠了多少债。

等到李雍接手时,兵权虽是强大,但内里的空洞却是让人目瞪口呆。而当时齐王府虽是他爹当家,但财政大权却有大半是被柳氏掌控的。年轻高傲的李雍自然不会去找柳氏低头要钱,所以他只好另辟蹊径,干起了一些不太见得了光的勾当。

比如四处搜罗西秦强盗窝点,主动带队去剿匪。

又比如打探离国贵族的动向,时不时派人去打秋风。

当然,有时偶尔也会放任士兵蒙了脸面就在本国劫富济贫。不过那些人,都是经过查证,确认为富不仁的土豪财主们。

相比之下,受泰王之邀,给他儿子当一回保镖,还算是比较轻松愉快的捞外快。难度系数低,于名声还不受影响。

原本李雍是打算派别人来的,只是泰王出了重金,点名要他去。李雍看在钱的份上,就勉为其难跑了这一趟。

只没想到,这一趟就跑出问题来了。

闲话少叙,直说重点。

“……那晚,我接到京城传来的消息,说是秦彦家里出事了。当时,我就打算往回赶。谁知,就错过了秦奕和陶家商量的那档子事……然后,等我赶回来的时候,不小心误服了秦奕准备助兴的药物,我知道不对,想要离开,谁知却在陶家后院遇上你了……但是当时,我的神智已有些糊涂,也不知道你是谁……”

男人声音低沉,带着几分歉意。因此事过于难堪,他讲的略有些含糊,但叶秋却听得分明。

应当是陶世荣打算把她卖给秦奕做人情,谁知却让叶秋看破,逼着谢子晴和自己一起服下陶世荣准备的汤药。

知道妻子也中招,陶世杰想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让妻子去找自家弟弟陶世杰借种,好给陶家传承香火,不料却被叶秋逃掉。

最后谢子晴稀里糊涂跟秦奕成就了好事,而逃离狼窝的叶秋,却是在慌乱中遇到同样被迷晕神智的李雍。

干柴烈火滚到一块儿,最后是怎么成就好事的,叶秋已经不想追究了。不过有件事,她却不能不问。

“就算当时并不是你故意,可你事后怎么就能一走了之呢?”

李雍虽未抬眼,但面上尴尬之色更浓,“我当时,没走。”

他声音不重,可话里却有几分咬牙切齿的味道。

叶秋声音陡然提高了八度,“你没走?你没走怎么不负责?”

李雍再看她一眼,面上有些说不出的古怪,似是挣扎了好半天,才别过脸道,“当时,你拿根簪子,戳中我的穴道,把我弄晕了……等我醒来,你已不见了。”

叶秋愕然。

这事是她,她她她始乱终弃在先?

不过想想也对啊,一个女孩,莫名其妙跟个陌生男人成了好事,自然是想逃的。那时候在慌乱之中,想也不想的先把这男人放倒,也算是很合理的吧?

叶秋突然想起陶管家曾经告诉过她,当年她是那晚事后,跑回陶世杰的房间,似是找东西,才被陶家人抓到的。

叶秋后来猜,多半是她那原身想回去找那根被陶家强行抢去,她爹留给她的那根可以提银子的桃木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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